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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话 暗中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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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火线的信使到了。”

“出去吧,冬儿。”陆逊柔声道,乌黑色的道袍袖子被从门缝里踅出去的藐小风儿卷起一角,清浅鞭挞在腰间。

苏飞俄然想起那年在黄祖部下,本身与甘宁吵翻的事情。厥后甘宁和周瑜闹别扭时,他也顺带着提起过这件事——只是当年的本身另有阿谁胆魄跟甘宁闹腾,到了厥后,他对甘宁的做法,已经在不经意间,变得只会让步了。

“将星西坠,难测休咎;天义不灭,命数为劫。”

声音也是暖暖的,压根儿不像是在谈及军旅的相干事情。

一人身穿纯红色道袍,脸上带着精美刀工的白狐面具,跪坐在纯色汉白玉砌成的房间内,面前摆放着七七四十九盏明灯,半藏在袖中的手持着一纸红色墨水画成的符咒。长发披垂在身后,轻风乍起,丝缕飘荡。

孙晴的脚步微微趔趄了一下,朱唇稍稍抽搐,但旋即便放安稳了。陆逊站在房间里,浅笑着目送她垂垂融进院落里的一片阳光中。此时的风很大,身后的窗帘并没有及时束起来,被卷出去的风扯起来,阳光便瞅准这个空地,将窗棂的剪影连同陆逊矗立的身姿,斜斜拓印在朱色木质的地板上。

孙晴不动声色地呀然一惊:“夫君先前便喜好用信鸽……”

“我需求奉告主公,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只能静观事情。”陆逊的语气比方才庄严了几分。他踱到窗边,翻开窗帘,朝着内里打了一个口哨。不久便听到一阵扑扇翅膀的声音,一只吵嘴相间的鸽子扑棱着翅膀落到窗棂上,尾羽以玄色为主,其间掺杂着三根红色的羽毛,红色爪子上绑着一只小圆筒。

末端又工致地将这只花色信鸽托在掌心。小家伙儿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非常机警,脑袋一动一动的,又仿佛忍耐不了房间里氤氲的烛火气味,老是想把身子往窗边挨近。

但是,自从嫁给他的那一天起,孙晴就再也未曾穿过她一向敬爱的那条淡粉色罗裙。她说,那身旧裳早已作了畴昔那段已经死去的豪情的捐躯品,这平生一世,只能在影象深处望着发黄的影象,再细细追思了。她模糊记得,当年为她织造那件罗裙的吴宫裁缝是个妙龄少妇,长得精美水灵,淡妆浓抹的模样,竟然在回身的刹时,像极了本身。

寂静了好久,那人将手中的符咒放进最中心的烛灯中,顷刻之间,火焰狠恶地窜高,扑灭烧星四溅开来。

她说,既然你生在孙家,身材里流着孙家的血,这一辈子,就必定不会平淡,也不成能平淡。

那白衣男人瞧着烛灯中一纸符咒垂垂燃烧殆尽了,缓缓摘下白狐面具,暴露如明月普通洁白无瑕的、精美的面庞。他起家缓缓启门,门外站着的女子便是孙晴。还是如当年二人初逢时那般的面若桃花,肤如凝脂。

话音未落,俄然瞥见一个兵卒远远地朝这边跑过来,甘宁一个激灵翻身起来,就向着帐外走出去了。苏飞没有理睬,权当是他又在有事没事到处找乐子。盯了一会儿舆图后,才感觉本身两只眼睛已经酸痛难忍了。苏飞揉揉眼睛,起家走出营帐,左顾右盼,却看不见甘宁的影子。

说实话,“冬儿”这个名字,陆逊是一向不敢直称孙晴为“冬儿”的。而她口中的“夫君”,怕也是碍于面子而随便找到的台阶。对于孙晴而言,就算千万句“夫君”,也不比温婉一声“伯言”唤得逼真。

“苏飞,这家伙你就筹办一向搁在我这里?”甘宁用手指尖戳了戳床榻边草席上那只受了伤的鸽子,又抬脚踢了踢一旁一向在察看舆图的苏飞,“喂,本大爷跟你说话呢。”

“固然是,”陆逊脸上浮起一丝如有若无的苦笑,旋即又无法地摇点头,仿佛在喃喃自语,“先前那两只……罢了罢了,不堪回顾的旧事,何必叫真呢。”

“夫君的意义是……鸣金收军?”孙晴摸索道。

与其说是向孙晴坦言,倒不如说是在自我安抚。

望着四十九站烛灯,陆逊的面前仿佛现出了火线的金戈铁马、硝烟四起:“倘若曹军渡河杀来,挡也挡不住。”

孙晴镇静地接过那只敬爱的小生灵,便向院子里疾步走去。将要步出房间木门的一顷刻,俄然闻声陆逊在身后提示道:“冬儿,如果便利,替我再加上一句话,明天一早我会起家去濡须火线,请主公不必惶恐,我自有应敌之策。”

孙晴微微点头,眼睛不惹人重视地稍稍一转,末端不由掩口轻笑起来。

孙晴也早风俗了陆逊每月既望的这身装束。他常日里闲暇无事时也喜好参照着装了两箱的《周易》,在宣纸上写写画画——画那些她辨识不得的符咒。偶然她会笑话陆逊痴迷占卜不能自拔,他只是笑笑,并无很多言语。

陆逊干脆将它放在窗棂上,从案桌旁拈起一张宣纸,就沾着方才没有效尽的红色墨水在纸上写了几个蝇头小字,又落下本身的名字。将纸条折叠好放进小圆筒后,陆逊探身想将它放飞,但余光里瞥见孙晴跃跃欲试的神情,因而微微一笑道:“要不然,你来。”

苏飞不由得呆住了。说实话,自从分开临江城至今,他还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火烧云奇景。旋即他又悄悄嘲笑本身,不知从甚么时候开端,本身竟然窜改这么大。

陆逊点头,脸上染起温和的光晕:“冬儿果然识得我的意义。只是我们还需求看曹操的意向,不能私行撤兵。”话音刚落,便又一挥袍袖——这一次比先前的力度要大一些,前面的几盏灯燃烧了,前面的火苗却越烧越猛,又将前面已经燃烧的灯烛重新扑灭。

也难怪了。陆逊在内心自嘲道——本是比翼伉俪,相见时竟也如此尴尬。末端又悄悄喟叹,许是彼苍,本不该把她拜托给本身,怎无法她是孙家的骨肉,而恰好,本身又是孙权最信赖的臣子呢。

此时恰是太阳大好的时分,但窗牗紧闭,厚重的窗帘垂下来,房间里乌黑如同子时的夜。又喧闹得好似暮秋夜间的湖水,只微微能闻声烛灯燃烧时收回的轻微声响。

“火线得胜了,是么?”陆逊浅浅感喟道,苗条的睫毛微微一瞬,温润如玉的面庞被烛灯映照得吹弹可破,“方才占卜,也是恶兆。如此看来,驱兵进步是不成能了,如果想保存精锐,只要一个别例。”

苏飞这才幽幽叹了口气,昂首望望天涯已经仄斜得短长的太阳,极不甘心道:“歇停会儿吧你,我现在没表情。”

模糊想起当年孙尚香远嫁西蜀时,太夫人对女儿说过的话。

那人瞑目,好久好久后,口中轻声唏嘘道:“恶兆。”

说罢他一挥衣袖,撩起一阵清风,吹动那四十九盏烛灯的火焰,齐齐向本身这个方向倾斜过来。

自打第一次闻声这个名字,孙晴便由衷的不喜好它。臧卿,臧卿,怎恰好与“葬情”二字同音呢。想必是先前那段渗入到骨子里的缘分,也毕竟如同镜花堂的寄意普通,是镜花水月、空梦一场,爱到最后的结局,到底还是葬了这段情缘吗?

末端俄然听到一阵悄悄的叩门声,紧接着便是这些日子里熟谙得不能再熟谙的温婉女声。

末端又转头望向天涯的落日——此时的落日竟然分外火红,将四周的朝霞染成鲜血一样的色彩,狂放尽情地倾泻在西方的天空。

陆逊的谨慎谨慎是有来源的。他也晓得,那句“镜花水月,空梦一场”本就是出自本身之口,何况孙晴嫁给本身也是身不由己。如许突如其来、乍失乍得的幸运,他享用还来不及,倘如果再在她面前提起那些悲伤的旧事,岂不是要亲身粉碎这可贵的安好了啊。

“你这家伙,还活着的话吱一声。”

许是春秋相仿也轻易不分尊卑,孙晴与她扳谈时,偶然间听闻了她的姓名。她说,本身的名字,叫做臧卿。

或者说,是甘宁变得不肯让步了?

而陆逊,如果能唤她一声“吾妻”,也比这般硬生生的“冬儿”要强很多。

固然只是道听途说,但这番话是被陆逊铭记在心底里了。偶然候他会不经意间想到这番图景,进而猜想孙晴与孙权相见时,是否也是一样的。但不管如何,尚香毕竟是初出闺门;而她,是扼死了先前的豪情,才与本身走到一起的。

“这玩皮家伙,”苏飞好气又好笑地摇点头,“臭德行。”

陆逊为孙晴倒上一杯茶。将小巧小巧的茶杯递给孙晴的刹时,他的手指触碰到了她的指尖。陆逊有些难堪地冲她笑笑,却见她水灵灵的眸子里写着的不是先前见时的娇羞,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情感。

……

陆逊并没在乎。在他看来,孙晴本不需求晓得这些疆场上的东西,如果不是被她撞见了前来送信的信使,他也决然不会让她如许的大师闺秀,被那烽火烽火玷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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