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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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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你那边是上风。如果惊骇的话,就离远点吧。”

豪格看向那两个坐在篝火中间的男女。

奥尔雷骑士团作为约德城的常驻军,常常清理都会周边的伤害生物。豪格作为骑士团的一名队长,也曾经与恶龙战役过。那是一群奸刁、奸滑的生物,摈除它们或许不算困难,但是如果想要杀死它们,即便出动一个大队的精锐骑士也不必然能够办到。

将一些龙肉烤在了篝火上后,格林再次跑去清算战利品了。

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眨了眨眼,看向格林地点的方向。因为巨龙的尸身挡住了视野,以是大蜜斯并没有看到格林发挥“炼金术”。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豪格感到非常不测。

“对了。”格林从尸身前面探出头来,对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扣问道,“你之前貌似说你是甚么商会的人?”

这是一个兽人。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刹时来了精力:“巨龙浑身都是宝,如果没有专业的知识和经历,很轻易形成不需求的丧失。勇者大人,不知可否将这头龙的支解和加工交给本商会呢?我们格里芬商会是一家专精设备打造以及买卖的商会,对于大型魔兽的支解有着非常丰富的经历。为了感激您救了我,格里芬商会情愿免费帮您将这头绿龙停止支解,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您的好处。除别的,格里芬商会也情愿为您寻觅那些能够帮您将质料加工成成品的优良的炼金术师,或者帮您将质料停止出售。”

几秒钟后,绿色的旗号顶风飘荡,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从丛林中杀了出来!

超凡强者身上有着几近要化为本色的灵光。作为一个兽人中的虎人族,豪格对于本身的感知非常自傲。是以在豪格眼中,面前这两人都只是浅显人,他们不成能是杀死恶龙的人。

看着格林放到篝火上的龙肉,金发大蜜斯脸上暴露了惊骇的神采:“勇、勇者大人,我并没有您那么强大,能够让我离篝火远一些吗?”

豪格就是一名在约德城糊口并定居的是兽人,并且胜利通过了神殿骑士的考核,成为了奥尔雷骑士团的一员。

在看到格林以及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后,骑士们停下了马,并且敏捷翻身上马――这是一群骑马的重装步兵。

这是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固然只要十二小我,但是每一个骑士都穿戴厚重的满身板甲,背侧重盾,将胯下的战马压得气喘吁吁。

或许是因为之前“豪杰救美”的原因,金发大蜜斯的态度比方才见面的时候规矩了很多。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蜜斯对着格林微微哈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激您救了我。如果您能够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蜜斯,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冒险者。

格林:“这类事你能做主?”

本来格林觉得面前这个金毛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蜜斯,没想到竟然能够说出如许的话。

在龙头中间比划了一会儿,格林转头对金发大蜜斯扣问道:“对了,金发,你方才为甚么没有说龙鳞?莫非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处所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哦?”格林这一次,终究正眼打量起面前的金发大蜜斯。

“龙头直接砍下来带走就行了,龙筋……要如何搞?”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约德城是一座宗教都会,比起种族差别改正视文明和信奉,以是很有一种“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偏向――只要信奉并遵循大地之母的教义,任何聪明种族都能在约德城中糊口以及事情。

当接到恶龙攻击四周牧场的陈述后,豪格立即带领着步队赶到了现场。但是出乎豪格预感的是,那头攻击牧场的恶龙竟然已经被人杀死了!?

“龙晶吗?”格林看向绿龙的脑袋,“龙晶是在头骨当中吗?”

“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好、好的。”少女赶紧带着有些瘸的脚,离篝火略微远了一点。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头盔上面是一张吵嘴相间的猫脸,或者说是老虎的脑袋。

依托兽人强健的战役力,豪格在骑士团中混得风生水起,并终究成为了带领一支中队的少尉。

“哈……无所谓。如果你们的人能够及时赶来的话,交给你们也无妨。”格林将龙头拿到篝火中间,然后又拿了几块龙肉放到了篝火上。

“巨龙浑身是宝,没有任何一处不值钱,辨别只是代价的多寡罢了。”金发大蜜斯顿了顿,“龙皮是制作顶级邪术羊皮纸的贵重质料,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绿龙的鳞片能够疏忽腐蚀,建形成邪术铠甲后,能够让穿戴者免疫强酸和腐蚀。但是……因为这头绿龙仅仅是一头青年龙罢了,就算建形成邪术铠甲,其防备力恐怕也很难让人对劲,同时强酸免疫也是一个非常奥妙的结果。独一的上风恐怕就在于龙鳞甲要比金属铠甲简便吧。”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叮咛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小我走了畴昔。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放心吧。我来牧场的事,商会里也是晓得的。估计商会的人很快就会赶来的。”

就在两人交换的时候,俄然身后的丛林中传来一阵马蹄声。

绿龙的脑袋差未几相称于半个格林的大小,而在龙的额头位置确切有一块覆盖大半个龙头的鳞片。

杀死这头恶龙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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