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初会
“嗯。马副坛主,这位是帮里内管的吴作权理事,是分坛的副庶务总管。多亏了老吴和内管的弟兄,不然这里哪能这么快住人。老吴,车马约莫傍晚才到,你派小我到路上接一下。”
罗世佑摸了摸髯毛,沉默不语。
罗世佑咂了咂嘴,皮笑肉不笑道:“马副坛主,丁书记可无能的很呐!”
吴作权脸上笑容一滞,干笑两声道:“都是帮里的,如何称呼都一样。嗯……我也是刚来没多久,这不,庄子里事情忙,这就筹办去拜见副坛主的。”
这话听着实在不太对味,马天复身为副坛主,到汝阳这么久了,吴作权作为部属都未曾来拜见,这的确不是太能说畴昔。再忙,连这点工夫都没有?本来这个事大师都不提也就罢了,丁灵非得特地点出来,吴作权只能勉强解释。
罗世佑这边,浅显帮众当然听不出甚么,只当头头们在客气,但几个理事都是明白人。丁灵说甚么“命令”,他们听着心就很堵:如何,你欧阳恭的手伸这么长?只不过他们极守端方,在这个场合不肯说话。包含罗世佑本身,都极恶感如许的话。这类“命令”如果都算数,那这么多人到汝阳来是为了甚么?
马天复实在也不太舒畅。不管终究以何种姿势面对罗世佑,在这么多人的环境下连连找茬都是不对的。马天复事前没特地关照丁灵,因为他以为丁灵一贯夺目灵巧不会如此胡涂。要不然,就是丁灵与这个吴作权在内管的时候就有过节?她仿佛一向只是在针对吴作权。
“呵呵,出门在外,是如许的。”
“没来也好,我们住的那堆栈又脏又破,连个坐的处所都没。”
丁灵敛起笑容,当真隧道:“真的,吴总管,明天欧阳长老来了手札,专门提了此事,说必然要副坛主为罗坛主拂尘。部属明天就订了汝阳城最好的酒楼”
丁灵此时笑道:“吴理事,没想到我们在这见面了。”
罗世佑叹了口气道:“马副坛主真是勤恳,这才刚落脚,想偷个懒都不成。呵呵,不愧是运管出来的。那兄弟们在这里吃好喝好,老吴,号召你上面人,酒肉管够,兄弟们这些天都辛苦了,要好好犒劳犒劳。你跟我们一道吧。”
马天复明白,光凭本身几小我,连与罗世佑勾心斗角的资格都没有,如果一上来就与罗世佑堡垒清楚那是最笨拙的做法。起码,要让上面的弟兄感觉本身不是一上来就处心积虑与罗世佑作对。如果这个时候马天复不表态,说不定丁灵还会更过分。
本来罗世佑早就到过汝阳,并且来过这个处所,不然他如何熟谙路的?马天复记得内管应当是欧阳恭一派的,怎的这个吴作权这些天从未跟本身联络过?不过事无绝对,比方叶双现在不是也在本技艺下。
吴作权道:“嗨!都一个帮的,客气个甚么!”
马天复的解释确切在道理当中,罗世佑也不肯为了一时不痛快非要较这个劲。何况罗世佑也晓得目前情势并不悲观,马天复在汝阳这么久,动静来源也和本身不一样,说不定真有一些有代价的。最后,就是那句“如果有个万一”起了感化。对啊,如果有个万一呢?这个,罗世佑实在不敢打包票。
马天复当然晓得罗世佑的话外之音,沉吟一阵,低声道:“坛主,部属另有事情急需跟坛主和几位理事密报,在这里人多耳杂,如果有个万一……”
丁灵死力粉饰对劲之情,浅笑道:“酒菜已经订好,不去订金可就白花了。”
小二一眼认出了丁灵,满脸堆笑迎上来道:“女人,来啦?女人,小的该死,小的长了个猪脑筋,您订的雅间已经被别的客长订过了,现在已经没有了。女人,您如果肯换上一间,掌柜的说能给您打个半数!”
吴作权难堪隧道:“嗯……副坛主无需破钞,部属已备好了酒菜,您看这……”
“哦,在副坛主部下做个书记。”
庄子里迎出几小我,抱拳道:“恭迎坛主。”
“呃……”吴作权看着罗世佑。
固然最后是抱着只拆台不帮手的原则,但面子上的事情还是要做一下。克日丁通达过牙商找了几处合适的地点,筹办等罗世佑来了再自行决定。实在这几到处所别说代价,就连是租是买都还没谈。
另有一个最实际的题目:蜀山帮此时算是大敌当前,怎能刚一落脚就开端内哄?
“呵呵呵呵……”世人皆笑,都晓得她说的是“铁公鸡”的意义。
“吴理事,哦不,现在是该称副总管,这么久了怎不到我们那边去坐坐啊?”
“呵呵,请请请,这就是汝宁分坛在这里的窝了。本来是平北帮的财产,啧,不太吉利,不过临时找不到更合适的,姑息姑息吧。”罗世佑笑呵呵的。
“呵呵,好,好。你今后不必然输你哥哥。”
马天复这才重视,大院内几小我一向忙繁忙碌在摆大桌长凳,一听到马天复这句话,都停下来看着这边。
酒楼名为“兴平楼”,论装潢、气度都不亚于天香楼。
“呃……”罗世佑面色有些难堪。
世人极其对付地笑了笑。
马天复浑不在乎,大声道:“鄙人在已备好酒菜,为罗坛主及诸位弟兄拂尘!”
不料罗世佑反客为主,直接把世人带到一个看上去方才补葺过的大宅,连大门都是新漆的。
但是即便丁灵再不对,她也是马天复真正意义上的部下。马天复决定护她这一次,以是才用了这个折中的说法。
“哟,小丁啊,你也来了!你是……”
丁灵笑笑道:“吴总管考虑得全面。可欧阳长老命令让副坛主必然要好好给罗坛主拂尘,罗坛主如果不赏光,这个……交代不畴昔啊!不是部属编排啊,欧阳长老的名讳里有一个字……这个字不太好,帮里兄弟很多人都喜好把这个字放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