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手机贴膜boy:拉住小手
上厕所?
宿世洛卿跟朋友用饭时,那都是无酒不欢的,所乃至使了他的酒量……特别大。
“洛洛,如何了?”
洛卿大手一挥,“沈之麟,我跟你说,今儿你必须跟我喝,不喝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沈之麟顿时愣在原地。
小胃胃会不欢畅的。
不可!不能再如许坐以待毙!
上厕所!
终究……终究躲过这一劫了!
这么大动静,吓了沈之麟一大跳。
现在,感受手掌里传来的非常触感,沈之麟感觉整小我都貌似不对劲儿了。
洛卿笑着接过饭,但当他把筷子拿起来后,才真的感觉后背一阵发凉。
莫非,他真的要为了逢迎沈之麟而这么虐待本身的胃吗?
早晓得他就先下筷子夹点看起来勉强还能吃的菜了,现在也不至于落到吃“姜炒鸡蛋”的境地啊。
固然感觉不对劲儿,但他也并未甩开洛卿的手。
才三瓶下肚,这厮竟然就跟他说。
眼看沈之麟已经拉开凳子筹办走了,洛卿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住了沈之麟的手。
啤酒很快上来,有了啤酒,洛卿就来了劲儿。
“男人用饭,如何能只吃菜!”洛卿一派豪情壮志,“我们得喝酒!不喝酒不敷以表达我对你的谢意!”
“感谢啊。”
就在洛卿晃神的工夫,热情的沈之麟已经夹了一大筷子的菜,放到了洛卿碗里,“快吃吧。”
越嚼越恶心,越嚼越想吐,肿么办?!
因为米饭放在了沈之麟那一侧,他便起家给二人都盛了米饭,把此中一碗递给了洛卿。
对比之下,洛卿就感觉沈之麟太逊了。
沈之麟是在警校毕业的,常日在黉舍里都不能喝酒,现在毕了业当城管,还是沿了这个风俗,不太喝酒。
呜呜呜……今后再也不跟他一起用饭了,这特么地的确是玩儿命啊!
妈的,不喝酒就得吃菜,比拟之下,老子还是比较情愿喝酒!
要!上!厕!所!
一粒又一粒,洛卿艰巨地扒着米饭,艰巨地将他闻到味就想吐的姜用蜗牛速率放进嘴里。
“来,再吃点这个吧。”说罢,沈之麟又给他夹菜。
洛卿握紧筷子,滕地一下,站了起来。
洛卿睁圆了眼睛,随后冲着门口大喊道:“办事员,来两箱啤酒!”
因为在警校长年都是各种百般的练习,导致沈之麟的手非常粗糙,这粗糙,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描述,那就是男人味。
不知该回握还是该如何,沈之麟只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式,扭头看向洛卿,抿抿嘴道:“洛洛?”
洛卿感觉他的脸都僵了。
“洛洛,这太多了。”
“行,那就叫两瓶吧。”
重视重视,不是胳膊,不是手臂,而是手掌!!!
“两瓶如何行!”
洛卿这话都出了,沈之麟哪另有辩驳的事理,只能点点头。
“如何愣着不吃啊?”
“呵呵,我,我顿时就吃。”
洛卿眼睛顿时亮了,他差点就把这茬给忘了,罪恶啊罪恶!
固然洛卿的手也不如何细致,但跟沈之麟的一比,那就是肉包子和铁板的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