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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粉痣变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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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些绣样,恰好拿到泾阳城里换些银子。”

“薛姐姐,杨柳露紧肤膏胡蜜斯都用了几日,只感觉这两样再好不过了,就是分量饶有不敷,幸亏你本日又进城了。”

把银钗跟字条送到薛家后,薛素还筹办赚些银钱,哪有工夫管那家子的污糟事?

刘怡卿冲着丫环摆摆手,翠芙给薛素上了茶后便见机的退下,屋里只剩三个女人。

这天她筹办了很多杨柳露紧肤膏,背着承担直接往城里走。

薛月不断念的打量着她,几次看了数次也未在女人面上发明半点不甘心的神情,心中认定了薛素在装模作样。

酉时一过,天完整黑下来。

活了两世薛素向来没吃过甲鱼,但没吃过猪肉却还见过猪跑,她说怎感觉浑身炎热,本来是这汤水起了效。

近一个月不见,刘怡卿身形又纤瘦很多,五官不再挤做一团辨不清模样,身材看着也比先前纤细很多,虽仍比凡人胖了些,但看着总算没那般惊人了。

这突如其来的行动将薛月吓得心惊胆战,张嘴好悬没叫出声来。

故作骇怪轻咦一声,稠密纤长的眼睫悄悄颤抖,薛素问:

薛素步子迈的缓慢,常日里从泾阳城回家,少说得走上半个时候,本日倒是快了些。

薛月心中又嫉又恨,面上却不好透暴露来,咬牙道:

脑中升起一个猜想,男人刚毅面庞顷刻间阴沉一片,看着非常瘆人。

听到熟谙的声音,女人挣扎的行动刹时停了,刚想表白心迹诉诉衷肠,怎料王佑卿悄悄亲了亲她的耳廓,低低唤了声“素娘”。

瞥了眼薛素背着的承担,她问:“素娘这是要进城?”

这粒痣自打她重生那日便呈现在身上,不管用多大力量揉搓擦洗还是不会消逝。

薛月掌内心排泄精密汗珠,紧紧攥着字条不放手,眼神在薛家转了一圈,发明家里人全都歇了,这才蹑手蹑脚的走出院子,往杏花亭的方向跑。

楚清河正清算柴火,耳入耳着又轻又娇的动静,高大身躯猛地一僵,他面色未变,却在暗自猜想薛素方才去了那边,见了甚么人。

“我们农家的妇人哪有城里那般讲究?这不是甚么守宫砂,只是一枚普浅显通的朱砂痣罢了,就是位置生的令人曲解,再者说来,小妇人结婚半年,怎能够没圆房?”

指尖悄悄捏弄了下,并没有疼痛或麻痒的感受,想起那颗光亮油润的桃木珠子,说实话,她还真没想到小小木珠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本领。

薛月不管如何也没想过,佑卿竟会偷偷摸摸给她送来字条,是不是申明他已经健忘薛素阿谁贱人,筹办娶本身过门了?

“我比怡卿略大些,就叫你素娘吧。”

边说着,薛月边伸手扶着鬓间斜斜插着的梅花钗,想起这物先前还到过本技艺里,薛素强忍着嗤笑出声的打动,佯作平静点了点头。

这话的确出于至心,王佑卿跟薛月都不是甚么好东西,从速凑做一对也省的祸害别人。

腿间传来阵阵刺痛,腰身一样发麻,实在耻辱极了。

本想着这痣不会有甚么影响,但现下色彩从淡粉变得更加浓艳,到底是如何回事?

感遭到薛月掺杂着怒意的炽热目光,薛素杏眼闪了闪,看着她那好堂妹放动手中的衣裳,直直朝着本身冲过来。

薛素手心端着装满热茶的瓷盏,吹散了飘超脱散的水汽,笑着点头。

“天然,佑卿的确爱极了我,现在已经揣摩着要提亲了,还送了我一支银钗……”

她实在想不明白薛素阿谁贱蹄子究竟有甚么好的,男人被她迷的仿佛丢了魂,与一个有夫之妇夜里私会,也不怕被高大结实的楚瞎子捉奸在床。

心中思路百转千回,被欣喜的情感充满,等她跑到杏花亭时,还没等回过神,却被长臂一把从后抱住。

大抵是跑的有些快,女人面色潮红气喘微微,手按在胸前轻抚几下,便放慢了脚步。

掩唇轻笑一声,女人加快脚步往泾阳城的方向走。

比及统统全都结束后,薛月趁王佑卿不重视,偷偷将男人腰间挂着的玉佩摘了下来,塞进怀里。

“既然如此,我身为姐姐,便提早恭祝你们两位百年好合了。”

只要一想到银子流水似的往怀中涌,薛素心中便喜得不可,柔润杏眼中似含着水儿,晶亮连连。

薛月到底也是个黄花大女人,今晚刚破身,到底有些挨不住,如果光芒再敞亮些,就能看到她惨白的面色以及红肿似核桃般的双眼。

嫁给了个又瞎又瘸的残废,传闻那人还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薛素皮相生的好又如何?她命不好就行了。

见她一向没动,王佑卿觉得薛素想明白了,心中暗喜,苗条手指矫捷的解开腰间的系带,将手探入此中……

薛素底子没理睬楚清河,回了小屋便将木门死死阖上,挽起衣袖双眸紧盯着那枚红痣。

身形健硕的楚清河就站在离小屋不远的位置,跟着窗扇翻开,一股幽幽桃木香气迟缓四散开来,让男人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

因为天气黑沉,底子看不清女人狰狞扭曲的面庞,也就无从别离抱在怀里的到底是谁。

走了小半个时候就到了刘家,薛素刚被翠芙领到卧房时,便扫见桌前坐了两名身形虚胖的女子,此中之一是刘怡卿,而别的那位,必定就是那位皇商家中的蜜斯。

听到脚步声,薛月抬眼扫见了薛素,看着女人白净匀净的面皮以及在日头底下显得更加红艳的唇瓣,她心口便堵得慌。

婚前失贞对女子而言必定是不名誉的,但王佑卿倒是她爱了数年的情郎,现在跟此人生米煮成熟饭,她就不信本身当不了王夫人。

“素娘,我会对你好的……明日,明日酉时我还在杏花亭等你。”

中午刘怡卿非要留薛素在家里用饭,刘家在泾阳城里也能称上大户,厨子的技术当真不差。

脸颊酡红似涂了胭脂,胡明月眼尖,瞥见薛素左边手腕上的那粒红痣,忍不住问:

闻言薛月也没起狐疑,毕竟早已离世的薛母就会一手好绣活,薛素身为她的女儿,会刺绣也没甚么奇怪的。

刚一进楚家的篱笆院,薛素咬着唇站在原处,平复着本身略重的喘气声。

闻言薛素愣了半晌,低头盯着白净胳膊,发明本来色彩浅淡的粉痣,已经垂垂转为艳红,从表面上看真跟守宫砂没有半分不同。

刘怡卿扫了一眼,笑盈盈道:

有事藏着心中,即便刘家待客到处殷勤,女子也感觉如坐针毡,随便寻了个由头便分开了。

一颗心刹时跌落谷底,薛月双眼瞪大,浑身紧绷,恨不得呕出一口血来。

听罢薛素连连点头:“杨柳露跟紧肤膏都是小妇人做的,既然胡蜜斯感觉不错,下回一并带来便是。”

胡明月一揣摩也感觉是这个事理,并未想到薛素是在扯谎。

“这碗清炖甲鱼汤是厨子的特长好菜,我常日里最爱喝这个,薛姐姐感觉滋味如何?”

心中揣揣不安,薛素不免升起丝丝烦躁,不过当着两位娇客的面也不好透暴露来,只随口解释道:

宿世在都城呆过一阵子,薛素也见地了些风土情面,冲着胡蜜斯虚虚福了福身。

想起每回做那档子事时,王佑卿口里叫的都是这贱人的名字,新仇宿恨便齐齐涌出,像钝刀子割肉般。

刚颠末薛家,就看到薛月坐在小杌子上洗衣裳。

本日那位胡蜜斯也在刘家米铺,如果买卖谈的好,她购置私馆的事情说不定就有下落了。

王家是安宁村的大户,除了王佑卿外,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别人随身带着玉佩。

胡蜜斯转头打量着薛素,她一开端便晓得这妇人住在村里,原觉得会是个灰头土脸的粗糙女子。现在一看,竟有些吃惊的发明这村妇竟养的不错,固然略瘦了些,但略带笑意白净秀美的面庞,看着就让人感觉舒坦。

薛素喝了小半碗清汤,伸手扇了扇,只感觉屋里过分闷热。

不过她本身并不感觉忧?,乃至悄悄咬着红唇,暴露一丝甜美的笑意。

“杨柳露跟紧肤膏对我有效,今后素娘将这两样物事送到刘家米铺时,可否帮我也带一份?”

临走时薛素深深看了一眼她,发明薛月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媚劲儿,走路时扭腰摆臀,半点不像个女人家,反而跟结婚了的少妇普通,约莫早就跟王佑卿成事了。

伸手将承担里的杨柳露跟紧肤膏取出来,因为先前用的瓷瓶实在过分粗糙,女子惯是喜好精美详确的器皿,薛素前几日就在村里的窑工那边买了些白瓷瓶,用来盛放这些脂膏汤水。

“素娘,你还不晓得吧,本年我必定会嫁给佑卿。”

“我好想你……”

“你这么有掌控?”

薛月悄悄嗯了一声,低头撇撇嘴,趁着天还没亮,踉跄往薛家的方向跑。

“若我没记错的话,素娘已经结婚了才是,如何身上另有守宫砂?”

大抵是喝了甲鱼汤的原因,薛素感觉热,咬着唇儿将外衫褪下去,伸手又将窗扇推开条细缝,阵阵冷风吹过,倒是减缓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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