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盗猎贼
我的内心一阵小冲动,一想到早晨能够吃上香喷喷的烤鸡肉,哈喇子就止不住地往下贱。
我满怀欢乐地筹办畴昔拾起花尾榛鸡,却未曾想到,那只花尾榛鸡遭到惊吓,竟然一头钻进灌木丛,跑掉了。
“不熟谙你如何要去宰了他们?”我猎奇地问。
“不熟谙!”于江的答复让我喷血。
我怔怔地看着于江:“没打中?枪法真臭!”
又是日暮时分,我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实在是走不动了。
我把刚才的事情讲了一遍,然后昂首看着世人。
我心中一凛,方才的枪声是从不远处传来的,我自但是然地想到昨晚在人骨之城发明的阿谁营地。
原始丛林连缀不断,如同无垠的绿色陆地,永久都看不到绝顶。
我们没敢持续捕获花尾榛鸡,如果开枪的话,怕枪声会引发盗猎团伙的警悟,以是我们只好顶着空荡荡的肚子回到营地。
居住的题目临时处理了,我们便动手处理用饭题目,为了捕获更多的花尾榛鸡,我自告奋勇跟着于江去打猎,其别人留下来清算营地,能够去割些树皮甚么的,做成防风墙,更加御寒。
于江的目光死死盯着火线,眼神里似要喷出火来,满脸满盈着杀气:“这群狗日的,我要宰了他们!”
我冲于江招了招手,让他跟着畴昔看看。
只见火线不远处是一个较为开阔的雪地,落日的余晖倾泻在雪地上,倒映出奇特的光晕。
瞥见人骨之城,申明大兴安岭要地另有人类文明的遗址,不晓得这座人骨之城会不会是金太祖主持修建的,如果真是金太祖修建的,那么我信赖金太祖的陵墓离这里也不会太远了。
“真不是开打趣!”
我心中迷惑,这群人究竟是甚么来头?
实在冀鼎详细在甚么处所,我们也不清楚。
“不可!今晚我必须吃花尾榛鸡,要不然我会死在这里的!”我说。
张一道放下酒葫芦:“你肯定要去招惹那些逃亡之徒?”
一声枪响。
我摸了摸干奄的肚子,我的肚子已经向我提出严峻抗议。
于江点点头:“我就晓得,你不是一个脆弱怯懦,薄情寡义的人!”
他们的手中提着清一色的AK-47突击步枪,我和于江大气也不敢出,不能等闲去招惹这些家伙。
“如何了?”我问他。
我顿时恍然,怪不得他们照顾侧重型兵器,本来是前去大兴安岭的盗猎贼。
我劝说于江道:“不要等闲去招惹他们,通衢朝天各走半边,就凭他们手中的突击步枪,能够突突突把我们杀死几十次!”
对于盗猎贼,本地的百姓是相称的深恶痛绝。
我转头了望了一下:“天气顿时就要黑了,我想他们也不会走太远,比及早晨我们再去看看,如果能够挽救一些不幸的植物,那是最好了!”
我点点头:“肯定!不必然需求打草惊蛇,我们能够先看看环境再说!要让我充耳不闻,我做不到!”
张一道把酒葫芦别在腰间:“你是内八门的魁首,你如何决定,大师就如何做!干他狗日的盗猎贼,哈哈哈!”
这群家伙大喊小叫,很快就去得远了,身影消逝在雪林内里。
“走吧,我们归去!”我拉了拉于江,于江如同风化了一样,一动也不动。
张一道怔怔地看着我:“不是吧?开打趣呢?”
以是,我们现在的目标,就是往大兴安岭要地进发。
我撇撇嘴巴,双手一摊:“不美意义,甚么都没有抓到!”
“就是不晓得才问你的嘛!”我感受跟于江说话就像在说绕口令。
我俩循着枪声摸畴昔,扒开一片灌木丛,视野变得开阔很多。
于江背着猎枪,我跟在他前面就解缆了。
很多盗猎分子构成武装团伙,有构造有打算,构成整条玄色的好处链,他们乃至装备各种重型兵器,敢跟差人和军队对抗。我们刚才赶上的,就是如许一支团伙。
来大兴安岭之前,齐云查询过详细的质料,包含去就教考古界内里有声望的传授,最后获得一个动静,当年金太祖在建国之时,曾用一青铜大鼎祭天,那青铜大鼎就是失传的冀鼎。但是金太祖身后,阿谁冀鼎也就随之消逝,有人说是藏在了金太祖的陵墓当中。但是金太祖的陵墓在那里,没有精确的考据,只是听闻在大兴安岭要地。
为了对于这些盗猎团伙,国度每年也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乃至另有专门的丛林巡查队,但是大兴安岭地区太遍及了,再加上庞大的地形,盗猎分子一旦钻进原始丛林,要想追捕实在是难于登天,这也使得盗猎分子肆无顾忌地活动。
日复一日穿行在这死寂无声的原始丛林内里,真的是古板有趣,有种将近被逼疯了的感受。
从明天到明天为止,我们只是昨晚吃了点干粮,肚子里空空荡荡的,非常难受。
于江说:“晓得那些人是甚么人吗?”
于江重重地叹了口气:“现在的盗猎贼实在是太放肆了,连大雪封山都敢进入大兴安岭,都是一群逃亡之徒!不过,就如许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丛林里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我……我实在忍不下这口气!”
起码有七八个穿戴迷彩礼服的男人,提侧重型兵器,在雪地上奔驰,他们大声呼喊着,不时地举枪射击,像是在追逐甚么猎物。
我们寻了一处埋没的处所,这里四周都是高大雪松,如同墙壁一样,夜晚的时候能够帮忙挡风,并且另有半人多高的灌木丛,如同一个鸟笼子,我们待在鸟笼子内里,生一堆火,早晨还是能够拼集着过的。
营地已经搭建好了,篝火也已经生了起来,张一道举着酒葫芦,在火上温着酒:“如何去了那么久?是不是抓了很多只?从速打理洁净放到火上,我这还等着下酒呢!”
于江竖起手指,放在唇边,表示我不要作声,然后悄悄藏身到一棵大树前面,渐渐举起猎枪。
我奇特地看着于江:“你……熟谙那些人?”
之前,每天行走在繁华喧闹的都会中,老是神驰安好平和的山川糊口。但是在这类荒郊田野,与世隔断的处所待得太久,一样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人是群居植物,没法孤介的生活着,我现在特别记念都会里的那些高楼大厦,立交桥,我特别想一手握着啤酒,一手握着炸鸡。
于江还没有开枪,那方才的枪声?
于江一脸懵逼地看着我:“我……还没有开枪啊?”
这些天颠末于老夫的悉心指导,于江的枪法进步很快,并且已经模糊有了真正的猎人感受。
盗猎者?!
大兴安岭是个聚宝盆,因为广袤的原始丛林和丰富的天然资本,这里有很多贵重的野活泼物,它们的外相拿到暗盘上,都能换来很大的财产。在巨额利润的刺激之下,很多人铤而走险,构成盗猎团伙,专门潜入大兴安岭,猎杀珍稀植物。
甚么?!
砰!
我低头看向空中,只见地面上有很多小小的爪子印,那些爪子印就是花尾榛鸡留下的。
于老夫死了,于江充当起步队的领导,带着我们持续进步。
于江往地上啐了口唾沫:“那些人是盗猎贼!”
中午的时候,我们爬起来,束装重新解缆。
在雪林子内里走了没有多远,于江指着空中对我说:“重视了,这里有花尾榛鸡出没,并且数量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