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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风吹草低见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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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玲那里把李策话语放在心上。

她看着李策,唇角挂满嘲笑,眼中俱是不屑。

沈百姓,前蜀郡首富。

却于三年前俄然亡故。

李家二少,竟然就这么没了?

许秋雅还觉得这两人顾忌她的家室,又变得放肆,正想持续讽刺。

有人嗷嗷大呼,有人手足无措,天然也有人偷偷报警。

李策若敢动,他们就敢开。

“你们四大师族,害我寄父,吞他家业。如此滔天血仇,那里是杀戋戋一个李家后辈就能处理的?”

他们中很多人,三年前都有参与朋分沈氏的那场贪吃盛宴!

声音清脆。

这但是赫赫李家的嫡子,而不是甚么阿猫阿狗!

接着又坐到椅子上,端起一杯红酒,缓缓抿了一口,接着吐掉,放下酒杯,满脸嫌弃。

“我懒得再跟你这具尸身废话。”

“你……你竟然敢杀李少爷?”

李策看着李凤玲:“这个男人,叫沈百姓。”

一巴掌打在李少阳那张还算漂亮的脸上。

他走到许秋雅身边,拿出白巾,细致和顺,将许秋雅脸上血污擦拭洁净。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便是有些本领,又能够跟四大师族的滔天权势对抗?

“作为东道主,李二少必定不会放过这俩小子!”

“那便尝尝。”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因而寸头青年放开许秋雅。

在场诸多名流,都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哪有人敢一言分歧,便血溅五步?

李凤玲死死盯着李策:“沈百姓是他杀而亡,跟我李家有甚么干系?”

合座来宾,“……”

她神采微白,却还保持着雍容气度,走到李策面前。

却无可制止,走向灭亡宿命,变成汗青灰尘。

许秋雅,“……”

大庭广众,众目睽睽,被此人杀死?!

脸上刹时爬满血污。

他眼睛犹自睁圆,内里充满了不甘、懊悔和怪诞。

但统统人都晓得,此事跟四大师族脱不了干系。

手臂抡圆。

李策又取出跟粗烟草点上,慢悠悠吐了个烟圈。

猩红酒液,将许秋雅浇透。

寸头青年冷声道:“破鞋,你算甚么货品,也敢骚扰我家先生?”

明显都配了枪。

合座皆寂。

其间意味,不言而明――这个叫李策的男人,是为复仇而来!!!

“你如果再指我脑袋,我就拧掉你的脑袋。”

要四大师族八百颗脑袋,给沈百姓殉葬?!

“两位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对秋雅蜜斯动粗,可有把我李家放在眼里?”

酒瓶粉碎。

缓缓褪下赤手套,扔在李少阳尸身上。

她已经听到警笛声――

“你到底是谁,竟然敢公开杀我弟弟?”

许秋雅痛的大呼。

李策悠然吐了个烟圈,看着李少阳:“说话就说话,能不能别用手指着我脑袋,我最讨厌被人指脑袋。”

神采狰狞,好似厉鬼,丑态百出。

李策含笑。

如何敢?

法治社会,杀人不消偿命?

而他这个做派,在世人看来,那就是写在脸上的放肆!

“我叫李策,大抵在二十年前,一个男人,把我从孤儿院领了出来,将我扶养成人。”

又怎来的气力,疏忽帝国律法?

电光火石,这几个气力惊人的保镳,就都瘫软在地,胸腔陷落,不住咳血。

寸头青年便抓起一个酒瓶,就那么拍在许秋雅脑袋上。

“秋雅,这口气,本少帮你出。”

人常常就是这么奇特。

然后――没有然后。

如何会?

也不知是寸头青年拍得太正,还是许秋雅比较抗揍,这下没有让她晕厥。

“知不晓得我是谁?!”

一个身披华贵晚号衣、身材曼妙窈窕的女子,自二楼徐行而下。

商界诡谲,官场龃龉,勾心斗角,你死我活,那都是放在暗处。

李少阳看着李策,完整懵逼。

一个二十岁高低的寸头青年,不知从那里冒出来,刹时擒住许秋雅的手。

李少阳跌倒在地,身材痉挛,双腿蹬踏。

李少阳嗤笑:“狗东西,那倒是巧了。你最讨厌被指人脑袋,而本少最喜好指别人脑袋。”

轰!

此人做派,是对这个天下统统法则,最直接、最残暴的踩踏!

就是在这盛天旅店的露台,一跃而下,全尸都没留下。

吃痛之下,酒杯坠落,一地狼籍。

“别动!”

她确切是破鞋。

许秋雅这杯酒,毕竟没能泼出去。

李策蹙眉:“这可不是个好风俗。”

“我要你们四大师族嫡庶后辈的八百颗脑袋,给我寄父殉葬!”

“你是沈百姓的义子?”

连掏枪都行动,都没来得及做完。

那几个保镳,就要掏枪。

一介豪门,赤手起家,二十年风起云涌,终成蜀州首富。

“你……”

“你干甚么,放开我!”

很懵。

他大笑道:“当我吓大的?本少脑袋就在这,你来拧一个尝尝?”

然后沈氏诸多财产,便被韩李孙孟四大师族并吞。

李少阳走到李策面前,指着李策脑袋:“狗东西,知不晓得死字如何写?”

明显不敢信赖,他堂堂李家二少,令媛之子,竟然就这么死去,死得这么草率,像个开过了头的打趣。

现在沈百姓的义子,俄然现身李家大蜜斯订婚宴,悍然杀死李家二少。

“你死了。”

许秋雅破口痛骂,极尽抓狂。

传来一个冰冷到顶点的声音。

“我明天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们――”

“立马跪下给秋雅报歉,再从本少胯下爬畴昔,不然本少让你们两个狗东西竖着出去,横着出去!”

她捂着咕噜冒着鲜血的脑袋,跳脚痛骂:“你们……你们竟然敢打我!”

李策这番话,平铺直叙,并无多少杀气。

他平时只喝烈酒,红酒对他而言,寡淡有趣,还泛着股酸味,当真难喝。

沈百姓为何会他杀,扑朔迷离。

这是焚天之怒!

人们石化十多秒后,不晓得谁嚎了一嗓子,便惊天骇浪。

“算了,说这些也再偶然义。”

循名誉去――人群中,走来一个身材颀长的青年。

李策将手中粗烟草掐灭,从衣兜中取出一副赤手套,缓缓戴上,接着起家。

然后李家二少就看到了本身的后脑勺――因为发力体例的原因――这巴掌,让李家二少的脑袋,在脖颈大将将扭转一百八十度,脊椎折断。

李策杀了李少阳,却仿佛只是顺手碾死一只蚂蚁。

“天啦,你如何敢?”

李少阳那里把李策的话放在心上。

挥挥手,身边几个彪悍保镳,便都把手搭在腰上。

“差人顿时就来了,杀人偿命,你等着挨枪子吧!”

但统统人都不自禁打寒噤。

“快,快报警!”

啪。

大抵是刮起了一阵风。

很玄幻。

“是李家二少李少阳!”

“你是这小子的火伴?敢叫本蜜斯破鞋?我杀了你们!”

宴会的女配角,李家大蜜斯,李凤玲。

她嗷嗷大呼,歇斯底里。

却没法容忍被人叫破鞋。

很错愕。

“如何会没成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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