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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手机贴膜boy:拉住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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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

宿世洛卿跟朋友用饭时,那都是无酒不欢的,所乃至使了他的酒量……特别大。

“洛洛,如何了?”

洛卿大手一挥,“沈之麟,我跟你说,今儿你必须跟我喝,不喝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沈之麟顿时愣在原地。

小胃胃会不欢畅的。

不可!不能再如许坐以待毙!

上厕所!

终究……终究躲过这一劫了!

这么大动静,吓了沈之麟一大跳。

现在,感受手掌里传来的非常触感,沈之麟感觉整小我都貌似不对劲儿了。

洛卿笑着接过饭,但当他把筷子拿起来后,才真的感觉后背一阵发凉。

莫非,他真的要为了逢迎沈之麟而这么虐待本身的胃吗?

早晓得他就先下筷子夹点看起来勉强还能吃的菜了,现在也不至于落到吃“姜炒鸡蛋”的境地啊。

固然感觉不对劲儿,但他也并未甩开洛卿的手。

才三瓶下肚,这厮竟然就跟他说。

眼看沈之麟已经拉开凳子筹办走了,洛卿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住了沈之麟的手。

啤酒很快上来,有了啤酒,洛卿就来了劲儿。

“男人用饭,如何能只吃菜!”洛卿一派豪情壮志,“我们得喝酒!不喝酒不敷以表达我对你的谢意!”

“感谢啊。”

就在洛卿晃神的工夫,热情的沈之麟已经夹了一大筷子的菜,放到了洛卿碗里,“快吃吧。”

越嚼越恶心,越嚼越想吐,肿么办?!

因为米饭放在了沈之麟那一侧,他便起家给二人都盛了米饭,把此中一碗递给了洛卿。

对比之下,洛卿就感觉沈之麟太逊了。

沈之麟是在警校毕业的,常日在黉舍里都不能喝酒,现在毕了业当城管,还是沿了这个风俗,不太喝酒。

呜呜呜……今后再也不跟他一起用饭了,这特么地的确是玩儿命啊!

妈的,不喝酒就得吃菜,比拟之下,老子还是比较情愿喝酒!

要!上!厕!所!

一粒又一粒,洛卿艰巨地扒着米饭,艰巨地将他闻到味就想吐的姜用蜗牛速率放进嘴里。

“来,再吃点这个吧。”说罢,沈之麟又给他夹菜。

洛卿握紧筷子,滕地一下,站了起来。

洛卿睁圆了眼睛,随后冲着门口大喊道:“办事员,来两箱啤酒!”

因为在警校长年都是各种百般的练习,导致沈之麟的手非常粗糙,这粗糙,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描述,那就是男人味。

不知该回握还是该如何,沈之麟只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式,扭头看向洛卿,抿抿嘴道:“洛洛?”

洛卿感觉他的脸都僵了。

“洛洛,这太多了。”

“行,那就叫两瓶吧。”

重视重视,不是胳膊,不是手臂,而是手掌!!!

“两瓶如何行!”

洛卿这话都出了,沈之麟哪另有辩驳的事理,只能点点头。

“如何愣着不吃啊?”

“呵呵,我,我顿时就吃。”

洛卿眼睛顿时亮了,他差点就把这茬给忘了,罪恶啊罪恶!

固然洛卿的手也不如何细致,但跟沈之麟的一比,那就是肉包子和铁板的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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