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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帅是帅,就是脑袋和脖子连得不太结实,还是个“红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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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没把这类情感表示出来,面上还是一副驯良可亲、非常朴拙的模样,拍下落头氏肩膀说:“首要的东西,要庇护好。没事别拿出来吓人——”

吴歧整小我都傻了。

贰内心这么想,猩红色的眼睛,刹时变成如墨如玉的玄色,面上也装出一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模样,问吴歧道:“无碍的。敢问这位公子,何事如此仓猝?”

但不管是头和身子能分开也好,还是脖子上有“红线”也好,说这长头发帅哥是“落头氏”,也算有理有据吧?

但还没等他想明白,就被两人一蛇(两个伴计,和重新化身黑鳞巨蛇的烛九阴)挡在本身身后。

乱七八糟的思路,在吴歧脑海一闪而过。乃至让他感觉本身产生了幻觉——是不是离魂症又犯了?

并且他都不晓得,这一身红袍时装的人,如果真是志怪小说里提到的“落头氏”,那“落头氏”到底算人、算妖、算精怪?总不能算“粽子”吧?

再看他一身大红色交领长袍,腰系革带,勾画出紧实有力的腰身;外披一件和长袍同色,带着浮光暗纹的宽袖大氅;脚蹬黑靴,手持一柄三尺剑。

他回身看向隧道另一头,也就是“嗡嗡”声传来的方向,直到那些完整由虫构成的“红色风暴”,尽数呈现在视野里,才如有似无勾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吴歧俄然想到,本身在东晋志怪小说《搜神记》中,仿佛看过一个叫“落头氏”的人物故事。

也有的说这圈“红线”,是因为落头氏,头部和身材常常分离,以是通过脖子断开的处所,能够瞥见脖子里流出的血——就像在脖子上,缠绕着一圈红线。

本来对吴歧等人化作“血盆大口”的螽斯们,此时被一张更大的玄色巨口,无情吞噬。

……

这甚么伪劣产品?

落头氏:“……”你的神采和嘴,是如何做到各说各话的?

可哪有一句话没说,就直接对人掉脑袋的?“出厂”没缝健壮吗?

落头氏面无神采谛视着这统统,直到他确认“无虫幸免”,才把本身伸长的脖子缩回正凡人是非。

“快点快点,小蛇再快点儿。虫子又要咬你尾巴了!”

他是谁?他在哪儿?他瞥见了甚么?

因而少爷搓搓手,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设法,对“落头氏”暴露一个不美意义的羞怯笑容,“哎呀,帅哥,真是不美意义。我跑得太急了,没撞疼你吧?”

他又活动了一下脖子,确认脖子“拼装无误”,才迤迤然回身,去找他的小标致。

好的,看伴计和蛇这个反应,少爷也明白这统统,确切不是他的错觉了。

他顿时若无其事改口道:“啊……我是说,贵重物品,不成有失。被花花草草吓到就不好了。”

庇护少爷/吴歧,伴计/蛇蛇有责!

如芝麻大小、密密麻麻的黏稠“雨点”,落在岩地上,升起缕缕黑烟,另有一股不知甚么东西,被强酸腐蚀后的恶臭。

后有虫,再招惹面前的“落头氏”,他们这三人一蛇,岂不是上赶子找“团灭”?——固然也没那么轻易。

头,头掉了?!

我思疑他在碰瓷儿。

“本来你在躲这些小爬虫。”

但不等落头氏再问,就见吴歧暗戳戳,给中间两个伴计一条蛇,打个手势,表示他们别愣着,从速往前跑。

不过……掉脑袋……?

光看通体乌黑的剑鞘材质,和剑鞘上雕工邃密的纹饰,吴歧就知此剑不是凡品。更别提其上还配了一枚上好的羊脂白玉,色如凝脂,质地细致,浑厚温和,油性极重。

落头氏,也叫落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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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少爷顿时反应过来,现在也不是看帅哥的时候。何况这帅哥再帅,和他有甚么干系?

落头氏的目光,直到吴歧身影,完整消逝在隧道绝顶,才缓缓收回。

吴歧没兴趣和这男的多聊。何况他总感觉落头氏俊是俊,可不管落头氏如何装,都难掩其五官,特别是眉眼里狭带的妖邪之气。

但当务之急,还是不要和这“人”起抵触——前面可另有一群不讲虫德的螽斯在追呐!

再加上此人一张五官深切、眼眸狭长、俊美近妖的脸,说谁家的新郎官来接亲,都没弊端。

“瞧你,如何连头都掉了。”青年边说,边从伴计们和蛇的庇护圈里出来,上前捧起长发俊男的脑袋,拍拍人家披垂的黑发上,并不存在的土,若无其事把落头氏脑袋,放回红衣服的无头身材上。

落头氏:“……”

然后落头氏就看到,他感觉很风趣的小家伙,飞也似的跑远了。年青人几步追上他的侍从和那条奇特的大蟒,然后脚下一蹬,就趴到巨蟒背上,让蛇背着他走。

待黑雾散尽,仿佛只要满地如针鼻大小的孔洞,能证明这里曾产生过甚么。

调皮包的话还在隧洞里余音未落,像是在拥戴他的话,一阵可骇的“嗡嗡嗡”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响——那是几百上千只泛着胭脂色亮光的螽斯,同时振翅飞翔的声音。

直到他们行动起来,吴歧这厢又哥俩好似的,拍拍落头氏的肩膀,一脸“兄弟有缘再见”模样,对落头氏道:“我得走了,有缘再也不见——”

并且,这小孩儿,竟然没被他掉脑袋的事吓住?不愧是他一眼就看中的小标致,胆真大。

“帅是帅,就是脑袋和脖子连得不太健壮,还是个“红眼病”。”吴歧没表情体贴陌生人的豪情题目,只“小声儿”蛐蛐了这一句。

并且《酉阳杂俎》里也说,落头氏头将要飞走的前一天,颈部有一圈像红线的东西。

一头墨色长发的俊美头颅,在脖子的支撑下,在岩洞里悠然飘忽。他薄唇轻启,一股浓厚的黑烟,就从艳红如血的唇中吐出。

有兵器的握紧兵器,没兵器的暴露獠牙,五只眼睛(烛九阴普通只展开一只眼睛)一错不错,满级防备盯着面前,睁着猩红眼睛的脑袋。

吴歧还发明,这会掉脑袋的家伙,右眼眼尾下,一公分摆布,另有颗浅褐色小痣。

传说泪痣长在右边的人,往旧奇迹有成,财路广进;但在豪情上,常常难以获得幸运。

落头氏暗戳戳舔舔唇,心道:如果能跟他在一起,必然很风趣。

传说三国期间的东吴将领朱桓,有一个婢女,每天早晨睡下后,头老是飞出去。或者从狗洞,或者从天窗中出入,用耳朵当翅膀。天快亮时,头又返来了。

但这话一出口,少爷就感受不对:如何把内心话说出来了?

活了千年,可贵碰到这么对胃口的小骗子,可不能让他跑了。

撞一下,就掉了?

这话仿佛是答复他了,又仿佛甚么都没说。真“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落头氏活动了一下脖子,任凭脖子收回“咔啦咔啦”的声响。

有钱又有颜,搞不好另有势,这谁看了不含混?

烛九阴:“……”

这些黑雾就像抬高的深色积雨云,在岩洞里下起细精密密的“酸雨”。

然后被吴歧以为非常苗条有力的脖颈,像被消防员拉动的消防水带一样,一下伸得老长。

吴歧唯恐这男的对他不安美意,见落头氏如此问,忙一边摆手,一边缓慢地答复道:“何事仓猝?何事都忙。不忙不可啊。”

唐朝条记小说《酉阳杂俎》里,也有近似记录:岭南的溪涧山洞中,常常有头会飞的人,以是有“飞头獠子”的名号。

直到头和身子又重新连接到一起,吴歧才发明,这会掉脑袋的狗东西,竟然比他高半头。

落头氏也第一次碰到吴歧这类人,长得都雅,嘴又甜(会哄人)——这可真是……太成心机了。

到早晨,那人看模样就像抱病了,头上俄然长出翅膀,分开身材就飞走了,在河岸边的淤泥中寻觅螃蟹、蚯蚓之类的东西来吃。快天亮时头飞返来,此人就像做梦方才醒来,肚子已经很饱了。

风水轮番转。

瞧这话说得,要不是刚才说漏嘴,谁能看出某些人是在一本端庄地胡扯?

胭脂色的螽斯军团,此时也到了落头氏几米以外,先头军队和这玄色浓雾打了个照面,虫子们还来不及判定,这突如其来的浓雾对本身是否有害,就被浓雾淹没。

少爷很不欢畅,在内心撇着嘴,直哼哼。

即使中间还蜿蜒了几个弯,落头氏还是悄悄松松,就把头伸到了岩洞顶部,紧挨着岩壁的处所。可见这类长度,并不是落头氏脖子,拉伸所能达到的极限。

卧,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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