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迷路了
心中思考着,想不通便把这个题目扔到一边了。他牵起骨头的缰绳,往视野绝顶那苍翠的丛林走去。
现在的骨头早就没有明天刚从子爵府里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满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没洗过一样。实际上这时的骨头身上还很洁净,并且一丝汗水也没有。
愣着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将近消逝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可惜现在的千里马形象惨不忍睹,满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能够清楚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方才出世就马不断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如许,它的灵魂之火也衰弱到了极限,再不歇息,恐怕就得直接消逝了。
红十足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处,格里斯骑着这匹方才被他定名为骨头的战顿时,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疾走着。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别离有一个锋利的角,尽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格里斯能认识到本身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终究碰长进丛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这头三角犀牛。
了望丛林是冒险者的乐土,这里有凶悍的野兽,强大的魔兽,贵重的植物矿产,传说中另有巨龙盘距此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认识到本身的气力在这里不敷以自保,格里斯就没敢再往里深切了,往回走去,没想到转着转着,又回到这里,他迷路了。
看到进退有序的魔狼,格里斯二话没说,直接取出骨头的灵魂之火,然后选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树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再过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完整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如果是人类在这里迷路的话,短时候找不到前程,就会耗尽食品然后饿死。格里斯不需求食品,以是认识到迷路了,他也不焦急,再次来往路走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里斯回过甚来,用灵魂扣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换是灵魂来停止的,底子不需求说话,也不需求笔墨。
一出动就是十几数十头,每到**季候,乃至能看到上百头的狼群,如许的数量,就算人类也要退避三舍。
此次往回走,格里斯不再顺着那些轻易走的处所走了,碰上树木岩石挡路,前次是绕畴昔的,此次他直接翻畴昔,并且专挑那些难走的处所走,如许一来,公然没有再转回本来的处所。
有着格里斯的庇护,没有躯体的骨头不会消逝,有机遇再找个躯体把它放出来就行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矗立入云的彼苍大树,富强的树冠掩蔽了天空,在丛林熟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芒从树间透出去,底子无向来辩白方向。
好吧,固然骨头如许的名字非常恶俗,但不要希冀格里斯会有甚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妙现在还逗留在骷髅形状,真要放一个全裸美女在他面前,他也不必然分得清男女。
格里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里学到很多关于了望丛林的知识,但却没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这些看不见的伤害,因而傻乎乎的,甚么筹办都没有就冒然跑进了丛林里,毫不料外的,他迷路了。
不过这些年来,并没有传闻过有哪个荣幸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落在这里丛林里的冒险者倒是数不堪数。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断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里的记载,如此一样,骨头这匹血缘并不算良好的马终究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马了。
而魔狼的聪明也绝对是初级魔兽里数一数二的,围猎的时候比得上练习有素的人类军队,那天格里斯就见地了一场出色的围猎。
魔狼也发明了格里斯这一人一马,不过它们仿佛对这些没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兴趣,十几头魔狼分食了犀牛后,便头也不回的分开了。
就如许边走边爬,两天后,格里斯终究穿透了那千篇一概的富强丛林,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物种丰富,这此中天然也有箭毒树这类植物,天然也有能够伴生回春藤。西南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步队畴昔了,格里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反复投入,不如去了望丛林碰碰运气。
现在他了解了,本来丛林里的树能够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畴昔,可惜已经晚了。
直到这刻,格里斯才认识到魔兽和野兽的不同,刚进丛林的时候,他也碰到过一些野兽,包含魔兽的远亲野狼,不过二者底子不是一个层次的。
骨头的灵魂之火格里斯还带着,躯体却早就扔了,有些处所需求攀爬,四条腿的骨头爬不过来。
不过格里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底子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义,从骨头的灵魂里,格里斯只感遭到一片茫然。
但是在这之前,格里斯还是能够用它赶到目标地。格里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了望丛林。
骨头那浮泛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个夙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里斯就觉悟到这个题目。
终究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动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个刚出世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里斯的批示下,固然累得快散架,但起码晓得该做甚么。现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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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头魔狼围着三角魔犀不竭的吼怒**。当犀牛挑选了目标策动进犯后,被进犯的那头魔狼顿时引着犀牛左闪右避,别的魔狼一拥而上,风刃号召。一层层的把犀牛的泥盔剥掉,咬死,洁净利落。
没气力做屠龙勇者,但并无毛病某些胆小包天的家伙把生命依托在荣幸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甜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这类时候,骨头的身材都不要了,保命要紧。
格里斯模糊感遭到有点绝望,在灭亡天下的那些同类也是,格里斯偶尔和那些同类交换,也得不到它们的回应,只要那些风俗掠食的火伴,才会有简朴的‘吃’‘杀’之类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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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丰富泥盔的三角犀牛的确就是一部装甲战车,尽力冲刺起来,即便是六级的铁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事理来讲,如许的魔兽几近没有天敌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风魔狼。
了望丛林是一个阔达数万平方千米,横贯数个大帝国,延长至蛮荒边疆的广宽天下。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内里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悍的野兽和魔兽,传说中更有巨龙盘距此中。
了望丛林阔达数万平方千米,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切丛林的内部,就是惊骇丢失在内里。
了望丛林富强的树木就是最可骇的杀手,再短长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敌手,但是这里富强的树林和庞大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终究饿死在内里。
不奇特格里斯会如许莽撞,毕竟灭亡天下没有丛林,就算有,他这个向来没分开过领地的小骷髅也没见地过,在书籍里看到的先容,在他脑海里构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处所,至于这些树多到甚么程度,没亲眼瞥见他是不会了解的。
疾风魔狼也是二级魔兽,它们的体型比浅显的狼要大很多,的确像小牛犊,只会一招风刃。但是这些魔狼倒是魔兽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级以上具有聪明的魔兽,不然没有甚么魔兽敢招惹魔狼,因为它们是群居生物。
光是如许还称不上魔兽,三角犀牛短长的处所是它的防备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好洗泥浆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不幸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长年累月下来,二级的三角犀牛却具有了起码四级防备力的泥盔。
这是格里斯深切丛林的第六天,这六天里,格里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甚么方向,他来丛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归正他也不晓得那里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感到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里斯也不难堪它,跳上马后扯开蒙在骨头面前的布,然后本身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生机退尽,形状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归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归去了,干脆在这里就把它放生吧。
为甚么会如许呢?莫非只要他一个才有聪明?明显不是,因为领地的领主,常常也会收回一些庞大的号令,号令领地的火伴去进犯某些入侵者,明显,领主是有聪明的,但是为甚么别的同类会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