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出发
“明天是个冒险的好气候,不是么?”老威尔抽着烟斗走到巴里特的身边,笑着看了他一眼,“阴沉的气候总能让人的表情也变的很好。”
你撕不碎雾气,巴里特想道。它会悄悄的在你兵器的利刃前飘过,追着你兵器划过的陈迹欢畅的翻滚,然后愈合。统统都像从未产生过,不管你使多大的力量,不管你扯开多少次。
不管是口感最好、代价最贵的斯佩尔小麦,还是生命力最固执、被誉为‘法师奉送’的黑麦,亦或者玉米、大豆,乃至方才萌发的春芽都逃不过它们那短小又猩红的鸟喙。
穿过‘猪湾’,一行人向迷雾堡走去。
普通除了穷户窟内的贫民,没有人会去吃这类鸟,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泰初雾龙和神的尸身?不,那些离我过分悠远,即便是真的又能如何?那并不是我所能打仗的。巴里特看了艾斯特尔一眼,并没有说话。这个脸上老是带着驯良笑容的半精灵,却总喜好辩驳别人的观点,仿佛争辩会给他带来兴趣。但巴里特不喜好争辩。
当巴里特一行人达到这里的时候,等候在‘脚指缝’外的冒险者们已经达到二百多名。这些人或是三五成群,吵喧华闹的聊着天,相互吹嘘下此次冒险能够获得的收成;或是浏览着沿城墙边建立的一排赏格栏,亦或是对着‘下贱小说’一行人指指导点,毕竟一只全部武装的高大食人魔,走到那里都很夺人眼球。
矗立的卡维斯山脉过分绵长,它团体成玄月状的半弧形,将全部迷雾丛林包裹的死死的。迷雾丛林是全部大陆的最西面,再往西的话,便是一望无边的陆地。
到了粮食播种的时节了,巴里特想着。如果不把稳,这些繁衍敏捷、数量浩繁的乞丐鸟便会偷吃掉播种到地里的统统粮食种子。
......
不过这类体型不大的红嘴雀本身,也是穷户窟内最为常见的肉食,一枚铜币能够买上两只。这类鸟不能烤着吃,因为这类鸟身上肉极少,烤完后除了骨头便甚么也没有了。普通的吃法是用油炸的酥酥的,将那贴在骨头上的鸟肉连同骨头一起嚼出来,或是加些芜菁炖汤喝,起码能让你尝出点肉味来。
“传闻大雾的构成启事,是因为在丛林的深处居住着一条泰初雾龙?”半精灵艾斯特尔将腰间的兵器带又紧了紧,随口问道,“并且传闻那还是一条将本身传化成龙巫妖的泰初雾龙。”
巴里特之前也和这些骑士们打过交道,晓得这个骑士团的制式铠甲是用特别伎俩锻造而成的,供应了比浅显的铠甲要高很多的防备力。不但如此,金苜蓿骑士团还雇佣法师为那些铠甲附魔,从而让这些骑士在协同作战时,身上的铠甲会相互停止共鸣,使本来就很高的防备力再上一层楼。
离规定开门的时候另有少量,老威尔在和骑士团中一个队长级别的人聊着甚么,而‘下贱小说’其别人在浏览着城墙边的赏格栏。
巴里特转头看了他一眼,掺了秘银和魔铁的满身精钢铠包裹着高大的食人魔,让他看上去就像是法师们造出来的构裝体魔像普通。侏儒坐在食人魔的肩膀上,一只手拄着下巴,一如既往的满脸苦相。
“明天确切不错,不过进了迷雾丛林,好天和阴天便没有甚么分歧。”巴里特说道,“在那边,乳红色的雾气掩蔽着天空,你目光所能看到的间隔不会超越10步。”
“不过很多传言却并非空穴来风,如果你晓得的多的话,或许某些时候就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欣喜。”半精灵艾斯特尔说道。
“我倒不但愿那些传言是真的。”老威尔带领着世人向猪湾外走去,“一条泰初巨龙转化成的龙巫妖,哈,邪术协会里的那些高阶法师们或许都会感到一些毒手,更何况是我们呢。”
从弗塞王国的赛斯半岛坐船返身向南解缆,沿着海岸线飞行,你能够赏识一下瑰丽的海上风景,趁便和残虐的海盗们打打号召。如果航程顺利没有碰到风暴,并且又没有在海盗的手中丢掉小命的话,你会在飞行3到5天以后,了望到一座标致的、坐落在一大片珊瑚礁上的岛屿城邦——萨兰。
“很务实的设法。”老威尔点了点头。
如何这么像吟游墨客嘴里说出来的话?巴里特对于本身刚才那有些诗歌化的内心独白皱眉不已。
分开萨兰,沿着海岸线持续飞行,再往南飞行2到4天后,你便能够从全部大陆的西侧直接登岸迷雾丛林。
......
他又昂首看了看天,一群乞丐鸟扑棱着翅膀,在湛蓝色的天空中,一圈又一圈的繁忙翱翔着,寻觅着任何能够吃掉的东西。
巴里特和几个熟悉的冒险者打过号召后,也向赏格栏走去。
迷雾丛林内的大雾长年不散,关于其成因的各种传言实在是数不堪数。除了泰初雾龙这类说法外,另有人言之凿凿的以为,迷雾丛林中埋藏着诸神和邪术帝国停止神战时,在战役中陨落的一具神明的尸身,而那不散的雾气便是神力从尸身上肆意伸展的一种表现。
但巴里特并不以为把本身装在一个健壮的铁罐子里就是安然的保障,在他看来,灵敏的感官和矫捷的技艺才应当是第一名的。
迷雾堡是穿过卡维斯山脉,收支迷雾丛林的独一流派。嗯……,这么说实在并不精确,严格意义上来讲,应当是陆长收支的独一流派。
你能够挑选绕一点远,去往萨兰岛上做少量逗留,咀嚼一下本地颇负盛名的美食——‘抽泣的舌头’。这道菜的做法是将透明的银鱼及腌渍橄榄塞进鳟鱼的鱼肚中,然后撒上少量罗勒停止香煎,盛盘时铺上芹菜与芜菁,味道让人难以健忘。
“作为一个冒险者,我从不体贴迷雾丛林是如何构成的。”巴里特说的,“我只体贴它那边究竟有甚么值钱的东西能让我获得。”或者落空。
简朴的交换后,巴里特和‘下贱小说’冒险队走出了酒馆,蛮子转头看了一眼挂在门沿上的酒馆招牌,‘发财、发财’四个字被刻在橡木料质的木板上,又被漆成了亮金色,此时正跟着风在不断的闲逛,收回轻微而落拓的‘吱嘎’声。
当然,如果你情愿的话,也能够从这里一起向北,做马车或传送法阵,达到四千多千米以外的弗利吉亚群岛及塞斯半岛王国,人们凡是称它为‘弗塞王国’。
但是在陆上,想要去往迷雾丛林却只要穿过迷雾堡这一种路子。除非你是一名品级颇高的法师,那么任何山川河道都禁止不了你的脚步,乃最多元宇宙中无数的异位面都是你观光观光的地点。
四周两个小队附属于‘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冒险者四周不断的巡查着。因为仅仅是巡查任务,以是这些骑士并没有穿戴防备力更高的满身铠,而是穿戴更加简便、贴身的链甲,内里套着带有金苜蓿图案的镶金边棉质罩衣。骑士们头上戴有狮鹫王国传统的狮鹫头盔,狮鹫的翅膀嵌在头盔两侧向后延长着,模样非常威武。
或是你也能够从猪湾一起向南,穿过大半个狮鹫王国,达到王国最南面的梅尔多菲港,从港口坐船返身向北解缆。总之,你只要有艘船,西侧冗长的海岸线有很多地点都能够任由你登岸。
小门被冒险者们称作‘脚指缝’,与三十多米高的城墙比拟,这扇高度不敷三米的小门确切显得有些纤细,如同巨人脚指间的裂缝普通。而冒险者们,就像是在这个裂缝中爬进爬出的蚂蚁。
迷雾堡有两扇门可供出入迷雾丛林,此中一扇在堡垒内部,冒险者们没法利用,因为那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驻地,不答应普通冒险者们进入;而另一扇在北城墙上,是一扇仅能包容两人并肩收支的小门。而这个小门,便是冒险者们收支迷雾丛林的通道。
……
“莫格洛克会撕碎统统,不管它是甚么!”食人魔从巴里特身后很傲气的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