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小说
会员书架
爱你小说 >玄幻奇幻 >金雀花传奇 > 第二十一章 书中宝藏

第二十一章 书中宝藏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不是的。那些书没法分类,所谓的老古玩。筹算送到书城去给学者们研讨。说是这么说,到学城大抵也是吃灰的运气。”

欧斯特将羊皮古书重新封好,放回了本来的书箧。图书办理员下巴枕在胸前打着打盹,在他这个年龄在所不免。内里天气尚早,欧斯特返身回到图书馆,走向倒数第三排靠里的架子。那边有他明天看了一半的书,关于疑问杂症的。奇特的是,它现在不在那边了。莫非有别人借走了吗?还是本身记错了位置?欧斯特只能从书架上大略挑了几本,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堆在面前的书很杂,固然都是关于医治的,体例却大相径庭,有加强体格的体操,另有食品的搭配,有一本端庄的大部头,也有短小精干的手抄本……此中也不乏希奇古怪的书,比如将某种蛤蟆和蜘蛛的毒液调配在一起可乃至人麻痹;比如烧化符咒就着净水喝下能够摈除疾病一类的。欧斯特看的很快,精灵常常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即便只看一遍,他也能记着大多数的内容。图书馆里的光芒变暗了,他手边已经放了好几本翻过的书。没甚么有效的信息,欧斯特打了个哈欠,看也不看封面,直接翻开下一本。仓促翻了几页后,他愣住了,指着此中几行字又读了一遍。垂垂地他的神采凝重起来,手指缓慢地翻着册页。他在这本书上破钞了太多时候,不得不点起蜡烛。烛光跳动,他脸上的暗影不竭变幻着。终究他合上书抬开端来,谁如果这时候看到他的脸,准会吓一跳。公爵的神采不再温尔尔雅,取而代之以一脸狰狞。

“我路过期看到几口书箧,那些是新送来的书吗?”欧斯特问道。

“大人,您又来了啊。”图书办理员看到欧斯特,向上推了推架在鼻子上的水晶镜片。他年纪很大了,核桃一样皱巴的脸上长满了白叟斑,斑白的髯毛直垂胸前。一年到头他也遇不到几位访客,欧斯特的到来让他很欢畅。不得不说,老头的本职事情做的不错,分歧的书都分门别类,整齐地码在架子上。

克日来,欧斯特忧心忡忡,王后的身材不但不见转机,反而有沉重之势。前几次去见她,都能看出她在竭力支撑。mm打小就身材孱羸,可病这么久都不见好,这还是头一回。宫殿里衣食无忧,却时有憋闷之感,并非静养的好处所。如果能回到月影城,莉雅的身材必然会更快规复吧。说到月影城,也不晓得诺玟收到他提早回家的去信没有,他还向来未曾分开女儿这么久。真怕诺玟没人管只晓得疯玩,何况她身边还跟着个不让人放心的野小子。欧斯特叹了口气,现在不是担忧这些的时候,他临走时把统统都安排安妥,也叮咛管家如有事及时送信,看来没动静就是好动静了。

“您随便,您喜好拿走也行,归正也没人要。”办理员耸耸肩。

比武大会前,国王还聘请欧斯特一起去围猎。现在这个打算被无穷搁置起来。自从比武大会吃惊后,国王被本身的小朝廷包抄着,见他一面都很难。除了看望莉雅,欧斯特几近无所事事。他只能在宫中到处逛逛,倒也被他发明了一个平静去处――皇家图书馆。这里馆藏丰富,乃至藏有太古精灵语写成的书。他喜好这里,因为这里鲜有人拜访,就像在本身的书房一样温馨自在。偶然他会破钞一下午呆在这里,这就像一个寻宝游戏,你不知你会翻开哪本书,又错过哪本书,从哪本书里受益,被哪本书影响情感。这里乃至另有医疗方面的册本,欧斯特对此一窍不通,但为了mm还是硬着头皮翻了几本。

“我在干甚么?”欧斯特如梦方醒,筹算摘下戒指,却发明它紧紧地贴合动手指,底子摘不下来。欧斯特越用力,戒指就越紧密,就如同它有生命普通。“算了,归正办理员也说过这些书没人要。等我出去再想体例摘掉它吧。”欧斯特安抚着本身,任由戒指持续呆在手上,仿佛它本来就在那边。

“我能看看吗?”

这本打着学城标记的书的名字叫作:《毒药的汗青》。

作为外来客,欧斯特有种深深的伶仃感。固然,精灵在宫里占有着高位,但他们在人数上并不占优。王太后深居简出,莉雅病着,剩下就是他本身。或许另有其他精灵在宫**职,但眼下,很难碰到他们。欧斯特试着适应宫里的统统,就像莉雅所说,宫里到处充满着繁文缛节,上到餐桌的坐次,下到大人们错综庞大的干系,朝廷重臣们他也熟谙了几个熟脸,有的是他们毛遂自荐,有的是国王先容。陛下本人规矩殷勤,但也仅限于此。欧斯特对国王很有怨气,倒不是因为本身被怠慢,而是莉雅抱病后,陛下就未曾看望过她。就像躺在床上的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一个避之不及的感抱病人。他曾撞见过国王和达德利家的女儿笑闹玩耍,见到他后,国王把放在那女孩腰上的手拿开,目光看向别处。那女孩儿黑发棕眼,皮肤乌黑,一见到他就张大嘴巴,活像个痴人。但是,她那么安康活泼,无忧无虑,笑声像银铃一样响个不断,在他们尽情笑着的时候,他不幸的莉雅却病恹恹地躺在床上,无助地盯着空无一物的天花板,单独跟病魔做着斗争。

欧斯特揭开书上的带扣,册页用的是上好的羊皮纸,足有600多页,扉页用红色颜料写着:“您永久的仆人亚斯拉德”,除此以外,注释用的都是欧斯特不熟谙的笔墨誊写而成,仿佛来自一种陈腐的说话,书中另有一些符咒一样的插画。欧斯特不耐烦地今后翻,在书的中间位置,有人挖了一个直黄历底部的四方形的小洞,而这小我为构成的洞窟上面另有甚么东西在发光。欧斯特谨慎地将书倒扣,书中掉出一枚小小的戒指。他猎奇地将戒指对着阳光旁观,戒指的材质并非金银、也并非宝石,而是一种欧斯特从未见过的石制质料。它由一整块如许的石头打磨而成,浑然一体。色彩近于粉红与朱红之间,细心察看,还能看到石头中血丝一样的东西,就像活动的血被包裹在了透明的虎魄中。

欧斯特信步走到书箧前,顺手拿起一本翻起来。书上的灰在阳光下肆意飞舞,害得欧斯特直打喷嚏。他嫌弃地把书扔回箱子,又激起一层灰尘。俄然间,他的目光被最下方的一本书吸引了。与其说是书,更像是条记,光看封面就有一种陈腐的感受,上面的名字已经恍惚不清,整本书还被皮质的带扣束缚着,册页已经泛黄。出于猎奇,他把这本书带进了图书馆,找了个坐位当真浏览起来。

”这是甚么?“欧斯特感到利诱不解,他猜想着是不是有人把订婚戒指藏在了书中筹算交给未婚妻。但戒指的尺码看上去更符合男人的手指粗细。不管如何说,那人都没把戒指带走,而把它留在这里度过了冗长的孤傲的光阴。欧斯特感觉应当把它放归去。然后呢?等着被另一小我发明或者持续甜睡?欧斯特看向戒指,它仿佛比刚才更红艳了。戒指在手中的触感凉凉的。鬼使神差地,他将中指伸向了戒指,戒指顺利地滑到了手指根部,大小正合适。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