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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暗夜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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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son惨白干涩的唇微启,收回有力的声音,禁止了千冥对殷时雪的伤害。

彭逸晨现在的眼神变得惊骇,他清楚也是瞥见了那只趴在墙上的怪物。

殷时雪的心俄然揪痛了起来,彭逸晨,那承诺说会伴她平生的男孩。

一分钟以后,就看到林可可和彭逸晨并肩过来了,彭逸晨双手插袋,美好的表面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还是那么夺目。

Nelson俄然倒在本身的面前,殷时雪下认识地喊了一句“Nelson,你如何了?”

彭逸晨脸上没有任何非常,像平常一样冲她笑了笑,仿佛甚么也没产生过。

殷时雪看着身边的林可可,她显得很淡定,明天的她打扮的光彩夺目,另有一点小女人的性感。

“不消了!”

见他不说话,殷时雪又弥补到,“你小时候是不是见过我?在那里?你见过我妈妈吗?”

漫无目标的走在路上,却不晓得本身该往那里走,她俄然好想回家,回本身的家,躺在小木床上,以夜晚敞亮的月光为被,听着海风唱歌,统统都那么宁静!

一个熟谙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接着阿谁被叼走的路人也惨死在吸血鬼的部下,被狠狠地抛在了路边,变成一副冰冷生硬的尸身。

Nelson感觉头有点晕,口有点干涩,面前的女人悲伤的模样让他烦躁,加上酒精的感化,他真的很想,很想……

Nelson嘲笑说,你心跳得好快,为甚么,为甚么我感受不到你身上的……”

殷时雪转头,瞥见了跟过来的彭逸晨,另有他身后的林可可,两小我在不远处愣住了脚步。

路过的人群纷繁猎奇地围了过来,路边烧烤摊上正喝啤酒的人听到声响也起家朝这边走來。

她承认她做不了漂亮,她承认她现在很活力很难过,为甚么不奉告她究竟,两个都是她最密切的人,为甚么要合起来骗她。

“这么急着去见男朋友?”Nelson冷冷一笑,幽幽地说,“可他,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只见一个玄色的身影正趴在大楼内里的铁栏上,他面庞可骇,脸上充满血丝,腐臭的皮肤碎裂得仿佛能看得见内里的骨头,长长的獠牙下染着鲜血,他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下方的一群人。

“时雪,你……如何了!”彭逸晨摸索地问。

门外的千冥大抵是听到了声响,破门而入,看到地上的Nelson,惊得大喊,王子殿下。

想起林可可和彭逸晨之前的林林各种,她真的感觉本身好蠢,如何就看不出来林可可对本身的男朋友成心机呢?

“如果你想吸我的血,早在树林里的时候我就没命了,何必会比及现在呢?”

殷时雪走近他,在暗淡的灯光下他的表面还是让人堵塞。

“不是你让我来的吗?”

说完回身就走了。

等他的呼吸扑到她脸上时她才下认识的今后退。

Nelson摇点头,看了一眼殷时雪,对千冥说,“我们走吧。”

殷时雪看着脚下惨死的女孩,昂首望向她落下來的方向。

殷时雪听得云里雾里,但是她能感遭到他声音里淡淡的有力,似曾了解。

话还没说完,Nelson便衰弱得闭上了双眼,他满身的重力都压在了殷时雪身上,仿佛晕畴昔了普通。

氛围刹时变得难堪了起来。

一句“我们”,让殷时雪感觉对本身很嘲笑。

因为他实在是太重了,殷时雪脚下一颤抖,Nelson就从她身上瘫倒在了地上,现在的Nelson神采惨白,气若游丝,看着殷时雪的眼神变得没有一丝活力。

话音刚落,只闻声刷的一声,随后一声惨叫传来,阿谁男的就被吸血鬼叼走了,根本来不及看清楚是如何回事,也来不及反应,在场合有人都被吓得魂飞魄散,他们惊叫着,四周仓逃,刹时四周乱成了一团。

“千冥,NO!”

“时雪……”

大师看着她,然后窃保私语,底子没成心识到伤害的来临,有的打电话报警,有的指指导点。

她真的装不下去了,她悄悄推开林可可的手,说“你们两玩吧,我想早点归去歇息!”

彭逸晨很快就跟了出来,殷时雪听到他在身后喊她的名字,但是她并不想理他。

Nelson想了一下,“哦,是千冥把你送出去的……”

殷时雪捏紧双手,但是阿谁画面,彭逸晨和林可可拥在一起的画面,却一遍又一各处呈现在她的面前。

血液的味道?是的,很奇特,见到鲜血就会发疯,就会落空明智的吸血鬼,那天在丛林里殷时雪喂他血的时候,他却能节制住本身,明天也是,他想呼吸她身上鲜血的味道,但是倒是徒然。

“这到也是。”

千冥恨恨地看着殷时雪,一副“算你交运”的神采,然后扶着Nelson走了出去。

看着她,他不由得轻喊了声,“时雪……”声音很沉,他感受本身的呼吸都乱了。

“你,你不会是喝多了吧?”殷时雪内心一向打鼓。

这个“肉墙”刚好落在殷时雪跟前,殷时雪被这突如其来的落体吓的尖叫了一声,心脏蓦地一震。

感遭到一股莫名的伤害气味,殷时雪严峻地咽了咽口水,万一这个怪物俄然发疯,节制不住本身,一口咬了她的脖子,那可如何办。

“我在吧台这里,你们过来吧。”

殷时雪没来得及思虑,没来得及躲闪,Nelson俄然捧着她的脸,绵长而深沉的吻落在她的唇上,这猝不及防的吻吓得殷时雪瞪大了瞳孔。

等她回眸看着Nelson的时候,Nelson的眼神变得炽热了起来,发着邪魅的幽光。

彭逸晨神采俄然就变了。

“你们快跑,快跑。”殷时雪惊骇地大呼。

“要不要我去接你?”

殷时雪只感受脚下一阵颤抖,看着四周不明以是的人群,她不知如何是好。

看清楚面前的人才发明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瞳孔放大,神采惨白,身上血迹斑斑,已没有生命的迹象,目光恰好对着殷时雪,那种惨死幽怨的眼神让殷时雪不寒而栗。

认识到本身做事太笨拙,不该该这么莽撞的来见他,殷时雪赶紧说,“我,我朋友在那边等我,我先走了。”

这时候一个围观的路人指着那只怪物大呼,“那是甚么?”

Nelson大手一横,拦住了她的来路。

“如何会……”他赶紧用手擦了擦嘴唇,慌乱地看了林可可一眼,然后又心虚地看着殷时雪,这纤细的行动让殷时雪感觉很难过。

殷时雪直了直脖子,“我来是想问你一件事情!”

林可可蹦跳着走了过来,密切地挽着殷时雪的胳膊,“殷时雪,你如何现在才来啊。”

“逸晨,你明天嘴唇如何这么红啊,涂口红了?”

殷时雪没有答复林可可,她看着面前一米八几的男生,眼里拂过一丝哀伤,勉强地扯着嘴角。

“我……”彭逸晨还是在电话那头,他明天说话仿佛变得谨慎翼翼,殷时雪当然明白这是为甚么。

仿佛是在开打趣,又仿佛是很当真的扣问。

殷时雪走到吧台,点了一杯酒喝了起来。

千冥看着站在一旁安然无恙的殷时雪,眼里充满杀气,脸部变得狰狞了起来,他伸开血盆大口,暴露长长的獠牙。

她还是按下了接听。

林可可眉眼一转,抿了抿唇,笑着说,“我哪敢呀,他不得杀了我呀?”

“殷时雪绝望地对他摇点头,“不要过来。”

殷时雪快速走出酒吧,穿过马路,路边一排灯亮光得通透,灯下人来人往,都会的夜景老是这么热烈,晚风拂面,情意早已透凉。

Nelson究竟是一个如何的人,他明显是吸血鬼,为甚么甘愿死也不肯伤害她呢。

千冥这才不甘心肠收起獠牙,一边扶起Nelson一边说,“王子殿下,你如果不吸她的血,你就会死的,如果你下不去手,让我来。”

“你胆质变大了,竟然敢一小我来见我。”

Nelson斥逐了身边一堆女人,最后房间里只剩他和殷时雪。

想着,轻风轻拂,脸上流下的液体变得冰冷。

最后Nelson把她紧紧地环在怀里,头埋在她的颈间,感遭到温热贴着她颈间的肌肤,吓得她一动也不敢动,感受本身的脖子分分钟就会被他咬出两个大洞穴。

Nelson只是回了一句,“是啊!”然后把她环在墙角。

殷时雪全程震惊脸,等他两分开以后,她才敢大口大口的呼吸,她紧紧给捂着本身的胸口,心还是跳得很短长,要不是Nelson部下包涵,她想她早就没命了。

Nelson勾了勾唇,站了起来,浑身披发了一股鬼怪的气味,他身材笔挺,就连呼吸都变得性感了起来,靠近她的时候一股浓浓的酒味儿环绕在她的鼻尖。

Nelson又救了她一命。

殷时雪笑了笑,假装开打趣地说“可可,你帮他涂的口红?”

“时雪,你到那里了?我们在这里等你好久了?”

殷时雪亲眼看到他的喉结就在她面前动了一下,她昂首看着他,俄然感觉恍忽,她想起Nelson之前看那些女人的时候,眼神就像现在他看她一样,但仿佛贫乏了甚么。

浓浓的酒味跟着他的呼吸,她越挣扎,反而陷得越深。

俄然,“砰”的一声巨响,从天上刷的砸下了一个“肉墙”挡住了来路。

想着,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她看到了彭逸晨的名字,那一刻她的心拂过一丝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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