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撇开这些不说,做一支灵魂,飘零的十三年间,幸亏还能看到,萧家的后辈被新帝的三顾茅庐所感化,重新退隐,为新的王朝大破匈奴,保卫边陲。
鼻尖一酸,眼睛也变得苦涩难忍,她试着眨了眨眼睛。
等等……活,的?
十三年了,十三年来她向来没有闻到过气味,没有尝到过味道,没有感受过一分一毫,或冷或暖的温度。
“不热啊...如何会昏倒不醒呢?”少年人的声音温如水声。
向来不晓得,竟另有皮相这般都雅的年青男——少年人。莫非,她是借尸还魂了?
莫非是她生前杀伐太多,罪孽深重,以是不得入循环?
叛军手上的血也不比她少,可她却一支叛军的灵魂都未曾见到。
可她已经死了十三年了,灵魂在人间飘摇十三年,若说循环,如何会这么久?
守不住城门,她必死无疑。
是谁?你是谁?为何要来找我……我不是早在十三年前,就已经死了?你又如何能来找我?
是啊,大梁如何会不灭?大梁已经变成了一个,要由女人来做将军镇国保卫的王朝,从面皮烂到骨子里,如何能够不灭?
再也听不到阿谁声音了。
碗碎了,清清脆脆的裂瓷声。
如何会转动的了呢?被敌军将领一支利箭穿心而过,从数十丈的城墙上跌落下来,生前的最后一眼,只看到红霞满天,残暴非常,仿佛受封镇国女将军的那一天。
风悄悄的吹畴昔,树叶子晃来晃去,阳光直勾勾地射到了她的眼睛里。
她看遍了人间百态,看遍了她想看的世事情迁,可却唯独久久不能得知,是谁,当年一箭将她从城楼射落下来。
“妤温。”
她整饬雄师北伐胡虏十六部的时候,南边各地纷繁揭竿叛逆,李锋却还在皇宫里好暇以整地带着太子赏玩前朝古乐;她南下安定兵变的时候,匈奴一部在边疆蠢蠢欲动,李锋仍旧在大肆拔取年青貌美的女子入宫。
一片淡蓝的天光倾泻入眼。
她俄然很想大笑一场。
小白牙瞧着十六七的年纪,长的斯文洁净,棱角模糊闪现逐步清楚之势,眉眼腐败,脸上一股子正气,一看就晓得是端庄大户人家的优良后辈,拿得脱手,以后前程光亮,堪当顶梁柱的那种优良后辈代表。只不过,啧,这一副非要当作别人大哥哥的模样,拿乔说教,叫人说不出的讨厌。
却不晓得为何,她没有进入传言中的循环来去,也没有得见李锋的灵魂。太子的,皇后的,一众后妃,皇宫世人的灵魂……她一个也没有见到。
恰是惊奇万分的时候,一个温温的手掌覆在了她的额头上。
但是,哪儿来的水声?
一道清浅冷酷,宿醉过后的沙哑声音。
咦?
你才丫头,你百口都丫头。
“你是那里的人?既然醒了,就从速起来吧,一会入夜了,找不到家人如何办?这里不比都城……”喋喋不休起来,一说话,暴露一排整齐的小白牙。
老娘是镇国女将军,老娘提剑四周交战的时候,你小子他丫的人在哪儿还不晓得呢!
不,不会是李锋,她做了十三年的孤魂野鬼,大梁的末代帝王李锋,在都城失守以后就自刎于广明殿里的赤金宝座上,皇后刺死太子而后自刎就义,后妃含泪饮鸩,以死明志,以求守住皇室庄严。可作为一只灵魂的她,却只能满目悲怆地看着大梁国破,叛军肆无顾忌地攻进了昔日繁华热烈的皇宫,毫无抵当力的皇宫,昔日防备森严的皇家宫室,在城破的时候,却如同人尽可夫的歌女普通,大家皆可随便凌辱。
她是堂堂李锋天子例外亲封的一品凰舞夫人,大梁朝建国以来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镇国女将军,死守都城,活的标致张扬,死的也绚丽光辉。
“丫头,醒醒,醒醒!”
没想到全部偌大的大梁国,到最后只剩下她带着四千禁军,在都城数丈的城墙之上,等死。
妤瑥风俗了本身说一不二,那里还听得了别人这么说教她?
听闻人死以后,会渡忘川,过何如桥,到孟婆面前喝一碗汤,忘记前尘旧事,再入循环。
一声悄悄浅浅的感喟,即便沙哑,也能听出说话的人的清雅淡泊,“我去找你,可好?”
宫里染尽了赤色,阴云密布,乌鸦凄厉的叫声,在天空中不知盘桓了不晓得多久,惶惑不见天光。
“你是哪家的丫头?如何会睡在这里?你家里人也不找你?”
热你个大头鬼,老娘是个鬼,如何会热?
死守,死守。
小哥你是不是眼睛不好使?老娘睁大的眼睛看不出来是醒了么?萧妤瑥皱着眉毛错着眼睛瞟了一眼中间叮叮咚咚流的欢畅的小溪流,丫压根就没有鹅卵石。
认识中一片乌黑。
“丫头,你醒了?”
她能感遭到她躺在软软的青草上面,青草底下一股子清气,脸颊边仿佛长着淡黄色的野花,眼角的余光模恍惚糊一片淡黄色的影子,淡淡的香气,眼睛往上看去,参天的古木发着嫩绿的细芽,统统显得这么温馨夸姣。
又眨了眨眼,适应了林间树枝闲逛见忽明忽暗的光芒,盯着那少年又细心看了看。
清浅,沙哑,悲愁,带着一股长年沾着酒气的悔意的,男人的声音。
真是一段长到让人差点忘记,她曾经活过的时候。
“嗯,醒了”——不,是重新活过来了。
李锋啊,李锋,她的君主,她的丈夫,她未曾有机遇出世的孩子的父亲,阿谁英姿勃发的天子,到最后,竟然成了大梁王朝的末代帝王。
一声长长的感喟,话音里的伤悲,叫民气头蓦地一颤。
过了这么久,如何能够会有人叫她。
她能有甚么体例?
可官方竟另有为她修的泥像,香火虽不说鼎盛,人来人往的却也很多。
“我想了一辈子,想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百里红绸相贺,都城的百姓们都争相向前,想要一睹英姿芳容。
“哎…”悄悄的一声感喟,接而是喝酒的声音,话音模恍惚糊,“你必然很恨我吧?”
竟敢叫她丫头?你丫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难不成这潺潺灵动的水声,是忘川?
就连她的旧事,也被官方编成歌谣,四周传唱。
潺潺的流水声,清脆动听,便如宫廷乐工手指下拨动的琴弦普通,一听就让人感觉,哦,不,让她这个幽灵感觉,这流水必定清澈透底,水底必然另有很多磨的标致的鹅卵石。
可...这触手可及的温度...指尖是微微的发凉,手掌心暖暖的触觉,当真跟她当年活着的时候普通无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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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兵?李锋的亲弟弟,英亲王烈铖在带着五万救兵行军的路上,被叛贼一击毙命,人头挂在黑底白龙的皇家旗号上,整整三天,五万救兵是以昂首称臣,被叛军重编,一举同来袖手旁观叛军一气呵成地攻打进了都城。
她伸脱手掌搭在眼睛上,看着倾泻而下的天光,如同少年人的目光普通,敞亮,温热,又灼灼刺目。
已经十几年,这世上竟然另有倾慕于她的人不成?
像是有一个骨节凌厉的手掌,握住了她的脑仁一样,时而松时而紧,攥住不放。萧妤瑥感觉头痛欲裂,脑袋仿佛随时会炸掉普通,四肢酸软有力,转动不得。
最后叛军一起杀到了都城外,李锋才终究慌了,几近恳求哭诉着,求她带领四千禁卫军去都城城楼死守,坐等皇弟英亲王的救兵。
丫头?谁这么大胆,胆敢叫她丫头?
她的枕边人,她付与至心一辈子的男人,竟就如许让她一个女人,去做这大梁朝的最后一道门,就如许等闲地让她去送命。
一道沙沙的少年声音,嘈喧闹杂噼里啪啦地问了一通题目,一听就让人感觉讨厌。
这就是她倾付过至心的男人,这就是她曾经眼中灿如骄阳的君王。
莫非,是李锋?
她以身就义的那一年,尚是幼龄的小侄女,长到豆蔻韶华时,乃至被新帝赐婚,嫁给了皇长孙,做了太孙妃,朝野震惊。
镇国女将,哈,镇国女将。
不记得,涓滴都不记得。
“十三年了啊。”
李锋哭求她去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