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警报响起
“啧,真是一群蠢货。”詹姆斯不快的说道,他底子不想停下来休整,而是想要一鼓作气的攻入格林顿,将他阿谁笨拙的弟弟抓起来狠狠的热诚一顿,但是征召兵们都是些体力很差的农奴,必必要每行军五千米摆布就需求停下步队休整,不然农奴们很能够会因为急行军的怠倦而逃离步队。
“这一次,必然烧毁阿谁处所。”詹姆斯眯起眼睛,心中恶狠狠的发誓道。
“这,这是如何回事?”轻马队们抬头看去,他们震惊的都说不出话来。
“登登登。”五名轻马队当即纵马前行,他们手中握着旧长矛,口中呼喝着冲向格林顿村落。
“快归去禀报男爵。”此中一名比较年长的轻马队,赶紧拨转马头,用脚踢了踢马腹部,向来时的路跑去。
或许有人会说,有这么稳定的糊口,何需求去疆场上冒险呢?但那是天朝人的设法,在中世纪的人们看来,战役是糊口的一部分,并且荣幸的话跟从着胜利者的一方,能够获得丰富的战利品,这可比辛苦耕作一年要划得来。
“派出轻马队,去窥伺一下。”行军了半天以后,终究到达了格林顿的边疆,只要跨过一条浅浅的小溪就进入了格林顿的地盘,詹姆斯固然以为本身胜券在握,但自小出世于军事贵族家庭的他,还是派出轻马队停止窥伺,以制止布鲁斯布下圈套。
“呸,真是难吃。”詹姆斯坐在另一块大石头上,他浑身的盔甲使得行动不便,只能靠侍从们的奉侍,当他拿起柔嫩的小麦面包啃的时候,在不远处的农奴们都用巴望的目光看着,这些农奴手中的食品最好的也不过是又硬又酸涩的大麦面包。
“莫非我们来错了处所?”轻马队们迷惑的想着。
“我但愿格林顿人能有几个有骨气的男人。”一名轻马队戴着尖顶毡帽,他的脸同统统的农夫一样粗糙而充满皱纹,但是此时眼中却充满了嗜血的巴望。
“敲响警报。”而那名执勤的弩兵站在塔楼的第二层中间,用力的敲击一块悬着的铜片,清脆的声声响起并且传遍了格林顿,统统的人晓得战役来临了这片放逐之地。
“当我的雄师呈现在格林顿的时候,恐怕布鲁斯那小子会吓得屁滚尿流的吧!”詹姆斯看着身后那长蛇般蜿蜒盘曲的步队,心中高傲的想道。
“我顿时去禀报大人。”另一名弩兵仓猝放动手中的弩,顺着木梯向下走去,下了城墙一起跑向了领主屋宅。
格林顿是詹姆斯和布鲁斯父亲的领地,也是洛克家属最闻名的一块领地,固然大多数贵族都晓得那边不过是个放逐地,但是无形中却成了洛克家属地标性子领地,当詹姆斯的父亲在遗言中将格林顿赐给布鲁斯的时候,詹姆斯从惊奇到气愤,他是男爵的宗子是洛克家属的合法担当人,但是父亲却将格林顿赐给了布鲁斯。
洛克庄园的军队行军速率竟然加快了很多,詹姆斯对劲的想本身还真是有统兵天赋,轻马队在步队的前后摆布浪荡,为步队窥伺和鉴戒。
洛克庄园的军队停下在巷子旁休整,兵士们都是自备食品和水,统统的领主都很清楚征召兵士气降落,战役力非常孱羸的缺点,但是统统的领主还是会利用大量的征召兵,因为这些农奴调集起来便利,并且还不消领主供应食品和兵器。
“去奉告领主大人,有游马队呈现。”此时,在塔楼中的执勤的弩兵,从瞭望孔中瞥见了呈现在村落边上的游马队们,赶紧对其别人警告道。
“领主大人,请用餐。”几名侍从在路旁的一块石头上,将驮顿时的肉干切开,配上小麦面包递给詹姆斯。
“贵族。”农奴们看着詹姆斯养尊处优的摸样,不由的摇了摇脑袋,但是没人敢公开表示不满。
詹姆斯身穿厚重盔甲,在马背上好像一名当代的豪杰,绿茵茵的草地延绵向远处,洛克庄园的兵士们跟从着军鼓声,手中的长矛和草叉远远看去如同一小片丛林。
“奉告,这些家伙,到达格林顿以后,我答应他们打劫村落。”看着士气低迷的征召兵们,詹姆斯让侍从向他们传达号令道。
“噢噢噢噢。”而农奴们听到了詹姆斯的号令都喝彩起来,打劫的是这些没有甚么文明的农奴们最喜好的事情,掳掠一个陌生村落为本身带来财产这类事情没人不会喜好的,更何况还是遵循贵族的号令行事,詹姆斯的号令让步队中的士气上升了很多。
“男爵大人,请稍稍歇息一下。”一名洛克庄园的家属骑士,看着前面逐步稀稀拉拉的步队,赶紧向詹姆斯禀报导。
“格林顿人同我们一样贫困,能抢到食品和陶罐就算不错的了。”另一名轻马队却撇了撇嘴说道。
其他的轻马队们神采凝重,他们也赶紧跟着本身的火伴返回,并且不时的转头看了看格林顿村落的方向。
“照我说的去做。”詹姆斯的脸颊肌肉抽搐了一下,他大声的说道。
詹姆斯确切有如许想的本钱,男爵的庄园和三个村落的财务支出,足以让他养得起一支三百人的军队,此中最有战役力的是家属骑士和轻马队,骑士自不必说,从小培养的精锐兵士。
“好了,吃完东西持续进步。”在步队中的骑士们束缚着这三百人的步队,当骑士们用卤莽的声音呼啸的时候,农奴们不情不肯的站起家来。
当轻马队们骑马来到了村落外的时候,他们瞥见了一幕出乎料想以外的气象,马匹在发掘的壕沟前留步不前,并且喷着鼻响,用蹄子刨着空中。
“但是男爵大人,那曾经但是您父亲的封地。”侍从惊奇的对詹姆斯说道。
轻马队则是具有马匹的庄园佃农,固然只是一群佃农,但是因为耕作男爵庄园肥饶的地盘,以是佃农的体格遍及比农奴要强健,同时养得起马的佃农经济上也比较余裕,如许在作战的时候,这些佃农便会采办一件简易的皮革甲和旧长矛,作为轻马队为领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