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妖王南宫
“呸,甚么第一美女,当着太子的面脱衣服勾引,跟青楼里的女人有甚么辨别”。一小我大声笑嚷。
南宫王爷,世人立即噤声,这南宫王爷可比宁世子更难对于,宁世子固然为人有些冷酷,可并不残暴殛毙无辜,南宫王爷可不是如许的,看不扎眼就满门抄家,连天子都不敢干与。
自恋这个词,还是宁煜教韩霜雅练功时,韩霜雅偶然间说的意义。
可恰好被人诬告是南宫齐的母妃跟人私通,上官天翼一怒之下将南宫齐的母妃一家满门抄斩,又对南宫齐实施了阴刑,断了南宫齐的子孙根,半个月后,事情查清,南宫齐的确是皇家的血脉,上官天翼追悔莫及,登上皇位就封了南宫齐为王爷,南宫齐一向姓南宫,随母亲的姓,不肯认祖归宗。
南宫齐身后,跟着四个神采沉着的女子,一身黑衣,神采死普通的沉寂,让人看着就感觉温馨,温馨的可骇。
一个侍卫立即搬了张椅子,放在楼梯前,南宫齐坐下,扫了世人一眼,就连韩霜雅都感觉南宫齐的目光仿佛刀子一样在后颈上扫过,刺得皮肤生疼。
“草菅性命?”南宫齐张扬的大笑:“那又如何,本王恰好喜好草菅性命”。
可却在上官瑞即位时,南宫齐举兵造反,险写夺了上官瑞辛辛苦苦打来的江山,过后南宫齐持续做他的闲散王爷,韩霜雅曾经问过上官瑞,为何不杀了南宫齐,上官瑞却说南宫齐手里有国度的命脉杀不得。
南宫齐笑了笑:“成心机”。
双眸如同星斗,在光下反射着玄色的光芒,皮肤白净的近乎透明,相传南宫齐曾经为了保持皮肤,每日都用鲜花沐浴,眼睫稠密纤长,看得民气神不宁,最惹人谛视标,是南宫齐眼角到左边脸颊的部分,深深被人刺上了一朵合欢花,绽放在整张脸上,不愧为妖王。
韩霜雅淡淡一笑,眼中带着清雅的光芒,眼睛仿佛是冰玉雕镂成的,带着淡淡的睿智,另有美不堪收的风景。
南宫齐勾起一抹笑容:“宁世子何时做了救世主?”
韩霜雅悄悄的回想着,若说宁煜是凌硕国最特别的存在,那南宫王爷便是最虐待的存在了,南宫王爷本命南宫齐,本是当朝天子上官天翼的第一个儿子,按说是要做太子的,再不济也是个王爷。
“勾引本王用这类体例的,你还是第一个,不过本王对你很有兴趣”。南宫齐勾了勾唇角。
宿世,这个王爷的受宠成都仅此于宁煜,如果宁煜和南宫齐对上,上官天翼会毫不踌躇的挑选宁煜,却也不会指责南宫齐,南宫齐的性子几近让人没法捉摸,普通王爷都是有公文要管事的,可南宫齐乐的清闲安闲,每日都优哉游哉不问世事,脾气更是残暴,他如果走在街上,看到一小我感觉不扎眼,立即杀掉,以是口碑在百姓眼中都非常惊骇,上官瑞争夺皇位时,并没有将南宫齐化作合作敌手。
“恩“。韩霜雅淡淡一笑,这座山上面,但是一座金山呢,南宫齐,不美意义了,这座山,归我了。
命脉,此生恐怕不会是南宫齐的,韩霜雅唇边闪过一丝含笑,国度最怕的不是兵多将勇的人,而是钱多的,钱多了,甚么买不来呢?宁煜有兵权有财帛,上官天翼并不在乎反而还帮手扩大宁煜的权势,这是至心实意,可别人呢?上一世韩霜雅返来的时候,过了大抵两年多就传闻南宫齐仿佛发明了一座金山,略微挖出一点就能把全部国度给买下来,这也就是南宫齐俄然佣兵造反却有恃无恐的启事。
南宫齐走下楼梯,掌柜的已经吓摊了,不晓得那里获咎了这位阎王。
“高朋?甚么高朋,难不成宁世子来了?”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两眼放光到道。
南宫齐两眼停在一个大肚子妊妇身上,身边的保护立即明白了,手一挥,三四个官兵就拉住了妊妇,拖到了南宫齐身边,慌得妊妇的男人赶紧跪下叩首:“王爷,饶了我们吧,饶了我们吧”。
侍卫的衣服上同一绣着一朵妖异的合欢花,看起来一模一样,仿佛天国里的修罗。
都城最热烈的茶馆里,一个平话先生正津津有味的说着:“这相府啊,真是运气不好,接连产生这么多事”。
“草菅性命是小人所为,南宫王爷虽不是君子,可也不是小人,何况一个无辜还未出世的婴孩,对南宫王爷有何不敬,值得南宫王爷下杀手呢?”一个清冷却模糊透着暖和的女声响起,韩霜雅渐渐走到南宫齐身边,站在了宁煜身边,此时茶馆内里内里都围了很多人,都在看着这个胆小妄为的蜜斯是谁,不要命了吗。
“就是,本身的女儿那样,是运气不好吗”。另一小我拥戴。
“持续说”,南宫齐开了口,幽幽的声音本来应当极其好听,却在尾音拖长,世人只感觉仿佛从天国里,悄无声气的探出一向白骨森森的手,无声无息的抓住了喉咙,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南宫齐饶有兴趣的看着妊妇鼓鼓的肚子,洁白如玉的纤长手指渐渐伸出,按在了妊妇的肚子上,妊妇尖叫一声,想要跑却被人按得紧紧的,南宫齐仿佛对妊妇很感兴趣,手上不断的用力,妊妇惨叫,神采惨白,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那可不是宁世子”。一个端茶倒水的小伴计赔笑道;“是南宫王爷”。
“停止”。一个仿佛星斗的声声响起,一个白衣少年走了出去,光亮白净的脸庞,透着棱角清楚的冷俊,乌黑通俗的眼眸,泛沉诱人的光彩;那稠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崇高与文雅。
“王爷可知,有句话叫做自恋”。韩霜雅暖和有礼,宁煜站在一旁,让人感觉真是天生一对。
宿世,韩霜雅几近没见过南宫齐,只晓得南宫齐招惹不得,现在看看,南宫齐,果然俊美。
靠窗的位子坐着一个白衣少女,少女约莫十二三岁,个头不是很高,但在同龄中已经是高的了,少女蒙着面纱,只暴露一双盈盈秋水般的眼眸让人想入非非,少女身后跟着两个美丽的小丫环,经心的奉侍在一边,现在听到南宫王爷这四个字,少女眼中闪过了些甚么。
平话先生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大声嚷道:“甚么运气不好,我看这才是丞相的真脸孔”。
世人纷繁噤声不语,平话先生持续说着本身的内容,却听到楼上啪的一声,茶杯被摔碎,一小我影皮球一样扑通扑通从楼梯上滚下来。
随机,一双鹿皮靴子渐渐踏上楼梯,然后是火红色的衣袍,银丝烈烈,南宫齐,竟是白发吗?
南宫齐残暴的笑了,他感兴趣的女人,普通都,活不长:“你是谁”。美,这个女子太美了,倒是合适暖床。
两个美女,南宫齐张扬,宁煜温醺,比拟之下,宁煜还是更胜一筹,韩霜雅看着宁煜到来,宁煜固然表面有些冷酷,可内心还是仁慈的,宿世的时候传闻过宁煜和南宫齐产生争论,仿佛每次都是平局。
“自恋便是以为本身是天下最好的人,统统人都应当敬慕本身,钦慕本身,女子都应当心仪并且勾引本身,这便是,自恋”。宁煜替韩霜雅解答,怕韩霜雅惹了南宫齐遭了杀身之祸。
平话先生笑了笑:“是啊,各位看得明白,先是虐待嫡妻留下的女儿,再是两个女儿勾引皇室中人,幸亏那韩家三蜜斯是都城第一美女呢”。
宁煜悄悄的看着南宫齐,双眸似水,一点波纹也看不出来,不晓得宁煜是喜是怒:“王爷先放开那位妇人,十月怀胎不易,王爷要草菅性命吗?”
要晓得,宁煜不但生的姣美,军权在手,就连天子也对他宠嬖有加,比得过太子皇子,谁也不怕,在凌硕国的确能够横着走了。
南宫齐生的俊美无双倒是个宦官,见过他的人才给了一个妖王的称呼。
平话先生几次三番被打断也不恼:“各位看官莫嚷,上面但是有高朋在呢”。
“蜜斯,都城郊野的荒山买下来了“。入画低声道,都城郊野有座荒山,面主动大,可种甚么死甚么,连棵草都不长,没体例只能任由它荒着,韩霜雅自从返来就让入画探听,买下了这座荒山。
“自恋?”南宫齐向来没传闻过这句话。
平话的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扶着桌子,南宫齐扫了平话先生一眼就不再说话,两个女子立即跪下,趴在地上,脊背变成平坦的方块,剩下的两个丫环立即将滚烫的茶水放在两个跪着的人背上,两个女子神采都没有窜改一分,韩霜雅唇角勾起一抹嘲笑,这个南宫王爷,架子比宁煜都大,哦不对,宁煜可没架子,恩,韩霜雅还是喜好和顺一点的,南宫齐这个,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