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小说
会员书架
爱你小说 >历史军事 >重生之赎罪 > 67.魂魄的力量(上)

67.魂魄的力量(上)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第五十一条为制止侵权行动,在证据能够灭失或者今后难以获得的环境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能够在告状前向群众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群众法院能够责令申请人供应包管,申请人不供应包管的,采纳申请。

(一)笔墨作品;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挑选或者编排,堆积成新作品的权力;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答应,用心避开或者粉碎权力报酬其作品、灌音录相成品等采纳的庇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技术办法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没有插手创作,为谋取小我名利,在别人作品上署名的;

第五十九条计算机软件、信息收集传播权的庇护体例由□□另行规定。

第六十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演出者、灌音录相制作者、播送电台、电视台的权力,在本法实施之日尚未超越本法规定的庇护期的,遵循本法予以庇护。

(六)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利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体例利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抄袭别人作品的;

(一)作者;

著作权人能够全数或者部分让渡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并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酬谢。

(七)出租权,即有偿答应别人临时利用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力,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首要标的的除外;

(四)曲解、窜改别人作品的;

(一)未经著作权人答应,颁发其作品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五十二条群众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能够充公违法所得、侵权复成品以及停止违法活动的财物。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惩罚不平的,能够自收到行政惩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外向群众法院告状,期满不告状又不实施的,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能够申请群众法院履行。

(九)未经出版者答应,利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想的;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不实施条约任务或者实施条约任务分歧适商定前提的,该当遵循《中华群众共和百姓法公例》、《中华群众共和国条约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任务。

权力人的实际丧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肯定的,由群众法院按照侵权行动的情节,讯断赐与五十万元以下的补偿。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和谈,也没有在著作权条约中订立仲裁条目的,能够直接向群众法院告状。

第五十五条著作权胶葛能够调剂,也能够按照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和谈或者著作权条约中的仲裁条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拍照作品;

(八)展览权,即公开摆设美术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著作权人能够答应别人利用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并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酬谢。

第五十八条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七)利用别人作品,该当付出酬谢而未付出的;

(四)美术、修建作品;

(二)出版别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四十七条有以下侵权行动的,该当按照环境,承担停止侵害、消弭影响、赔罪报歉、补偿丧失等民事任务:

(三)未经演出者答应,复制、发行录有其演出的灌音录相成品,或者通过信息收集向公家传播其演出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该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力。

(二)其他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的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答应,用心删除或者改行动品、灌音录相成品等的权力办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实施。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灌音录相成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答应,出租其作品或者灌音录相成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拍照、电影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力;

第四十八条有以下侵权行动的,该当按照环境,承担停止侵害、消弭影响、赔罪报歉、补偿丧失等民事任务;同时侵害大众好处的,能够由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责令停止侵权行动,充公违法所得,充公、烧毁侵权复成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峻的,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还能够充公首要用于制作侵权复成品的质料、东西、设备等;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任务:

(八)制作、出售冒充别人署名的作品的。

(十)未经演出者答应,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演出,或者录制其演出的;

本法实施前产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动,遵循侵权或者违约行动产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置。

第二条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含以以下情势创作的文学、艺术和天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未经著作权人答应,复制、发行、演出、放映、播送、汇编、通过信息收集向公家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答应,播放或者复制播送、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含: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动。

(二)未经合作作者答应,将与别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本身伶仃创作的作品颁发的;

第五十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有证据证明别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力的行动,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侵害的,能够在告状前向群众法院申请采纳责令停止有关行动和财产保全的办法。

(一)颁发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力;

第五十三条复成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受权的,复成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灌音录相成品的复成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成品有合法来源的,该当承担法律任务。

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九)演出权,即公开演出作品,以及用各种手腕公开播送作品的演出的权力;

(二)口述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第十条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群众法院接管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纳保全办法的,该当当即开端履行。

(四)未经灌音录相制作者答应,复制、发行、通过信息收集向公家传播其制作的灌音录相成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体例向公家供应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六)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

(四)庇护作品完整权,即庇护作品不受曲解、窜改的权力;

群众法院措置前款申请,合用《中华群众共和百姓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三)点窜权,即点窜或者受权别人点窜作品的权力;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灌音、录相、翻录、翻拍等体例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力;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说话笔墨转换成另一种说话笔墨的权力;

(十二)信息收集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体例向公家供应作品,使公家能够在其小我选定的时候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力;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侵权人该当遵循权力人的实际丧失赐与补偿;实际丧失难以计算的,能够遵循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赐与补偿。补偿数额还该当包含权力报酬制止侵权行动所付出的公道开支。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将作品牢固在载体上的权力;

(七)工程设想图、产品设想图、舆图、示企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十四)改编权,即改行动品,创作出具有首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力;

(二)署名权,即表白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力;

申请人在群众法院采纳保全办法后十五日内不告状的,群众法院该当消弭保全办法。

(十一)播送权,即以无线体例公开播送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体例向公家传播播送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标记、声音、图象的近似东西向公家传播播送的作品的权力;

(三)音乐、戏剧、曲艺、跳舞、杂技艺术作品;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