第一百三十七章 白头
“人生一世,有权当好,但却不要为了一个权字,顾此失彼。如有闲暇,也无妨学学那些名流做派,及时行乐。”这句话是萧煜外祖当年对他所说,当时的萧煜似懂非懂,直到本日,回想起来方觉此中意味。
殿外风雪正盛,渐欲诱人眼。
这里有一座好大的陵墓,将大半座梅山山腹掏空,用时三十年方才构筑完成。
梅山还是那座梅山。
年青人将手中食盒放下,然后将内里的菜肴一道一道摆放在两道牌位之前,最后另有一壶酒和三个酒杯。
她顿了顿,又弥补道:“不过得等我们的孩子出世才行啊。”
“我们……能一起白头吧。”
过了好久,林银屏俄然道:“萧煜,我不高兴,另有你哄我,如果你不高兴,如何办呢?”
本来就冷僻的梅山更加没有人气,凄冷苦楚。
林银屏展开眼睛,一样看到了那株已经干枯的腊梅,轻声道:“我生在草原,对于我来讲,南边就是中都,再往南就是中原天子的东都。江南实在太远了,我们这儿的梅花都败了,那边的梅花才方才盛开,我不风俗。”
是啊,大雪纷飞,真的是好大一场雪。
看到老婆的小女儿神态,如果之前的萧煜怕是会感觉腻烦,现在倒是感觉格外暖心欢乐。
年青人披着一件做工不凡的大氅,手里提着一个紫檀食盒,沿着积满白雪的山路台阶迟缓而上。在凡人看来因为积雪路滑而非常难行的山路,于年青人来讲倒是如履高山。
天还是那片天,天下还是阿谁天下,它们都未曾变过,独一变的只是萧煜罢了。
两人都看着那株腊梅,很久无言。
男人讨厌一个女人时,她说话是错,沉默也是错,她活着是错,死了还是错。但是当男人从心底里爱好一个女子时,这个女子就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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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梅山被新皇划归皇室,调派禁军日夜保卫,不准平凡人等踏足半步。
“能。”
大雪飘飘洒洒而落,夜风吼怒而来,仿佛想要吹散他身上浓烈的酒香。
萧煜没有放手,反而“得寸进尺”地把头埋进林银屏的头发里,“那是天然。”
萧煜突然一窒,然后缓缓吐出一个字,语气非常当真果断。
不能偕老,却能白头。
背靠萧煜的林银屏闭上眼睛,没有说话。
男人立世,先要撑起一个家,才气谈撑起一个国。
萧煜低下头,视野随之回到院内。院角处本有一株腊梅,只是跟着气候转暖,已经干枯,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正如贤人言,一屋不扫,何故扫天下?
林银屏想了想,仿佛是想起了甚么事情,脸上暴露很多笑意,道:“想!”
牧人起已无战意,而四大行营也渐成合围之势。战事到了这个境地,已经不消萧煜过量插手甚么了,毕竟他是主君不是主将,如果事事亲为,他养这么多都督是干甚么吃的。
萧煜愣了一下,笑道:“那就不去了。”
萧煜的双臂环住她的腰,双手在她的小腹上合拢,就像把她和两人的孩子一起揽入了怀中,轻声道:“想不想去东都,看看那儿的繁华美景。”
过了好久,林银屏俄然问道:“萧煜。”
一壶酒饮尽,年青人红了脸庞,也红了眼圈。
有人说萧煜善变,实则不然,实在是萧煜从青涩走向成熟的必定过程。没有谁从一开端就能运筹帷幄,智珠在握。也没有谁从一开端就心如止水,不生波纹。只是经历的多了,才气拿起,然后放下。
主君的平常诸事,说多也多,说少也少,全看这个主君的自律程度罢了。若想做一个日理万机的“明君”,就算是一年到头三百六十五日不眠不休,也有措置不完的政事。若想做一个纸醉金迷的“昏君”,就算是数年不睬政事也是无妨的,大不了将本身的产业败光嘛。
山腰处立有一座白玉垒砌而成的庙门,年青人便站在庙门之前,默不出声。
女子不知何时找到了这里,悄悄走到了萧煜身后,看她的模样是想学萧煜坐在台阶上,只是现在的她身子已经略显粗笨,只能是一副不甘心的纠结神采望着萧煜。
年青人的身形同风而起,扶摇而上。一向飞到了位于梅山山顶的赏梅台上。
深夜中,驰名年青人于风雪中登上梅山。
“嗯?”
他脱掉身上的华贵黑裘,暴露其下的刺目蟒衣,然后大步走出大殿。
殿内长明灯的光芒略显暗淡,略显冷僻阴沉。
萧煜轻拥着她,道:“如何不去睡会儿?”
萧煜想了想,当真道:“把阿谁让我不高兴的人杀掉。”
年青人跺了顿脚,抖掉身上的积雪,排闼而入。
这座梅山,他每年都会来一次,这一次已经是第五次。
一向到肩头积了一层薄薄白雪,年青人才开端重新迈步。
迎着风雪走到半山腰处,年青人终究停下脚步。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
萧煜不想做败国亡家的“昏君”,但也不想做那种累死累活的“明君”。
站在赏梅台空荡走廊上,他凭栏而望。
早已发觉的萧煜站起家,回身扶住她,柔声问道:“内里冷,如何出来了?”
林银屏道:“如果是我让你不高兴呢?”
只是在这个夏季的深夜,在不经意间,就悄悄白了头。
林银屏嘟起嘴,“慕容走了,你也不在,没人陪我,感觉有些发闷。”
过了庙门,沿着主神道走到绝顶的大殿门前。
林银屏用掌心覆挡住萧煜的手背,轻声道:“但是公公那边不会欢迎我们吧?”
他也不说话,只是将此中两个酒杯斟满后放于排位之前,本身拿起最后一个酒杯自斟自饮。
萧煜不顾形象的坐在冰冷石阶上,透过天井望向头顶那一片高远的天空。小时候,他感觉天不高,仿佛伸脱手就能触及,但是天下很大,如何走也走不完。现在,他感觉天很高,不管是站在中都还是站在天下第一峰都天峰,都是触及不到的,但是天下很小,放眼天下,那边不成去?
天下变了又变,天子换了又换。
突然繁华会被繁华迷眼,当时的萧煜心比天高,一声声王爷让他有些找不到北,曾经高不成攀的魔女青睐于他更是让他飘飘然,而老婆的强势则让他感到讨厌,他感觉本身不该该再是萧驸马,而应当是堂堂正正的西北王,他在当时火急地想要摆脱林银屏的暗影,证明本身不是靠着一个女人才气登上大位。但光阴渐久以后,那份暴躁垂垂消去的同时,他胜利地将西北握于掌中,完成了一个落魄世家子到实权藩王的窜改,他开端沉下心深思本身,因而他逐步了解老婆的苦,不再意气用事,即便别人称呼他一声惧内王爷,他也只是一笑置之。即便有人劝谏他子嗣为重,他仍旧是不置一词。曾经的高不成攀的懵懂豪情,随缘罢了,曾经那些荒唐事,缘来缘聚,缘去缘散。
萧煜感慨道:“暮年耸峙中都望中原,中年深居东都坐天下,暮年关老江都葬西湖。江南的确是个好处所,山好水好人也好,前次江都之行太仓促,今后我们应当再去看看,乃至长住一段时候。”
他双手扶着雕栏,身材微微前倾探出,呼出一口酒气,大声道:“好大雪。”
林银屏靠在萧煜的胸膛上,“再睡就要变猪头啦。”
萧煜哑口无言。
萧煜在她耳边轻声道:“是我们的,谁也拿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