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仪制
安城:
贤人明帝规定十二城,新君即位登拜露台
“伤人出血”,杖六十;往重了勉强可算个“耳鼻损毁”,徒一年。
兵器相见的战役,演变成经济战、交际兵。
君家高贵,每次大夫来看病,起码有两个,相互考虑着看,免得有一人独大、信嘴胡说的事儿。这两位大夫一起确认了病人的病况,看、闻、问、切的成果,先要在植物皮上写下来,留档作根据,然后再开药。这药方也要几个大夫确认没伤害,这才熬给病人。病人如果病好,把植物皮作“洗祭”,感激天恩,洗净的植物毛皮赐给大夫。如果病人坏了,那么把大夫架在植物外相上“烧祭”,外相是必定烧毁了,大夫是死是残,全凭天命。
“以爵抵罪”:君裔间相互伤害,血缘更优厚的伤害血缘冷淡的,虽不受报应,但不能见容于拜露台。
“血不溅手”原则:如果用周到的计算,制造很多“偶合”,把君与君裔搞死了,不是直接伤害,也不受报应。
八幅裾的剪裁,只要君家、以及城君特许的亲贵才气服用。
“亲上加亲”:分歧城君后嗣杂交,混血的计算原则。
“就亲不就疏”原则:君裔间相互伤害,血缘更优厚的伤害血缘冷淡的,不受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