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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独角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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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看不清全貌的大植物把头从我的肩膀上伸了过来,伸开嘴巴咬住了我手里剩下几块鳄鱼肉丁!

这儿是一大片潮湿的地盘,四周八方都被一层浅水包抄着,空中上有很多圆形的吝啬孔,偶尔还向内里冒出一枚吝啬泡,我晓得那边面必定是住着小螃蟹的吧!

鳄鱼肉的确比猪肉鸡肉甚么的粗糙多了,但那股肉质的香气倒是浅显肉类没法对比的。

这神兽除了表面,和普通的植物也没甚么辨别啊!

既然麒麟吃鳄鱼肉,那就怪不得小鳄鱼当时并没有攻击我了,本来它是听到了麒麟的动静,才从速放过我跑路去了啊!

“你啊,想吃肉早奉告我呗,害的我抓你抓了好久!”

我也学着,在它下腹上抓了几下,没想到它竟然就直接翻了个身,四蹄朝天的枕在怪人大腿上了!

“你先别动……”他吞了口口水,看的目不转睛。

接着,他开端用很暴力的把小鳄鱼支解成小肉块,然后将它们包在鳄鱼皮里,直接丢进了火堆烤炙。

也就是说这必定是报酬锻造、又报酬安设在麒麟身上的小物件了!

公然有一只特别小巧敬爱的小东西爬了出来,我必须趴在地上才气看清楚它的样貌:说它是螃蟹,还不如说它是虫豸来的贴切,它固然只要一个拇指大小,但几条腿的比例要较螃蟹长一些,并且它不是横行而是很搞笑的直行进步的。它两只前螯合抱在一起,一步一叩首,摇扭捏摆,彬彬有礼,就像一个前人在向我施礼作揖似的!

它粗糙的舌头舔得我的手心又热又痒,几口就把肉渣吃的一干二净!

这里的生物连我都能认出个大抵,和现世的种类比拟,不同并不是特别大。比如现世的红豆杉,树叶除了不会反射宝蓝色的光芒以外,还真是和这里没有辨别。但这也应当属于普通征象,像鳄鱼这类陈腐的生物,它从恐龙期间就是这副模样,一代一代不断繁衍着,到了21世纪还是没有甚么窜改。

我的耳朵让那股气味喷的湿湿的,脖子上还感遭到了甚么毛毛的瘙痒!

他活络的爬到了不远处的一颗杉树上,开端汇集下方的一些枝叶,我闲着无聊,便用手指捅开了地上的一个吝啬孔。

肉香味异化着果香钻进了我的鼻孔,怪人取出两包焦黑的鳄鱼皮,一边被烫的倒吹气,一边双眼放光的把此中一包切成了便于食用的小肉丁。

“甚么叫常常啊,我从小就是在田野长大的!”

我一听兴趣更浓了:“如何长大的?你家人都是猎户?”

“屁啊,我哪有本领出国,在湖南的深山老林里长大的。”

他把切好的这一包推到我面前,就直接托着另一包中的一整块鳄鱼肉狼吞虎咽起来了。

如果如许看来,这儿的统统都是老古玩!花草树木、飞禽走兽,满是千百年前的物种啊!

它的脸也非常独特,马脸长嘴巴、鼻孔上另有两根颀长的须子!

但是这么一想,我内心又俄然冲动了下,连这个小螃蟹都有古书的记录,那么这蓬莱仙岛上的统统动植物是不是都属于当代生物的范围呢?

“不不不,我本身糊口在林子里,我师父常常来看我或者带我出去!”

越往内里走,水位线越低。

怪人伸出他剩下的半个肉块勾引了一下,这个食肉植物便悠哉悠哉走了畴昔,俯身到了他的面前。

我想这是一种最天然最原始的吃法,有火有肉便能够保持保存。如果把我本身扔在这里,我是必定活不下去的,而一个未退化完整的猿人便能够。

我把手伸开,一遍又一遍的抚摩着麒麟乌黑的肚皮。给这类斑斓的生灵抓痒,我本身也感到很受用。

我这才得以看清它的样貌,它竟然就是之前逃窜的那只红色的“独角兽”!

这类设法还挺奇特的,这里是时空的伤口吗?我不由有点颤栗。

如果内里再畴昔两千年事月,到了4008年,另有人能够找到这儿吗?

当我们俩拖着满腿的淤泥从水里暴露鞋子的时候,怪人所说的滩涂地就到了。

不管内里的天下如何窜改,这里遵守的是独立的时候体系,

他没答复,而是瞪大了眼睛看向我的火线。

礼云实在是蟛蜞这类小螃蟹的雅称,因为它两只螯很像一个前人在作揖,以是有人巧取当时风行的《四书》内里的一段话:“礼云礼云,财宝云乎哉”,给小螃蟹取了这个雅名。

我让它逗弄的哈哈大笑起来,也想起了这类小螃蟹的名字:礼云。

“长大了呗!”

麒麟的鳞片和鱼鳞还是有所辨别的,它们并不是一片一片的甲壳,而是麋集发展的一层又短又硬的刚毛。稠密的刚毛呈鳞状漫衍,不但光滑透亮,还不沾水珠。它从水丛林里出来,身上却一点都不潮湿!

但是,这里是甚么时候起离开了现世的?想想记录过蓬莱岛的古籍:《十洲记》是汉朝的,《山海经》早于先秦,《列子》成书在战国,那么在那些个期间,这里的地貌就已经成形了。

或许达尔文的退化论只能涵括一部分的生物吧!

怪人汇集好了树枝,用银色长条状的镁棒打了火,扑灭起一片刺眼的篝火。他拧开活动水壶,把鳄鱼尸身拎起来,拔掉匕首任由血液喷溅了一会儿,然后将剩下的一点鳄鱼血灌满了一大水壶。

“那你如何从林子里跑出来了?”

我捏了一片丢进嘴里,表情真是很庞大,本来我还觉得本身要被它吃掉呢,成果人家没招惹我,倒被我给吃了!

这两枚东西顶多就像耳环大小,紧紧的贴着鳞片,高耸的发展着。我仔细心细的摸索了一把,发明那东西竟然是金属质地的!

怪人终究满足了“摸摸它”的心愿,又从火中取出另一包鳄鱼肉,你一口我一口的黏糊在了一起。

我坐起家来环顾四周:小螃蟹起码是在《四书》成书之前就存在于世的;鳄鱼是活化石不消多说,它和恐龙是一个期间的;而杉树的汗青仿佛比银杏也晚不了几百年吧!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传说中的神兽,不竭提示着本身这不是在梦里。

这也算是我的拯救仇人了,我忍不住挪畴昔,深处颤抖的手指,抚了抚它斑斓的身材――

“小矮子,你能够给他抓痒,这是和植物靠近最好的体例了。”怪人喂完了鳄鱼肉,又开端向我传授予天然相处的技能,“植物的四肢不矫捷,很多处所向来都没被抓过痒,以是你如许帮它爽一会儿,它就爱上你了!”

我心想本来朝闻道不该该叫怪人,应当叫野人啊!

独角兽常常呈现在西方的神话传说中,它的形象应当是一只独角的白马,并且另有天使似的红色羽翅。

我的脑筋里呈现了一小我被扯破的伤口,跟着时候的推移,这个深及骨肉的伤口逐步愈合、结痂,越来越小。再过些光阴,就只剩下一个疤痕了,比及疤痕褪去,别人只能在病历上晓得有这么一个伤口存在过,却再也找不到阿谁位置了。

他的双手放在麒麟的鹿耳火线,轻柔的磨蹭着,麒麟很快就进入状况咪起了眼睛。

“在那里?非洲大草原?还是亚马逊丛林?”

如果这儿真的居住着一个当代的人,那么不管内里是产业反动还是机器人大战,就算天下被毁灭了,他仍然能在蓬莱这个原始环境中活下去。

也就是说在四千多年前到两千多年前的这段时候,蓬莱岛从一座中原大地上的海中山变得越来越奥秘,两千多年前到当代,这里的线路就不为人知了!

“如何了?”我正要转头,却感到头发上传来一阵暖和的鼻息。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甘心过人猿泰山的糊口吗?”

我内心有点镇静:既然有人造的东西呈现了,那么蓬莱岛上必然是居住着人类的!

怪人放下我们的行囊和不幸的小鳄鱼,标记性的摸了摸肚子,表示又该吃东西了。

团体看上去,这清楚是一只麒麟啊!

但是在它的肋骨两侧,我却摸到了对称的一双小圆环!

而九州鼎上有这儿的舆图,则向前推到夏朝,当时的人们还能够来往于此。到了秦末的徐福这里,此处就已经成为闲人免进的瑶池了。但到了当代,人们只要通过海难或者沙鱼号如许绝世式的尝试才气九死平生的摸到处所。

小礼云应当很冲突,它明显是在举着小螯以示抗议,却把我给逗笑了!

“你还蛮有两下子的嘛,之前常常去田野?”我猎奇的问怪人道。

本来麒麟是一种爱吃烤肉的植物,不是人们平空假造出来的啊!

它的脑袋中间的确竖起了一根象牙似的长角,但它的模样和我设想中的独角兽还是有很大的分歧的:

面前的这只植物固然通体乌黑,脖颈上有着和白马一样的鬃毛,但它的身材实在是过于闪亮了,这不是浅显的皮肤能发散出的光芒,而是一层精密的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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