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你把你闺女嫁给他不就得了 四更
“刘叔,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下次来,必然把你喝趴下。”听到刘国忠的话,高世天不由一阵哈哈大笑,打趣的道。
ps:汗!!!!明天看了书评一下,有一名老友提示了我一下,本来捷克式机枪不是歪把子,大正十一式才是歪把子,是我搞错了,感谢书友的提示!!!!!!我一会改正过来。
叶振国连续说两个可惜,可见他对高世天有多正视。
叶振国微微的点了点头,旋即望向高雄,道:“师座,我们就如许将天儿放归去,是不是有点失策了。”
“只要你敢来,我就敢喝。”刘国忠非常大气的挥了挥手,固然每次都被高世天喝趴下,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仍然不如何佩服。
“他志不在这里,我也没有体例。”高雄微微叹了一口气,他也晓得像高世天是个可贵的将才,但是,他身为父亲又不好逼迫于高世天。
呜呜~~~~
再说了,高世天此行归去另有着一件大事,这件事关乎川军的将来,以是高雄并不勉强高世天。
“行,既然你小子不想留在虎帐,那你刘叔也不留你,但是,你要记着,要常常来陪你刘叔喝酒,晓得么?”
经太高世天这十几天保养下,黑月几近肥胖了一圈,由本来拳头般大小的小娇躯变成小狗普通大小,若不是不重视别人都觉得它是只小狗。
望着车子缓缓的开走,刘国忠不由感慨的道:“之前一向觉得天儿只是个只晓得吃喝玩乐的混小子,没想到我们都看走眼了。”
并且,在此之前,刘国忠一向觉得高世天一个纨绔后辈,花花公子罢了,但是,颠末这十几天的相处,刘国忠对高世天已经有了必然的体味,高世天并不像他设想中那样,是一个整天只晓得花天酒地的花花公子。
闻言,刘国忠神采不由微微一红,每次和高世天喝酒,每一次第一个趴下来的人都是他,这个成果让他恨不得找个洞钻出来,他觉得高世天细皮嫩肉的,想来酒量并不如何样,但是,一喝起来,他才晓得错了,高世天的确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这就不得不令人沉思了。
“是啊!师座,大哥说的有事理,我们如许是不是有点失策了。”叶振华深觉得然的点了点头,语气有些遗憾的道。
管林是一个修炼者,并且是一个力量修炼者,以是,只是不晓得气力为甚么一向逗留在筑基中期,并且还当起司机,按理说,以管林的气力,随便找一份事情都会比作司机强,而他为甚么会来当这个司机呢?
固然,他没有甚么文明,脑筋不如何好使,但是,他并不傻,颠末几番相处,他晓得高世天是一个非常有野心,非常的有抱负的人。
见到叶家兄弟不竭嘉奖高世天,一旁的刘国忠不由乐了,旋即对着叶振国道:“我说老叶,你如果感觉那小子这么好,不如把你闺女嫁给他得了。”
“确切可惜,天儿的才气那是无庸置疑的,不管是练习兵士,还是战役策画,他都远超与我们。”叶振华也微微点了点头,眼中暴露可惜之色。
见此,高世天不再言语,向着高雄等人挥了挥手,身子钻进了车里。
闻言,一旁的叶振国也是微微的点了点,感慨的道:“是啊!如果天儿能来虎帐,我们一二四师有多了一名虎将,可惜天儿志不在虎帐,可惜了!”
在明天早晨,高世天和高雄畅谈到了大半夜,在此期间,说得最多的话题是钱,如果战役一旦发作,在疆场上打的不是仗,打的是人和钱。
开打趣,在宿世的军队里,高世天但是出了名的酒缸子,刘国忠那半桶水的酒量,高世天还不放在眼里。
见到高世天要走,刘国忠眼中暴露遗憾之色,想高世天这么好的苗子不能留在军中,确切是一大憾事。
以是,此次归去高世天的首要目标是赢利,大量的钱。
“还真是,这小子不管是他捣鼓那甚么军体拳,还是他说的阿谁战术,都是很有事理,让人感受耳目一新,真不晓得那小子是从那里晓得那么多东西的。”刘国忠深觉得然的点了点头。
此次来接他还是是管林,固然这个司机看起是个实足的浅显人,但是,高世天晓得,管林他并不是一个浅显人。
在他脚下的黑月呜呜得交唤了一声,屁颠屁颠的跟着高世天钻进车子里,并且,这小家伙毛茸茸的爪子上还抓着一块牛肉,对于黑月这吃货,高世天也是无可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