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
“你叫甚么名字,现在身居何职?”
“哎呦!”
朱棣穿戴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身批示,一队马队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近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繁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采之声!
冯胜连连点头,人上了年纪,就喜好回想之前的事情,二十年了,他记得清清楚楚,恰好比来几年的事情,反而是云里雾里的,真是老了!
刘淳内心头格登一声,如何仿佛就是便宜老爹啊!
“就是平常木桶,在内里铺上一层层的沙子,为了加强净水的结果,在沙子中间,加一层柴炭,如许呢,就能让脏水变得洁净,减少将士拉肚子的风险。”
“这个别例真好!雄师远征,最怕的就是拉肚子!好,太好了!”他笑着对朱棣道:“这么说,这位柳百户,还是小我才了!”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挑选。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里手,骗不了人。
冯胜又问,“你说的木桶,又是甚么东西?”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故完整一样,就没有不同吗?”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见!当然要见!”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赶紧躲开,告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早晨,随你脱手,现在可不可!”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异化了粮、豆、盐、油,颠末炒熟碾碎,异化而成,味道尚可,恰好能充当马队军粮。一匹马驮一石,充足杀到金山!”
提到这里,朱棣赶紧让朱能牵过三匹战马。
朱棣笑了,“前后不到二十天!”
“不成能!”冯胜连连点头,“一个百户所就能弄出来一万石军粮,他们都是神仙下凡不成?”
冯胜顿了顿,俄然喃喃道:“柳三?这个名字还挺熟谙的,在二十多年前,老夫仿佛有个部下,就叫柳三,兵戈非常英勇。北伐的时候,就是他第一个登上多数城头的。”
这才是一步错,天国和天国啊!
“那白羊口百户所又是如何回事?”
刘淳忙道:“父亲在赶制一批净水用的木桶,不日也会送到北平。”
“当时进犯北平的是中山王,老夫领兵在黄河一线,没有亲眼看到阿谁臭小子杀上城头的威风!老夫还揣摩着,让他给我当侄半子呢,可厥后扣问,这小子就消逝不见了,屈指算起来,都有二十多年了,现在他如果活着,孩子也该有十几岁了吧!”
“燕王,你准了多长时候?”
朱棣更高兴了,“宋国公,人就在虎帐中,你想不想见见?”
众星拱月当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斑白的髯毛,但腰板笔挺,威风凛冽,特别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颤抖!
老冯随便甩蓝玉几个巴掌,他都要忍着,还得赔笑容,说打得好!
就如许,刘淳被带着,见到了传说中的宋国公冯胜。
冯胜非常惊奇,他涓滴不在乎身份,让刘淳把木桶拿来,亲身做了滤水的尝试。
冯胜不晓得这统统都跟柳三没干系,还觉得是柳三的功绩呢!刘淳也不好跟老爹争功。
一番查验,冯胜大惊。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建国功绩,冯胜排第三!
“哦!”
朱棣在中间弥补道:“这个柳百户就是深切草原,探查军情的豪杰子,他本来是总旗,陛下汲引为百户,本王前些时候,让他管白羊口。”
被蓝玉打脸以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候以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固然间隔禁军有很大差异,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纯熟。
老头子没有等闲放过,他又顺手点了几个马队,让他们把军粮也带过来,随机抽查。
一万石军粮,做到完整分歧,毫不轻易!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草率。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宗子,也非嫡子,皇位必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间隔金山,近两千里,雄师远征,靠的可不但是骑射本领,燕王殿下,你筹办如何了?”
还没等他开口,冯胜接下来的话,让刘淳直接喷血。
刘淳还迷惑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甚么干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从速洗漱解缆。
“回宋国公的话,草民的父亲柳三是白羊口的百户。”
便宜老爹另有这个机遇?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常遇春身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向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他细心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浑,非常可贵!”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晓得在哪呢!明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冯胜吃惊不小,畴昔军粮普通是交给民夫分离措置,质量整齐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不利。
“草民柳淳,没有职位。”
“阿谁宋国公……柳三还活着呢,他就在白羊口,不晓得老国公想不想见他?”刘淳仗着胆量道。
朱棣傲然答道:“绝对没有,一万人,一万石粮,全都如此!”
军中的品级资格,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比及了校场,刘淳这才发明,环境的确非比平常。
“甚么?如何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揣摩着,这么大的工程,起码要几千民夫吧?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刘淳迷含混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宋国公请看,这是我和鞑子学来的体例,一人三马,瓜代轮换,能够持续奔驰。”朱棣又伸手,把装军粮的布袋拿起来,这但是他独门的宝贝。
此人可不平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冯胜点了点头,“老夫也传闻过,这位柳百户出世入死,带回了元廷首要动静,也是因为他,才有这一次的北伐!对了,柳百户呢?他哪去了?”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明朱能竟然人模狗样,极新的衣甲,极新的披风,明朝起自南边,色彩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仿佛个新郎官!
假定当初他没有被调入拱卫司,而是留在军中,没准就成了冯胜的半子,也许现在也是爵爷了。
能获得老前辈的必定,朱棣仓猝抱拳,“宋国公谬赞,俺朱棣承蒙父皇错爱,镇守北平,自上任以来,练兵不辍,为的就是扫灭鞑子,扬我大明天威!”
我的老天爷!
冯胜抓过一些军粮,直接扔进了嘴里,渐渐咀嚼。
老爷子没急着扣问军粮的事情,而是几次打量面前的少年,他能有多大?最多不会超越十四岁?他无能成这么大的事情?
蓝玉牛气不,他能够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体例不如许,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罢了。
幸亏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另有甚么可苛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此次务必胜利,冯胜宁肯在都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特别是醋布,的确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类军粮,之前的军中,只要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兵士夙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悄悄赞叹。
当看到清澈的水流出,老头子昂首纹都笑开了。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要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很多布口袋。
朱棣笑道:“我把事情交给了白羊口百户所,全都是他们卖力的。”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天子啊!特别是眉宇之间的自傲,更是普通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