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为印度五大河之一。发源于西藏的雪山(喜马拉雅山),向东南流,注入孟加拉湾。其源高且远,其河宽且长,河中的沙,因细故多,为阎浮提诸河所不及,又为大师所悉知悉见,以是佛说法时,常以比方极多之数。
*在前面经文中,佛陀用「满三千大千天下七宝,以用布施」(第八分),此处用「以七宝满尔所恆河沙数三千大千天下,以用布施」来与四句偈的法布施相较,都比不上持经信受的功德来得无边无量。因为一个是财布施,一个是法布施。财布施是有为法,是以,它的布施是有限的,以是所得的功德也就有限。法布施是有为法,能够有无穷的布施,以是功德也就无量无边。
佛陀进一步奉告须菩提:「如果有善男人、善女人,对这部《金刚经》能够信受奉持,乃至只是受持四句偈等,能够将经义向别人讲解,使别人也对这部经生起无穷信奉之心。那么,这个法施的福德赛过七宝布施的福德。
须菩提答复:「非常多,佛陀!」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如有善男人、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恆河沙数三千大千天下,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原文】
「须菩提!像恆河中统统沙数,每一粒沙又成一恆河,这么多的恆河沙数,你以为算不算多呢?」
「须菩提!我现在实实在在的奉告你,如果有善男人、善女人,拿了七宝积满恆河沙数那样多的三千大千天下来布施,他们所获得的福德多未几呢?」
*所谓的「福德」,有两种:一是有为的福德,一是有为的福德。有为的福德,是有限量的,多作善事即多增福德,少作善事即少增福德,所谓种如是因,即得如是果。有为福德,并不必然要有何造作,乃是赋性自具,不假修证,是称量法界,周遍虚空。用财宝布施,所获得的,就是有为的福德,受持本经,体悟般若无住真谛,就是有为的福德。本分要申明的,就是有为福德赛过有为福德的事理,故曰「有为福胜」。
恆河:
「须菩提!如恆河*中统统沙数,如是沙等恆河,于意云何?是诸恆河沙,宁为多不?」
有为福胜分第十一*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恆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须菩提答复:「太多了,佛陀!如果以一粒沙表示一个恆河,恆河尚且没法计数,何况是恆河里的沙数呢?」
【注释】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人、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别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