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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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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良不由吸了口寒气,幸亏大石拉住他,要不然等他下湖,估计就成这大鱼的美食了。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公良察看了一下,悄悄放动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中间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莽荒丛林中的兽类实在都有本身的牢固地盘,特别是一些块头庞大,脾气凶悍的兽类,更是单独占了一块好大的处所。

这是对他们的磨练,猎队会尽量在没有伤害的环境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打猎,以让他们尽快的生长起来,成为打猎队中不成或缺的一员。

公良对他这个题目感到奇特,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不再理他。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率和在岩石上磨得锋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糊口,很轻易沦为别的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实在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戒,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广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植物能跑得过它们。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碰到两端没头没脑四周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烤竹笋的时候公良稀有过人头,刚好一人一根。吃着竹笋,配着烤肉,喝着鲜美的山珍鹿肉汤。他第一次,感受丛林糊口是如此美好,若没有那么多的伤害,他真的很想在这丛林中一向呆下去。

让公良欣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宿世叫鹿茸,但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晓得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端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成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他们尽力将身子缩在灌木丛中,制止被七色鹿发明。察看了一下,波竜对公良等人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阿良,这东西能吃吗?”俸罕猎奇的问道。

“嘭...”

洗好后,装了一头盔水回到营地。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内里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沐浴了,赶紧归去睡觉。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你如何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可这时他又发明,没有碗和筷子,如何吃呢?他赶紧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师就开端盛汤吃肉。

看他那嘴馋的模样,公良直接将一根没掰开的竹笋扔了畴昔,“本身尝尝不就晓得了。”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出来。来时的路上他顺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处,都被他洗洁净后扔进了锅里。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中间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疾走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命中倒地。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有几天没沐浴,看着上面澄净湖泊,公良就想下去洗个痛快,却被大石一把拉住。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间隔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当然能了。”

细心看去,湖中还不但一条大鱼。模糊约约,一条条乌黑的背脊在水里游弋,仿佛在寻觅方才大石丢下的食品。

“不错。”公良点点头道。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小我喝,更不消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公良没急着吃烤肉,而是从火堆中间拿起烤熟的竹笋,渐渐掰开内里那层笋壳。不一会儿,就暴露内里白嫩的笋肉,一股鲜笋的暗香也随之飘散出来。咬一口,嫩嫩的,脆脆的,甜甜的,好吃得不得了。

前次归去后他总结经历,感觉下次打猎必然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处所,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宿世兵戈时候军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能够用来挡刀枪枪弹;闲时是铁锅,能够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吃饱喝足后,天气已经暗了下来,一轮弯月高高挂在天空,洒下丝丝缕缕洁白月光。

公良一时摸不着脑筋,如何,还不能沐浴?好似看到他的迷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本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晓得有多不利。两端大七色鹿,两端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充足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光临时营地。

俸罕倒是奇特,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内里铺上一层荏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开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风俗了。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中间的俸罕和金,也各有收成。

湖边蓦地炸开一片水花,一条长满锋利牙齿的大鱼跳出湖面,又潜了下去。背脊上那一丛锋利的利刺在月光下暴露森森寒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而一些比较强大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制止遭遭到别的兽类进犯。

公良短矛命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间隔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赶紧又拿起别的一根短矛掷了出去。此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几近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明环境,吓得掉头往树林疾走。

七色鹿固然也被归为凶兽,但实在属于凶兽中比较弱鸡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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