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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清朝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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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战翻查过他的质料,此人先前曾经盗过几个大墓,并且都是单干。那些墓因为年代长远,并不轻易发明,以是这个臧志强才是真正的盗墓贼。

“刚才那位兄弟,大师同是外八行的人,你出去,我们聊几句吧。”

因为我到过现场,底子不存在有技术含量的盗洞,而是用蛮力把全部坟都挖开了,真正的‘技术人’是不会把活干成那样的。

“当枪使?被甚么人当枪使?”

白大褂也是一脸的不解,半天赋说:

听他这么说,我没有过分震惊。

白大褂最后向我们确认了一下,让几个事情职员做好筹办,拿出钥匙翻开了房门。

真正盗墓行当的人毫不简朴,走山寻龙、观形望势,乃至是勘察阴阳,非常有些门道的。

半数以上的精力病人都是有必然进犯性的,为了制止不测产生,在病人病情稳定前,和病人打仗普通都会把病人的手脚牢固起来。

但是我没想到,门一开,这个被认定为重度精力病的盗墓贼竟然说出如许一番话来。

通过这段时候的打仗我已经体味到,这个表面看似二道估客的刑警队长在本职事情上是很尽责的。

他当时就想,值得店主花这么大代价获得的东西绝对不简朴,那颗金牙里九成包藏着某个奥妙。

他也说不出那里不对劲,那就是一种感受。

棺材翻开,内里盛敛的并不是腐朽恶臭的骸骨,而是一具栩栩如生的清朝女尸!

事发当晚,臧志强带着其他两人达到目标地点。

他能说出这番话,足以证明他是真有些手腕的盗墓者,并且有很强的察看力。

我点了点头。

一进病房我就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应当是一种‘职业风俗’,臧志强也不例外。

而这个臧志强,和两人是在监狱里熟谙的。

白大褂愣了愣,急着说:

臧志强说的很慢,但很简练,关头细节却又很详确,以是我很快就跟着他的陈述,脑补出了当时的画面……

或许是出于洁净启事,他应当是在出院的时候被剃光了头发,现在头发才刚长出一点,头皮显得青嘘嘘的。

我更加惊奇,他这清楚是看破了我现在的设法。

白大褂回过身来,皱着眉头对我们说:

因为长年往宅兆里钻,对阴气的感到比浅显人灵敏的多。

白大褂撇撇嘴,拿脱手机打了个电话。

我被这张俄然呈现的脸吓得今后一跳,沉着下来,发明内里的人还把脸贴在玻璃上,直勾勾的看着我。

如许做对于病人仿佛很不人道,可精力病人实在特别,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了。

本来我出去的时候另有点提心吊胆,担忧会遭到进犯,但是看清状况后,提着的心渐渐放了下来。

“只准一小我出去。”

我一把拉住他,想了想,沉声对他和高战说:

不等他做出反应,阿谁声音就又说道:

因为精力病人的特别性,除非有家人全程羁系,不然病人在出院期间很难说有甚么好的报酬(当然,这也和一部分医护职员的医德缺失有很大干系),更何况臧志强不但没有家人管,并且身份还是案件怀疑人。

“他已经完整疯了,并且仿佛丧失了说话的才气,你们感觉有扣问他的需求吗?”

离目标比来的,就只要两个看林场的故乡伙,完整能够忽视。

事情职员端起架式,筹办随时应对,可谁知门一开,成果却大大的让人不测。

开门的大夫吓了一跳,随即暴露不成思议的神情。

店主?

遵循臧志强本身的说法,‘店主’之以是找他,就是看中了他‘寻龙定穴’的本领,能精确的找到目标,少走弯路。

但是店主许下的报答实在太诱人了,光是预付的一半就已经充足他花一辈子了,以是他当时禁不住引诱,一下就承诺了下来。

这类事从古至今都不奇怪。

臧志强和两人‘合作’过几次,所谓的合作,实在就是他不想本身多吃力量,并且吃定两人是俩土鳖,只认金银珠宝,不认得好东西。

臧志强笑了笑,接着又说:“你既然是差人,来这儿必定是想晓得本相,那我就奉告你我经历的,我时候未几了,我说的时候,你别插话。”

一向以来,我们都以为是一伙盗墓贼为了好处去盗取王家祖坟,听他这么说,清楚是受人教唆。

两人长久的对视后,高战对白大褂说,还是要试一试。

有一点值得一说,那就是让他判定接下这单买卖的不但是店主给的丰富报酬,另有别的一个启事,那就是店主的要求。

我正想摸索着说点甚么,没想到臧志强却先开口了。

说白了这两人就是两个好吃懒做的土贼,连‘土耗子’(没有传承的职业盗墓贼)都算不上。

“你们这么做分歧端方的,万一病人建议病来……”

“当时到底产生了甚么?”固然听王希真说过,别的两个盗墓贼的死是冲到了坟里的降头,可我还是忍不住问。

王家祖坟很有些年代了,因为某些特定身分,和大多数旧时的墓葬一样,地上已经没了宅兆的陈迹。

我开端有些信赖高战的话,面前的这个男人,的确是专业的盗墓贼,因为我发明他身上有一股土腥气。

让我感受奇特的是,他不是疯了吗?

病人已经回到病房的一侧,盘腿坐在病床上,微微低着头,半眯着眼睛看着我。

尸身不但没有任何臭味,相反的,他还闻到一股从未闻到过的奇特香味……

门翻开前,病人的脸已经消逝在探视窗后。

事发的头几天,他就遵循店主给的线索,寻觅到了目标,并且踩好了点。

我悄悄皱眉,却也不能说甚么。

但是当宅兆被挖开,棺材钉被起开,棺材盖被翻开的一顷刻,他的心就蓦地沉到了谷底。

“我是真疯了。”臧志强俄然说。

来的路上,高战已经对我说过。三个盗墓贼当中,孔应龙和死在棺材里的曹凡贵之前就是修建工人,因为一次施工挖出了一具棺材,看到棺材里的陪葬品后,两人才生出了挖坟发邪财的动机。

他说的是:我为了钱,承诺店主去挖那座老坟……

“那已经不首要了,怪只能怪我贪婪不敷。”

估计从送出去今后,他就没洗过澡,固然开着窗户,病房里也还是有一股让人难以忍耐的味道。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那颗店首要的金牙,臧志强想了上百种能够。

“我先出来看看。”

“中招了,被人给当枪使了。”臧志强感喟着摇了点头。

我看向高战,高战也正看着我。

高战踌躇了一下,朝我点点头:“你谨慎点。”

这个要求就是――墓里的陪葬十足归臧志强统统,店主只要一样东西,那就是墓中骸骨上颚左数第四的一颗金牙!

不大会儿的工夫,就有三个穿戴蓝色事情服的事情职员提着连了长杆的半圆叉和别的一些东西赶了过来。

不是闻到,而是感遭到的,这或许就是钻惯了宅兆的人给人的一种特别感受吧。

“先前的认定是精力性的,不是病理性的。如果遭到刺激,还是会……会病愈的。”

一颗金牙,就算是纯金的,能值几个钱?

我细心打量这个叫臧志强的盗墓贼,他约莫三十几岁的模样,中等身高,骨架很大,以是固然偏瘦,但看上去还是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受。

这两个合股人就是孔应龙和曹凡贵(因为曹凡贵在家排名老三,以是他们都管曹凡贵叫三贵)。

因为事前他已经看了然,这就是个平常大户人家的墓葬,底子没甚么‘技术含量’,以是当时就一个字――挖。

“孔应龙也死了对不对?呵呵,我要不疯,现在早就是个死人了。不过我也快了,这类事……逃不掉的。”

“你的衬衫和皮鞋是警用的,你是差人,那你就不是盗门中人。你身上的阴气比我还重,如果没猜错,你应当是神调门,做过阴阳先生。”

“甚么外八行?乱七八糟的。”白大褂又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就要往里走。

以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但愿,他都不会放弃寻求线索。

门刚翻开一条缝,内里俄然就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但是听他说话,逻辑比正凡人还清楚,那里像个精力病人了?

没等我反应,他就干笑了两声说:

除非是新下斗的生耙子,又或者纯真靠挖坟度日的土贼,真正的盗墓贼对于墓葬中的陪葬品都有着必然程度的猎奇。

盗墓贼孔应龙死在了审判室里,并且还是在我们面前死的,换了谁都会感觉匪夷所思。

要按他一贯的风格,赚这笔钱轻而易举,毫不会让旁人分一杯羹。

高战这么说的时候,我没如何在乎。

正因为想晓得金牙中包藏着如何的奥妙,以是他才一口承诺做这笔买卖。

因而一个职业盗墓贼和两个土贼当即就抡着铁锹镐头大干起来。

“不消你担责。”我打断他,把门拉开,迈步走了出来。

固然此情此景仍显得有些诡异,可他的模样和眼神都和浅显人没太大的辨别,仿佛不具有进犯性。

到头来着力的活都让两人干了,最后倒是臧志强拿了大头,孔应龙和三贵只是薅牛毛。

“不是说他丧失说话才气了吗?”高战问。

当店主找到他,把要求说出来的时候,他就感受有些不对劲。

我不由一愣。

我很想问‘店主’是谁,可我已经感受面前的臧志强大大的不对劲,以是强忍着没有问,任由他持续说下去。

他的声音非常沙哑降落,就像是长时候没说过话……或者干脆说声带被火烧过一样,总之让人听了感受很不舒畅。

固然急于晓得所谓本相,可他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想要发问。

可正因为感受里头有猫腻,并且还不是普通的猫腻,以是思来想去,为了多一份保障,还是决定找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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