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上)
“停止,哈隆。你想引来保卫吗?”一名表面漂亮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的没错,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科罪时必定会从重判处。既然到了这一步,悄悄等候成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身为贵族的风采呢?”
“实话实说罢了,”年青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但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洁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天然是迫于公爵的打单,不得不上疆场的。”
普瑞斯内心清楚,本身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担当父亲的英勇,也没有担当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好打理本身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水池边钓垂钓甚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法,别说杀人了,他连打猎都不大爱插手。以是冲锋时普瑞斯尽能够冲在前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畴昔一把提起年青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紧紧地抓住了他。
“哦?为何?”
“不消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甚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客年龄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晓得弄这些玩意。”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本身的平静,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你要带我去那里?”
幸亏等候时候并不长,大抵只过了两刻钟,那名卖力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喂,我们呢!”
他环顾四周,固然此前没有来过边疆镇,但他对这块瘠薄而偏僻的处所还是有所耳闻。不过现在镇子里所揭示出来的朝气勃勃,跟他设想中的边疆前哨大相径庭。街道上人来人往,法度缓慢,仿佛都有忙不完的事。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本身的小个子打声号召。大师脸上都充满红润,精力量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谢……谢。”他感觉喉咙干得短长。
另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保存而驰驱的布衣,他们木讷且冷酷,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高傲和高傲,明显是个布衣,却有着和满怀名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这类极度的不调和感让普瑞斯非常猜疑。
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蜜斯。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布衣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本身,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论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起码不会要你们的命。”
“你说甚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得知审判行未到临,普瑞斯愈发严峻起来。该死,没有成果时老是盼着这一天,现在成果要来了,本身却又惊骇了。他恼火地想。可身材仍然情不自禁地颤栗,每隔几息便想昂首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将近出世时,希冀和发急并存的表情。
年青骑士一蹦而起,向世人做了个挥手姿式,走出了牢房。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青骑士嗤笑道,“你感觉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归去凑齐马匹、兵器和盔甲,再乘机报仇?说真的,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奉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牢里除了他以外,另有四人。此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一个属于奔狼家,而本身,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普瑞斯.迪萨。”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事理。叨教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感谢你的欣喜,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等等……想到这儿他俄然感觉有些奇特,作为公爵部下的明星骑士,为甚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该该冲在第一名吗?
靠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堆积的空位这伙人仿佛在修建室第,并且按范围来讲还不止一栋。屋子的质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普通来讲,只要贵族才会挑选这类较为高贵的质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空位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未几只比自家的会客堂大上一点。别的,那些屋子也过分类似了,几近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型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好如许的屋子?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俄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举手之劳。”对方的声音陡峭有力,让普瑞斯严峻的表情减缓了很多。
带路的是一名年青小伙子,约莫十七岁高低,穿戴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到底是甚么样的环境才气培养出如许的人?
没有冲出去烧杀劫掠,镇民天然就不会产生极度的仇视。是以对王子来讲,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在要塞杀起码还能起到震慑感化,吃力力量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点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疆镇一步呢。”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你被关出来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兵器,你能做甚么。”
好吧,或许他不晓得,也有能够是他不想奉告本身。普瑞斯闭上了嘴。
那名年青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殿下的城堡。”
固然不是牢房,颠末改革的室第和牢房也相差无几本来的木门都换成了木雕栏,屋子里的家具全数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独一的长处在于房间还算得上洁净,既不通风也不漏雨。
“之前的那小我呢?叫塞尼的骑士,他如何样了?”
他镇静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幸亏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这位押送人给本身的感受非常奇特,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浅显布衣,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害怕之情,连最根基的敬语也没用。他仿佛不晓得,如果在平时,这些人等闲就能决定他的存亡。
带着各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好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撑,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对方耸耸肩,没有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