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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寡妇重生,还是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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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数了数这些铜钱,一共有二百二十六枚,齐蓁记得廉肃只是得了风寒,但因为一向没有银子治病,又饿了好久,这才一命呜呼。

听到刘大夫的话,齐蓁也没有矫情的让人家非收下钱,只是点了点头,便跟着刘大夫一起往外走。

“快跟我归去,省的不晓得甚么时候就被卖给人牙子了!”

肚子里收回如同擂鼓普通的响声,齐蓁的眼神却不在那两只老母鸡身上逗留,脚步不断地往前走,直接推开别的一间房的木门。

不过即便她做不出来这类事情,在廉家人眼里,她就是这类十恶不赦的恶人,要不然如何会拿着廉君办丧事收的礼钱,全都补助了娘家呢?

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传来,躺在床上的廉肃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的模样,一看到齐蓁,眼中闪现警戒之色,道:

紧了紧荷包子,齐蓁走出房门,去了大湾村里的一个大夫家,砰砰拍门。

齐蓁的模样在十里八乡都算是好的,如果廉君不好,又如何会嫁给他当填房?

只可惜她当年妄图繁华,被一点蝇头小利给迷了眼,丢弃了病重小叔子和两个嗷嗷待哺的继子,嫁给了一个从宫里出来的老寺人。

“我不是这个意义。”

“按着方剂上的药材去抓药,三碗水煎成一碗水,再给阿肃服下。”

一个略大些的孩子板着脸,站在远处,脚步仓猝的走了过来。

“仲琪,快过来。”

按着药方买齐了那些药材,因为廉肃病的不轻,以是齐蓁光是买药,就花了将近一百文。

但齐蓁内心很清楚,廉仲琪已经五岁了,只不过因为饥一顿饱一顿,长的才比浅显的孩子肥大。

现在想想,齐蓁也是个傻得,她娘家明显就是为了钱把她给卖了,第一次卖给廉君,第二次卖给了阿谁老寺人,归正齐蓁连银子都没捂热呢,就被老寺人折磨的生不如死。

看着这兄弟俩的背影,齐蓁不由苦笑,她虽说贪慕虚荣,但心肠却还没黑到能把本身的继子卖给人牙子的境地。

这孩子看着有七岁了,还是瘦骨嶙峋,身上的衣服破褴褛烂的,看着比廉仲琪还瘦。

“我去给你抓药。”

“你来干甚么?”

齐蓁低着头,走到床边,看着她的行动,廉肃吃力的撑起家子,想要看看这个女人到底要做甚么。

“娘。”

刚走出门,外头的阳光便打在身上,暖融融的,让齐蓁本来死寂的心,又砰砰的狠恶跳动开来。

哗啦啦的一阵响声。

“你来干甚么?想要看看我甚么时候才死吗?”

廉仲琪看起来只要三四岁,蜡黄干瘪,脸颊凸起,没有一点肉。

廉仲琪听了这话,眼中透暴露一丝惊骇,吸了吸鼻涕,面庞上挂着泪水,说:

“刘大夫,您如何来了?”

摸了摸两撇胡子,刘大夫直接站起家,在木桌前写下药方,交到了齐蓁手里。

“你嫂子让我过来给你看病的。”

现在正值八月,红薯已经成熟。

看着角落里的那两只老母鸡,齐蓁走到鸡窝前,被叨了两下,从草窝里摸出了三枚鸡蛋出来。

这些人年青力壮的,收成不小,以往都是廉肃上山挖红薯,齐蓁懒得很,天然不肯意出门干这类粗活。

母鸡被齐蓁看了一眼,竟然下蛋了。

一把翻开盖在身上破褴褛烂的棉被,看也没看摆在一边的破布鞋,齐蓁光着脚踩在地上,走到门边儿时,推开那扇还算无缺的褐色木门,走到了一处小院儿,院子的角落养了两只老母鸡。

大湾村后山的红薯并非村民本身栽种的,而是天生地养,以是只要略微勤奋一点的人都饿不死。

想到本身再醮后,廉肃没过两个月就死了,而廉伯元与廉仲琪都是娃娃,想必也都没了活路。

房间里传出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木门被从外推了开,廉肃看着走出去的刘大夫,较着有些惊奇。

齐蓁内心有事,就直接往外走,猛不防被一个小萝卜头撞到怀里,差不点儿把她撞到在地上,两手紧紧扶着门框,齐蓁才站稳了。

咕噜……

幸亏齐蓁也不是甚么娇气人儿,有一把子力量,没费甚么劲儿,就将一只红薯给挖了出来。

廉肃已经两三天没好好用饭了,以往都是廉肃做饭,此次他病的有些狠了,齐蓁却觉得他在装病,以是就想饿饿他,却没想到病人的身材最是经不起折腾。

就剩下这么点米,恐怕还不敷他们吃几顿的,何况大人能挨饿,小孩子身材弱,又是长身材的时候,那里能熬得住?

齐蓁上辈子待在老寺人身边,也算有了见地,天然不把这二百多文钱放在眼里,不过这廉家只剩下了这些钱,如果花完了,底子没有来钱的门路。

“刘大夫,我那小叔子又发热了,费事您去给给他看看,再开几幅药来。”

回到厨房,齐蓁走到米缸前,看着已经见了底的米缸,内心直忧愁。

“来了来了!”院子里传来声音,刘大夫把门翻开,瞥见了站在门口的齐蓁,不由愣了一下。

廉伯元走近了,仿佛没瞥见齐蓁似的,冲着廉仲琪,道:

本来齐蓁是不信鬼神之说的,但重新回到十六岁这年,她便是不信也得信了。

以是齐蓁拿廉君丧事上收的礼钱补助了娘家的事情,刘大夫天然是晓得的。

想到本身被折磨的日子,齐蓁的神采变得非常丢脸,幸亏她现在已经干了很多粗活,皮肤有些黑,也看不出来。

荷包子里轻了一半,齐蓁这内心头甭提有多难受了,但每当想起来宿世里廉肃因为没钱治病而早早离世,齐蓁就顾不上心疼钱了。

“哥哥,仲琪再也不敢了!别把仲琪卖给人牙子!哇!”

齐蓁的丈夫是个痨病鬼,叫廉君,之前身材好时是个教书先生,在大湾村中都算是敷裕的,日子也比平常的庄稼汉好过。

但现在廉肃病倒了,齐蓁就算再不肯意,也得上山把一家人的口粮给弄出来。

“咳咳!咳咳!”

齐蓁跟在刘大夫前面,一起走进了廉家。

齐蓁糊口的村庄靠近都城,不算费事,但也不算敷裕,大湾村里的村民们一个个在地里挖红薯当口粮。

刘大夫一看廉肃蜡黄发青的脸,暗道不妙,走到床前,一边给廉肃评脉,一边说:

这二百多文钱,也能给廉肃请个大夫。

一起上,很多人对着齐蓁指指导点,说甚么的都有。

这辈子她要积德积善,好好的过日子,省的再落得被人折磨而死的了局。

刘大夫一听廉肃又发热了,也顾不上别的,直接提着药箱,就往廉家的方向赶去。

听了这话,廉肃微微眯眼,他感觉齐蓁阿谁女人绝对没有这么美意,她视财如命,又那里舍得给他费钱买药?

齐蓁嫁给廉君,本来就是因为齐家看上了廉家的钱,谁晓得这教书先生当真贫寒的很,手里头底子没甚么油水,正因如此,比及廉君的丧事过后,齐蓁才把收的礼钱都补助的娘家。

回房坐在木床上,在床脚的小柜上翻了翻,找到了一个陶罐,将封口的布料给取出,她将那些散碎的铜钱倒在被子上。

吹了吹上头的泥巴,齐蓁再接再厉,挖了足足一背篓红薯,这才往廉家走去。

大湾村里没有药材铺,但是因为村庄背景,家家户户都汇集了些药材,卖到都城里,也能有些赚头。

她齐蓁本来应当死了,死在一个变态的老寺人的折磨当中,这断了根儿的男人,那里会有稳定态的?

见到齐蓁,小萝卜头脸上暴露一丝惊骇之色,结结巴巴道:

回到廉家,齐蓁按着刘大夫的话,用井水煎药,放在瓷罐中煮着,顿时厨房中就弥散着一股苦味儿。

背上了背篓,齐蓁手里拿着一把小的锄头,去了那片长满了红薯的后山上。

齐蓁看着已经瘦脱了相的廉肃,晓得这个男人不久以后就会活活病死,而她身为廉肃的嫂子,连廉肃的丧事都没来记念,就直接再醮了。

“咯咯!”

之前廉君病重时,刘大夫几克日日来到廉家,以是对廉家非常熟谙,一进院子,就直奔廉肃的屋子。

面对刘大夫讨厌地眼神,齐蓁早就风俗了,也没理睬,直接说:

“你们家现在也没有银钱,这些钱就留着给阿肃养身材吧。”

廉伯元悄悄的嗯了一声,拉起廉仲琪的手,看也不看齐蓁一眼,直接走远了。

廉君之前死了老婆,留下了两个儿子,大的廉伯元已经九岁了,小的廉仲琪不过五岁,恰是因为有孩子需求照顾,身材不好的廉君才娶了齐蓁。

齐蓁点了点头,拿着药方,从荷包子里取出钱来,想要给刘大夫诊金,却被刘大夫给回绝了。

刘大夫看着齐蓁的眼神有些庞大,像是没想到如许一个贪慕虚荣的女人会俄然转了性,不过齐蓁有些窜改也是好的,起码廉家那三个小子的日子不会过得太苦。

伸出带着一层茧子的手,齐蓁把手放在廉肃额头上,果不其然,廉肃的额头滚烫的仿佛火炭似的,已经快把人给烧胡涂了。

齐蓁摸了摸灰突突的纱帐,那纱帐本来应当是靛青色的,但不知到底洗了多少次,色彩褪成了这幅德行。

大湾村民风浑厚,乡里乡亲的都熟谙的很,谁家出了甚么事情,很快就能传遍全部村庄。

齐蓁说了这么一句,就直接回身出了屋子。

齐蓁悄悄嗯了一声,看着瘦巴巴的廉仲琪,这孩子身上的衣服一个补丁接着一个补丁,肤色暗黄发青,眼窝深陷,一看就是好久没吃上饱饭的模样。

“刘大夫!刘大夫!”

在那以后,齐蓁不是没找过本身的娘家人,但她那些亲戚一个个仿佛吸血的水蛭普通,眼里头只要银子,底子没有她这个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老寺人给了他们那么多的银子,这些无情无义的人又那里会多管闲事呢?

齐蓁固然只是个村里的女人,但因为懒得很,廉家人又刻薄,底子没让她上山挖过几次红薯,不过她之前在娘家还是要做粗活儿的,按着以往的影象,摸索着开端挖了起来。

这身材不好的人,老是情愿抱病,廉君只是得了风寒,厥后烧成了肺炎,连齐蓁这个刚娶过门的媳妇都没来得及下嘴,就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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