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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坑爹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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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王信赖本身看得书比另一合作敌手要多很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孤单,他晓得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以是心态一向很好。

........

即便对本身再有信心的人,在门前或多或少都暴露了严峻之色,毕竟这扇门后的天下,决定了他们的存亡。

作死并可骇,可一个怕死的人,到死前才发明,本身却一向在作死,那就很可骇了。

看着那扇门,即便生还概率是二分之一,也并不是每二小我就有一个能走出来。

之前余王并没成心识到这一点,纯真的看书,早就已经没法满足变成书虫的余王。

竟然另有人比他更短长。

而余王身上却没有产生一点窜改,而这个屋子里的书却一点点的变少,因为他每读完一本书后,那本书就会消逝。

以是他很谨慎,那怕他的时候未几了,他也不会随便的挑选。

这些书大多都是小说和杂志,都是余王之前看过的,只是具现化,以书籍的情势呈现在他面前。

细思极恐,余王感受本身堕入误区,中了圈套。

他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而门却还没有还开。

真的只是比谁看书多那么简朴吗?

这才发明游戏法则并没有详细的先容赢的标准,只是提示了一句,看很多书越多胜算就越大。

也只要厌倦悲观的时候,余王才会记起本身的处境,这时他才重新抖擞起来。

因为他现在看得已经不是小说了,而是他逝去的芳华。

不过当他走出房门后,那就意味余王放弃了本身,因为这不是一个单机游戏,另有另一个看不见的敌手。

“太恶心了吧!要不是我有第六感,到最后本身是如何死的。”

不消事情,肚子不会饿,也没有睡意,余王就如许废寝忘食的看着小说。

这也意味着有三个入梦者永久的消逝。

第一次在出租书店里,碰到一样租书的女神,每天都是一个点去那里,只是为了见上女神一面。

进门后,余王顿时闻到了扑鼻的书香,沁人内心,满屋的书籍,满满的回想。

这一刻,余王俄然记起了他曾经的一个的胡想,那是他最猖獗最老练的时候,把黉舍边的书店他喜好的书看完后,不过瘾,上彀包夜,在网上看书。

固然有些小说早就已颠末时了,但余王并没有在乎,津津有味的看着。

余王自我思疑起来,再一次研讨起游戏法则。

时候一天,一个月,一年的畴昔。

当然也厌倦的时候,特别是有很多现在看起来超等无聊的小说,但是余王不敢拿本身的生命去赌,每一个字,每一个标记,他都非常当真的去读。

当房间里的书,被余王看书看完一半的时候,闲的蛋疼撕了一页书,吃了起来,别说还真被他吃出了味道,当时他还觉得是本身一小我待久了,神经有些庞杂。

第一次上课看书被教员抓到,仿佛天下末日普通。

重新回味起本身曾经看的小说,这类感受很奇妙,有些已经健忘的书名,另有小讨情节,当它们再一次闪现脑海中,余王沉浸此中。

在这里恰好满足了余王当书虫的统统前提。

不过余王并没有太严峻,他并没有落空全数,起码他的第六感还在。

只要等门本身开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算真正的结束。

“房间里书,实在就是粮食,游戏真正的法则,是比看谁靠着这些书对峙的更久。”

第一次因为某本小说,产生了去古玩市场捡漏的打动,到最后白手而归,不是买不起,就是瞧不上。

刚开端,余王还不明白是如何回事,可等做过尝试,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候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籍是他‘粮食’。

这扇门的游戏法则很简朴,就是比谁看得书多,小说当然也算书,余王体味游戏法则后,感受就是特地为本身筹办的,估计没有几小我比他更猖獗,当然之前那一次,他感受有一个比他更短长的。

再一遐想之前看书的一些景象,余王整小我刹时不好了。

当初余王还觉得游戏法则比的就是谁看得越多,谁就赢。

第一次去教员办公室偷书时的惶恐与刺激。

看着空荡荡的书架,余王终究严峻了起来,光靠这些书,他真的抗得下去吗?

当全部天下只剩下小说,其实在世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配角更出色的人生。

要不然余王不是看书了,而是吃书了。

他不信赖另一个敌手,乃至他都能感受获得,另一个敌手看得书绝对没有他多。

不过余王信赖本身的第六感。

不要低估别人,更不要高估本身。

当然这个游戏不但仅比谁看得书更多,当余王房间里的书只剩下非常之一后,他就感受环境不对劲了。

当余王捧起第一本他从同窗那边借的那本小说后,他就健忘这是在用生命做代价的游戏,更切当的说是生命的对赌。

他还记得阿谁凌晨,他刚从网吧走出来,看着太阳,心中有一种没法言语的幸运,俄然冒出一个胡想,他想当一个书虫,甚么都不消做,不消用饭睡觉,不消打工赢利,不消娶妻生子,没有世俗的烦恼,只用看小说就好了。

轮到余王时候,已经持续三次空着门了。

发明书能够吃后,余王一发不成清算,起码有非常二的书都进了他的肚子。

第一次在书摊买的盗版书,那么厚得一本,只花了十块钱。

一开端他还不敢信赖,有人比他看得书还多。

再没获得梦境直播器之前的那十年,特别是读书的时候,他但是除了走路睡觉的时候才不会看小说的。

“坑爹的游戏法则,能不能描述的再详细一点啊!”

还好这一次门开后,余王感遭到了但愿,顿时满怀等候门后的天下。

发掘看书的体例,成了余王的一种消遣,倒立看书,做活动看书,更受了某本小说配角的开导,更是练出了一心二用的本领,同时看二本书,左眼一本,右眼一本,当时还洋洋的对劲。

获得梦境直播器后,固然没之前那么猖獗了,但他还是花了大把的时候去看书。

一本小说,之前余王慢得两三天赋气看完,快得的话,也要一天,都能够让他回想那天的看书的表情或统统风趣的经历。

余王最大的长处就是有自知之明,别人不好说,但是换成他本身的话,用生命为代价的游戏,没有百分百的掌控,他是没有勇气玩的。

“我这到底是做了甚么。”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实在很简朴,门就在那边,只要他用手悄悄推开便能够了。

余王还欣喜的发明那些越都雅的书,味道就越好,但更多的书,还是像屎一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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