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雷鸣
“父亲、公爵大人,”卖力在步队火线带路的雷恩.梅德赶返来汇报,“火线那些人应当是四王子的卫兵,他们都持有兵器,看模样并不欢迎我们。”
“如许也好,起码我们不必操心去城堡请他了,”麋鹿伯爵笑道,“去告诉骑士们,把速率降下来,现在离冲锋间隔还远着呢。”
作为西境的仆人,他的目光不但集合于这块偏僻之地,各大城镇都有安设多年的眼线,为他源源不竭通报回各地最新的谍报。北地的惨烈之战还不是重点,前几日,他收到了一封从断崖城寄来的密报,新王提费科和碧水女王嘉西亚在南境的雄鹰城发作了狠恶战役而按照之前的动静,提费科的步队应当在一个月后才气到达雄鹰城。
莱恩公爵对劲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了他们的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能够反对得了他。
毫无疑问,不管碧水女王有没有死于提费科之手,如此惨痛的丧失对新王来讲都是严峻的打击。这封密信让莱恩公爵蠢蠢欲动,连夜派出多批亲信前去王都和东境,但愿能摸清提费科现在的处境。假定这场双王之战有机遇摧毁新国王尚未安定的政权,他绝对不介怀在火堆上再填上一根火把。
“莫非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一觉吗?”公爵笑道,“早晨我感觉我们应当躺在城堡的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的泥巴里。当然,王室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到达边疆镇后,我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信里没有提到战役颠末,只记叙了提费科从断崖城返回时,数千人的军队所剩无几,他乃至有力再像来时普通封闭门路。另有人看到雄鹰城燃起了冲天大火,腾起的玄色烟柱几近和云彩齐平,四周城镇的住民都目睹了这一奇景。
“是,父亲,”雷恩领命而去。
步队最火线的是要塞六大师构成的骑士团。从各家骑士的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属气力的差别。毫无疑问,最为夺目的当属莱恩公爵麾下的骑士们,胯下的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的短尾马,长于短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一圈。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的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同一打造,银光发亮的丰富护胸上雕着巨大的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吼怒。背后披风上绣有精美的斑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当然,劝降的使者还是要派的。莱恩公爵招来一名亲卫,“你去奉告王子,我偶然伤害他,只是国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已到,我不得不顺从。现在放下兵器投降的话,他不会遭到任何伤害,我会遵循一名王子的报酬护送他返回王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了,连你也不晓得邪兽的秘闻吗?我的老朋友。它们在田野时的确可骇,行动迅捷,力量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的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麋鹿伯爵耸肩道,“我倒是惊奇他能这么快建出一座城墙,但是光凭这个,总不成能抵挡住我的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筋的蠢货。”
若想要独立称王,现在几近是最好的机遇。北方的兵士都埋在了圣城脚下,南边刚经历了场大战,明显需求躺下来好好舔*舐伤口,东境和王都就不提了,恐怕几年内都回不过气来。只要本身拉上一批人吃掉北方,就能把灰堡撕成两半。到当时,他所具有的国土和人丁堪比大陆最北方的永冬王国,气力完整能够和灰堡东南两地对抗。
浩大的要塞联军缓缓行走在前去边疆镇的路上。
想到这里,公爵暴露了对劲地笑容,他但愿明天结束这场闹剧后,明天立即押着王子踏上归程。荣幸的话,三天后他就能在城堡里迎来亲信传回的好动静。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本身和公爵齐头并进,“我们离边疆镇另有小半天路程,顺利的话,应当能在犬时(下午4点)达到。到时候军队是休整一夜,等隔天凌晨再行动,还是立即向领主城堡建议进犯?”
这些骑士可不是模样货。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卖力出城剿灭残存邪兽,包管陆路通畅。每小我都堆集了相称丰富的战役经历,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敷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骑士军队,已是笔非常惊人的破钞了。
雄师集结是个很迟缓的过程,骑士们陆连续续就位,而佣兵们仍在慢吞吞向阵前调集。就在这时,莱恩公爵看到对方阵地上呈现了四团火光火光一闪即逝,转而升起一股青烟。他皱起眉头,觉得本身看错了,正想用瞭望镜细心察看一番,连续串如雷鸣般的巨响俄然间在他耳边炸开!(未完待续。)
金银花伯爵走在略微靠前的位置,他回过甚,“骑士们走了一天,人和马都怠倦了,直接打击的话会不会不太安妥?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了全部邪魔之月,我感觉我们还是谨慎点好。”
莱恩公爵举起瞭望镜,张望对方阵型。镜中的步队显得非常奇特,他们握着一把奇特的兵器,人挨着人站成麋集的两排。要说那兵器是长枪吧,底子看不到枪尖,并且握柄也太短。并且对方摆出的阵列,也太分歧适常理了……如此薄弱的防地,岂不是一冲就穿?
走在步队中间的是佣兵军队,他们的设备比拟之下就减色了很多,大部分人穿戴有些老旧的锁甲或片甲,要么缺了护手,要么没有头盔。另有一部分人只设备了便宜的皮甲,兵器也是各式百般。他们沿门路散的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一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仿佛此行不是为了去战役,而仅仅是一场踏春观光罢了。
“恰是如此。并且我还收到了一条来自北方的动静,”莱恩公爵漫不经心肠说,“本年的赫尔梅斯遭到了大量异化种邪兽的进犯,新圣城几乎沦亡。目前还不清楚启事,不过看来本年的邪兽都是冲着圣城去的,西境这边不过是几条漏网之鱼。”
排步队尾端的是被各领主强征来的自在民,他们拖着一辆辆运载着食品和帐篷的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行进速率的差别使得这支一千五百人摆布的步队拉得非常长,最前面的骑士军队需求时不时停下来,等候前面的人马跟上。
而他,奥斯蒙.莱恩,将是这片地盘的首位国王。
这让公爵有些利诱起来,王子就算再没有军阵知识,但他部下另有骑士和亲卫,不成能都陪着他胡来吧?思虑半晌后,公爵决定先让佣兵打头阵,骑士军队临时停在冲锋加快地区待命,看看王子到底打的甚么主张。
当太阳逐步西斜,将近靠近群山之巅时,莱恩看到了边疆镇城堡若隐若现的表面……以及,小镇外一批摆列得密密麻麻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