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第211章 我又能有什么法子
“书上所写公然都是对的,长矛阵公然能够用来破马队冲锋。”孙元大感奋发。
正失神中,一柄长矛当一声刺到李自成的左肩,溅出一燃烧星。挟着马力,庞大的撞击让他的锁骨几近断成两截。
下完号令,孙元退回阵中,取脱手铳,架在左手臂弯上,“砰”一声击发,也不晓得是不是他运气实在太好,那马队心口头处较着地呈现了一个玄色弹孔,摇摆了一下,倒了下去,软软地挂在马镫上,刹时被猖獗的战马带得不知去处何方。
他俄然地大笑起来:“交代,交代,这个时候你还想着交代?再跑下去,我们战马一脱力,这支步队就完了。”
这仗,还如何打?
“火枪麋集射击公然不能禁止大队马队的打击。”孙元忍不住在心中点了点头。
田见秀声音里带着慌急:“李大哥,再磨蹭下去,天雄军就要规复过来了。不如放过这块难啃的石头,我们先去冲卢象升的中军大旗,只要擒下卢狗官,这一仗我们就胜了。”
不,说乌龟也不对。真要对比,应当是刺猬,一不留意你就被要他刺得遍体鳞伤。
“射击!”
只要我活下去,我们宁乡军才会强大成一支纵横天下的铁军,只要我挺过这一关,天下间就再没有一支军队是我的敌手。
本来,李自成倒是想用硬碰硬的体例将孙元碾个粉碎。不过,战马倒是有灵性的,看到面前如同丛林一样明晃晃的长矛枪尖,倒是害怕了。因而,就不受人节制就一拐,躲到一边。
贼军马队的守势实在太猛,火枪手刚来得及射两发子药,仇敌就扑到阵前,狠狠契入宁乡军阵。固然安插了长矛方阵,固然宁乡军手中的长矛长达五米,能够抢先一步将枪头刺进敌骑的胸膛。可那庞大的反整力,还是让很多长矛刹时折断,更有人直接被那庞大的力量冲得口喷鲜血飞上半空。
贼军的马队俄然同时一拐,从长矛阵的中间掠过,转到了孙元等人火线。
孙元只感受从枪杆子处传来的震惊,将本身一身都快扯碎了,浑身高低的骨骼都在啪啪着响,胸口沉闷得直欲呕吐。
刚才第一波守势,闯军和宁乡军都丧失不小。
盗汗刹时泻了出来,胸口中有肝火涌起,“贼子敢尔!”
李自成已经围着宁乡军转了一圈半,不竭有兵士被人像打苍蝇一样被仇敌用火枪从鞍上打下来,而他的马队却几近没有还手之力。想直接冲畴昔吧,战马不肯。用兵器砍杀吧,仇敌的长矛长得丧芥蒂狂,还没等你的兵器递畴昔,人家五米长的大枪就已经捅到了你的胸口。
“开口!”李自成一双眼睛完整地变成了血红色:“田见秀,这话你对死去的李过说去!李过现在骸骨未寒,现在,大仇敌就在眼睛,你美意义不替他报仇吗?”
一起走好,我的袍泽弟兄,我会替你们活下去。、
“射击!”
孙元:“长矛手,整好队型,整好队型!”
田见秀大笑着,暴露白森森的牙齿,上面也粘着人血,也因为如此,却显得非常凄厉:“这是甚么鬼军队,难不成比关宁军还短长。可打关宁军,我们倒是赢了的啊!”
滚滚的刺鼻浓烟中,有千万燃烧光一闪流逝,那是仇敌的火枪手在射击。
仇敌的马队冲锋队形排得实在太麋集,几近不消对准,也不消做甚么,只需稳住长矛。仇敌就会遵循着庞大的惯性朝矛尖撞来。
可明天这支宁乡军还真是日怪,不竭不退,还在马队的冲撞中站得跟盘石一样。如同一只大乌龟,叫人无从下口。
田见秀大腿中了一枪,甲叶子翻到一边,跟着战马的奔驰哗啦地响着,却没有血流出:“李大哥,这仗不能打,太邪了,这支仇敌太邪了!”
“退,还如何退,退下去,这一仗我们就输了。”李自成乌青着脸:“到时候,你我又该如何面对闯王,面对八大王。”
可疆场的情势如此卑劣,也没时候在战役中学习战役。
冷兵器期间的装甲坦克军队的能力,在这一刻尽显峥嵘。
身边,阿谁叫谭小三的新兵也阵亡了,死在一柄大斧之下。他软软地趴在泥塘中,手中还捏着一把断开的矛尾。
“火枪手,射击!”
他一翻身,弃了已经跑脱力的战马,跨到别的一匹无主的大牲口鞍上,喝道:“田见秀,你就是一个瓜怂,就怕了吗,你怕了吗?”
仇敌马队一跑开,孙元较着感遭到前面的压力一松,这才感受狠恶的刺痛从手上传来,低头看去,双掌的虎口已经裂开。
接下来,另有更多的捐躯。
体例,我又能有甚么体例。李自成看着面前的一片浑沌,看着无数点枪火和闪动的长矛寒光,倒是一阵失神。
是我,是我孙元为了胸中的抱负,为了出人头地,这才将他们带上疆场的。
枪声就没停过,全部宁乡军的方阵已经完整被红色雾气覆挡住了。
胯下的战马已经大汗淋漓,正在这片绵密的枪声中颤个不断,它已经没力量了。
趋利避害,这是统统生物的赋性,战马也不例外。
不像颠末练习的人类兵士,在冲锋的时候,明晓得不免一死,还是号令着猖獗向前。
这么多弟兄将性命托付给我孙元,他们本来能够在宁乡所做浅显军户,种种田,晒晒太阳,地痞厄厄一辈子。如此,一定不是幸运人生。
只要我活下去,你们每年腐败才气享用我宁乡军对你们的祭奠和香火,我发誓!
这个发明让李自成大吃一惊,不觉中,他的马队已经在这个两千来人的步兵方阵四周磨蹭半天了。刚开端打击的时候还获得了一些战果,仇敌目睹着就要崩溃。可只半晌,仇敌却如同疯了一下,刹时规复次序,结成一个坚毅的乌龟壳子。
提起大雁翎刀正要朝那不开眼的仇敌砍去,但战马已经带着他冲出去十多米。身边左边都是密密麻麻的长矛和宁乡军长枪手那一张张麻痹的脸,又如何寻得出刚才刺中本身的仇敌。
有人被仇敌用打刀砍开胸膛,有人被钝器砸出脑浆,有人则直接被仇敌的长枪钉在地上。这些兵士大多只颠末端半个月的练习,设备上的优势让他们支出了庞大代价。
周遭如同起了一场大雾,白茫茫浑沌不明。
“这打的甚么仗啊!”看着身边长矛闪亮的枪尖,看着无数的枪口,李自用心中俄然有一股寒气冒起,有力感覆盖满身。
他只能遵循边军、蒙古马队和建奴的体例,带着马队围着宁乡军的方阵一圈一圈地饶着,试图从侧面如剥春笋一样一层层地切割打击,看能不能寻觅仇敌的缝隙。
目睹着宁乡军长矛方阵就要被人用这类霸道的体例破得洁净,可就在这个时候,古迹俄然产生。
这一仗,我孙元不能败,败了,他们就白死了。
李自成也是无法,他的马队战术都是学高傲同、延安边军,还是逗留在十七世纪的层面,又甚么时候见过这类欧式战法。
“陈述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活着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结婚,生个娃持续香火。”
“开口!”
普通来讲,这个期间的步兵一碰到大队马队的打击,底子就没有还手之力,第一时候就会抛弃手中的兵器,回身逃窜。接下来的事情就简朴了,马队只需求咬上去,尾随追击,战役就算是结束了。
田见秀:“李大哥,不能再这么下去了,退下去吧!”
不过,接下来的景象就开端变得诡异起来。
孙元的长矛也不例外埠刺中一个马队手中盾牌,那人当一声就全部地被刺得落到马屁股前面,乃至还来不及惨叫一声,就被前面的战马大水给淹没了。
长矛都已经断裂,兵士们扑到在地上,殷红的鲜血在地上满盈开去,同贼军和死马的血连成一片,在冰冷的氛围中披发着氤氲热气。
这个时候,落空了速率的马队也只能围着仇敌一圈圈绕下去,底子就找不到破敌的良策。仇敌的长矛实在长得离谱,如同丛林一样摆在那边,就算一动不动,战马也不敢朝上扑。何况,在长矛手前面另有火枪手将弹丸不要钱一样射来,李自成部下的马队实在太麋集了,几近不消对准,每一轮射击过后,就有一片战马和骑士惨叫着倒地,横亘在烂泥当中。
没有军官回话,转头看去,去看到韶伟那张尽是泥点子的脸上满是泪光。孙元顺着他的视野看畴昔,心中不觉一痛,眼睛里有热热的液体涌出。却见本身地点的这一面,长矛手在仇敌第一波的打击中已死伤大半。
“咻咻”又有弹丸漫天射来,田见修的头盔被一颗枪弹擦中,脑袋狠恶地晃了一下,有鲜血从内里流出来,一张脸刹时变成了红色。
田见秀听李自成提起李过,眼睛里有几点泪水飞溅而出,“是,李大哥说得是。但是,仗不能这么打啊,李大哥,快想个别例呀!”
不管贼军马队如何差遣战马,那些大牲口都不肯朝宁乡军的长矛上扑。、
孙元一脚踢出去,正中韶伟的屁股,瞪着血红的眼睛骂道:“哭甚么,你还算是个男人,带好步队,收缩阵型。”
长矛兵前面,火枪兵军官不住命令,枪声连缀不断。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