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我叫傻魏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魏可瞋目而视。
本来,死真的并不成怕,人的灵魂忽悠悠的,感受另有那么一点爽,或许就和吸毒品差未几。
魏可建议冲锋了,两支突击步枪平举。
他也不敢停下脚步换弹夹,因为,那会让他立即丧命,因而,他就那样挺直了腰杆,双手开枪,持续点射。
谍报说,一伙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占有在这座靠近中方海疆的海岛上,奥妙积累物质,很能够建成一个导弹基地,那将对周边航路的安然形成严峻威胁,为此,魏可带领数名队员,临时构成一个窥伺小组,奥妙潜入海岛,实地检察,探明环境后撤离。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氛围。
“狗R的老团你给老子听着!兄弟们交给你了!你他娘的本身能够死,但必须把兄弟们都带出去!三十秒以后,带队向左冲!不到海滩不准停!老子要求很简朴,冲出去!”
魏可一把拽过杨久林手里的枪,一手一支突击步枪,对着老团大吼。
他曾是最精锐的水兵陆战队精英,用时下风行的话来讲,就是兵王,见地天然非常人可比,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未见过,有人能用一只肉拳,打出如此结果。
那一侧的仇敌,估计没推测有人俄然冲上来,乱作一团。
魏可带着孙大海,如同猛虎普通向前冲杀二十余米,一起开枪!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对劲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气倒是刚烈,颇合本王情意,却毕竟乃精神凡胎,且去吧!
一念至此,魏可的耳边,仿佛再次响起麋集的枪声和喊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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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因为只是窥伺任务,统统成员都没有照顾重兵器,他们只要步枪和手枪!
魏可一脚把老团踹翻,神采狰狞。
“傻魏!谍报错了!岛上最起码有几百的武装分子!不是一个班!是几百!正规军!”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让更多的仇敌,为他陪葬!
想当初,在外海的阿谁小岛上,如果他有这一只铁拳,或许,他就不会那样等闲被杀死!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
或许,他仍然会死,但,绝对会给本身拉上更多垫背的。
如何办?前后都是仇敌,摆布两侧也被堵牢了。
阿谁不利的家伙的身后,立即就爆出一大团血雾,血浆碎肉块放射出去,把阿谁方向上的别的两个武装分子,喷得一头一脸,两小我吓得一屁股就坐地上了。
来吧!让老子一次杀个够本!当他看到那些仇敌错愕乱窜的模样,竟然发作出一串狂放的大笑,一个兵,临死能死得如许爽,不亏!
二十个,还是三十个?
然后,他俄然转向,往火线冲。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肯为犬!
“记取!我魏可死了,另有别人来当这个分队长,07永久不会没了!”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阎霸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返来,须进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听到魏可的话,老团懂了他的意义,疯了一样冲上来抢魏可手里的枪。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吓得哇哇乱叫。
夜。
他魏可又不是瞎子!
孙大海不知不觉就没影了。
当照明弹在头顶上炸开,四周八方的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他就晓得坏了。
刚才还炎热的胸膛,也刹时冰冷。
这类时候,来不得半点踌躇,魏可的设法很直接,他要承担起分队长的任务,而最好的挑选莫过于,由他本身去把左边仇敌吸引开,给他的好兄弟们,留下最后一线撤退的但愿。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材倒是真不赖。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东南战区水兵陆战队红箭07分队,参与任务的总计六名队员,尽数都在包抄圈里了,就是说,如果不呈现古迹,他们这些最精锐的陆战队精英,就会全数捐躯在这个岛子上。
魏可可又是谁?
浑身高低其他零件都很普通,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甚么分歧,但只要用力绷紧肌肉,左臂就会变得坚固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跟着我!绝对不要停!杀敌!”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本年只要十九岁,住在春川乡间的一个村庄里,自幼憨傻,对甚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几相称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吧!父母双亡,一小我守着一间破屋,靠捡渣滓和帮村里人干点力量活,勉强度日。
阎王问:凡人,可有顾虑之事?
看清楚他!
归正,四周八方都是近似礼服打扮的武装分子,谁挡在他前面,他就杀谁!
魏可不由自主握紧拳,举到面前。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混乱中,魏可双眼赤红,几近把枪口顶在一个武装分子的胸膛上,扣动扳机!
“杨腊子,把枪给我!”
他们冲向了左边。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清楚是窝囊!
“我返来了!”
老团的眼睛都是血红的,冒死叫唤。
2010年12月初,本地小城春川。
身边的树丛,被枪弹打得扑簌簌乱响。
魏可不敢哈腰,他必必要让仇敌瞥见他这个活生生的目标。
好古怪,的确不是人类的力量。
拼了!
这是一次本来只属于安然级别的非战役任务。
“放你娘的狗屁!”
“傻魏!魏老迈!让我去!你没了,07就没了!”
他现在就是一只活蹦乱跳的钓饵,必须吸引狼群的重视力,让狼群发疯,让狼群跟着他乱跑乱闯,唯有如此,他的死才是有代价的。
魏可也记不清本身杀了多少人。
当然,岛上的武装力量很少,约为一个班,但谁想,他们方才深切内部地区,就被包了饺子。
说来也怪,自从变成魏可可,有件事情一向令人迷惑,那就是左手左臂!
魏可卒,阎王召见。
死!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老兵孙大海跟了上来,大声喊:“魏老迈!你一小我不敷!我跟你去,我家兄弟三个,死我一个不要紧!”
冒死往前冲!往人堆里冲!一向到两支枪里的弹夹全数打空,当他想用枪去砸面前一个仇敌的脑袋的时候,俄然感觉,四周的统统,变得仿佛慢行动普通,极不实在。
来人恰是魏可!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逝无踪。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成信!
他就那样死了……
就像疯了一样,魏可一起呼啸,一起大笑,一起冲锋!
但,这时候他可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本身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