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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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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候今后,远在谷城的张献忠就收到信息。大抵看了一眼,说道:“报仇雪耻,鸡犬不留?怕是有些难吧?”

“杀!”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酷刑虐杀我十位军中兄弟,该当如何?”

“这里,埋藏着本将十位兄弟的人皮。”朱常渊说的声泪俱下,“本将身为朝廷之人,行朝廷之事,美意美意命这十位兄弟带着招降书到房县招降孙小凤。”

“是的将军。”那人抬开端,说道:“传闻这幅盔甲乃是曹文诏生前所穿。”

“将军!”人群中俄然出来一个看似五十来岁的男人,手中捧着一副金色的盔甲走到朱常渊面前,将那盔甲高高举过甚,说道:“我家张大帅晓得将军要出挞讨伐逆贼孙小凤,无觉得赠,特命鄙人馈送此甲与将军,愿将军早日班师。”

这天然也是朱常渊的意义,目标就是吸引城中的百姓到十公墓观礼,同时增加他们这支军队的着名度。

与此同时,暗处几个张献忠的密探悄悄的分开街道。跑到一个埋没之处,写了一条密报,然后绑在了一只红色信鸽的腿上,放飞畴昔。

那名给朱常渊送盔甲的家伙,灰溜溜的将地上的衣甲捡起来躲进了人群当中。

“不晓得,看着甲衣光鲜,兵器锃亮,应当是左良玉左总兵的步队吧。”

“刺啦!”朱常渊将大旗放到在地,从旌旗上撕扯了一条白布下来缠在本身的右臂上,道:“十位兄弟,本将不能保住你们的性命,唯有以此在身上,他日讨伐逆贼孙小凤之时,愿你们也能亲眼看到。”

本日半夜。

兵士的四周,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襄阳百姓,他们都充满猎奇的看着二百人马,不晓得接下来这些人要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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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不过这副盔甲如果和本身打造的盔甲比起来只能用四个字来描述:华而不实。

“恩,你不晓得并不奇特。唉,提及来还是前年的时候,曹文诏在湫头他杀,衣甲被高迎祥所得,厥后展转到了本帅手中。那真是一副好盔甲啊,你与襄阳城的暗桩联络,让他们以我的名义将这盔甲在大庭广众之下赠与朱常渊作为出征之姿,加一把火逼他上路。”

“杀!”

“孩儿不知。”

随后。二百名流兵一个个上前,将那红色的大旗撕扯洁净,每人一条白布缠臂,完了以后又回到步队中,站的整整齐齐。

“啊。。。”没有见地过大喇叭短长的襄阳公众被朱常渊俄然搞出来的大声音吓了一跳。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发兵,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不要”。

此人俄然想到了甚么似得说道:“不对,不对,这不是左良玉的军队,这是朱常渊的兵。你们看看为首的阿谁家伙。”

“那里晓得逆贼孙小凤,竟然目无朝廷国法法纪,不但不受招降,还虐杀我十位军中兄弟,竟然行那剥皮酷刑,禽兽行动。”

“杀!”

世人跟着这一声喊,都举目望去,只见为首第一名的男人蓦地摘掉了本身的武警头盔,朝两边的公众浅笑。恰是破虏。

“杀!”

“朱常渊的军队,不错,为首的阿谁家伙我见过,就是他们的人,不过,这朱常渊甚么时候有这么短长的军队了?莫非是他从别的处所运过来的?”

“走。”

“走。”

世人齐声高呼,三遍而止。

“站起来。”朱常渊明天穿戴一身和兵士一模一样的盔甲,骑着一匹与统统兵士一模一样的战马来到世人前头。

“是啊。”

无他,这套金黄色的盔甲是中国当代传统的盔甲,而朱常渊打造的,让将士们穿戴在身上的倒是西方国度才有的那种团体式板甲,说白了就想t恤一样是从下往上套上去的。

“杀!”

朱常渊卤莽的将盔甲扔出好远丢弃在地上,道:“朱或人上的是疆场,吃穿用度一概和军中兵士一模一样,岂敢有所分歧。”

朱常渊说完,破虏一样上前撕扯了一条白布缠在右臂冰冷的铁甲之上。

两边的老百姓都被这类阵容传染,不由得举手与兵士一起高喊: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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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兄弟们。”朱常渊从顿时下来,为了达到震惊的结果又从体系中摸索出来一个电子大喇叭,翻开电源开关说道:“兄弟们。”

并非说是中国当代比不上西方,但是但就盔甲来讲,西方欧洲的那种盔甲更合适,在疆场上也更合用。

“就是,他辽东的军队不是全数阵亡了么?”

重新到尾,统统人的眼睛只朝前看,无一人交头接耳;重新到尾,统统的马匹都遵循一个节拍在“哒哒”的往前行走,没有收回一声长嘶乃至是打一个鼻响。

“这是谁的步队啊,看上去好吓人?”

“凭他二百人?那不是去攻打房县,而是去送命。”冷哼一声,有些对劲的说道:“还是太年青,自发得打过几次败仗就不晓得东西南北了,我估摸着此次他说不准是风声大雨点小,我们还得给他加把劲推上去。”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欺我幼年,鄙视本将在先。欺侮本将在后,你们能够忍?”

“杀!”

。。。

二百名流兵,每人支付了玄色的重达四十斤的铁甲和二十斤的狼牙棒以后,又给马匹套上甲胄,各自翻身上马,四人一排走出虎帐,在破虏的带领下朝城西十公墓走去。

人冷峻,马结实。

三声过后。现场沉寂如无人。

二百人,二百匹战马,就此绝尘而去!(未完待续。)

朱常渊说着说着,不由心疼的掉下泪来,仰天朝吼一声,又道:“想我那十位兄弟,常日里为国为家,在疆场上奋不顾身不吝性命抗击建州鞑子,回到故乡却被戋戋毛贼欺侮虐杀致死。何其悲也!”

“对对对,应当是左总兵的步队,不过就是太少了,我数了一下才堪堪二百来人,如果我大明朝有十万这类雄兵,何愁鞑子不灭?”

这是诗经中的名篇,《秦风,无衣》

“盔甲?”朱常渊伸手接过那套明晃晃的盔甲,翻开看了一眼,确切是好甲。

四人一排,整整齐齐的骑着马列队在大街上渐渐的前行,每小我身上都穿戴厚重的盔甲,手中拿着黑光森森的狼牙棒,好像一条长龙从街道上自东而西游弋。

说话间,举起破虏拿来的那一杆红色的大旗,道:“明天,我朱常渊发誓讨伐逆贼孙小凤。就此以白旗为号,趁便祭奠一下这十位兄弟的亡灵。”

“走。”

这类军队,你站在他面前就不寒而栗,身上的战力和蔼势也会减弱三分。

孙可望恭立在侧,说道:“他莫非真的就带着二百人去攻打房县?”

“管他呢,我们跟着畴昔看看吧。”有人指了指。见破虏俄然举起一张红色的大旗,上面写着“报仇雪耻。鸡犬不留!”八个大字。

“杀!”

“这。”朱常渊指了指高大的石碑,石碑上面写着三个大字“十公墓。”

“兄弟们!”朱常渊高举本技艺中的狼牙棒,大声说道:“逆贼孙小凤,横行房县,犯警大明。尽情决人存亡,祸害忠良之士。你们如何办?”

“好!”朱常渊翻身上马,将头盔套在头上,朝世人一挥手道:“统统人,听我号令,讨伐逆贼孙小凤,解缆。”

“杀!”

顿时统统人翻身上马,跟着朱常渊转成分开。

“哎呦,我的天呐,这是要去讨伐孙猴子呢!就这些人么?”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发兵,修我甲兵。与子同行!”

上面固然只要二百人,然口径同一,阵容震天。

“不过,本年下半年开端,我们大明朝就天下承平了,左良玉为啥还将雄师开到我们襄阳来。哎,哎,不对。”

这话一说,上面的二百民气里顿时都暖烘烘的。

襄阳城中的老百姓看到这类军队,没有一小我敢在街上乱∞,跑,一个个三五扎堆地点街头墙角,悄悄的群情。

兵士们看到朱常渊过来,齐声高喊:“崇高将军”并且跪地。

“不晓得,逛逛走,快去跟着看看。”

“呜呼,我兄弟,本将恨不能吞了孙小凤的心为尔等报仇雪耻。”

“是,父帅!”

他朱常渊可不是那种干了功德不留名的人,恰好相反,他还要天下人皆知他的本事,让人们看清楚他的才调。同时也让那些仇敌闻风丧胆。

这一句话,才说出朱常渊的本意。

“如许,可望,我记得襄阳城的暗府中另有一套盔甲,你晓得吧?”张献忠看着孙可望,思考了一下,问道。

朱常渊从营房中出来的稍晚,比及了城西山头十公墓的时候,二百人包含破虏和孔和在内都已经牵着马列队站在十公墓的前面,朝那高大的坟头躬身施礼。

“老子就穿我这套黑乎乎的盔甲,还要用它上疆场亲身杀敌。”说完,手中大棒高举,大声吟咏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发兵,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上面的兵士,没有不懂这首古风的,听到朱常渊吟咏,也一同尾随,粗狂的声音充满山野,将这首诗朗读的动听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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