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最后
一名胜利的写手,不就是能让读者共鸣吗?
因而写作时很轻易就忽视本身的缺点,直到有一天转头一看……发明连本身都没法对劲。
实在我信赖每个写书的人骨子里都有股傲气,都感觉本身写的书是好的。
这本书的确不能让人对劲,启事之前说过了,这里就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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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后想想,就权当练笔了……就是根基没稿费的那种为情怀而写的那种,因而反而在以后的章节里画面感会更强一些。
如果总结一下这本书,我以为是身为写手的我,思惟走得太快、太赶、太急,脑海里想的画面在笔墨里表现出来的只要一个纲领,因而我想到的东西、看到的东西、了解到的东西底子没法在读者脑海里重现。
写新书时,我常常会让本身慢下来,提示本身走慢一点,思虑读者是否能看到我所看到的,想到我所想到的。
固然不是最好,但起码是良草。
新书接收了这本书的经验,更重视人物的脾气以及多视角描述以及细节描述。
当时是感觉草草结辞意义不是很大。
这很普通,并不满是因为主观身分,更多的是本身写的东西常常更合适本身的人生观和代价观,或者也能够说是思惟体例。
不过这本书给我的收成却很多。
最大的收成,是它放大了我写作上的缺点,到了让本身没法疏忽的境地……
发明题目后,曾经有一度不想结文了,固然很快便能够结文。
如果做不到,那就不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