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销魂丧魂手指功
“兄弟,出来混都不轻易,我们不想伤害你,你最好也别肇事上身!识相的话,就给我们让出一条道出来,我们通衢朝天,各走一边,此后天南海北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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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儿尽力瞪大了眼睛,目光四周搜索着,但愿能再次捕获到阿谁男孩的身影,可惜却一无所获,她两道颀长柳叶眉儿微微蹙起,喃喃自语道:“是我目炫了吗?不会呀,刚才他明显就在那边的……”
男人沉寂肃立,沉默无声,仿佛已经在那边站了好久,只等着两个青年男人奉上门来。
紧随厥后的短发青年接口道。
两人言简意赅的两句话,就概括了传说中两个大名鼎鼎的“指功妙手”的各自特性,至于薛天衣能不能懂,他们就懒得详细解释了。
…………
两个青年男人作贼心虚,内心“格登”一跳,下认识的愣住脚步昂首上望,见没甚么非常,这才松了口气。
“就用你手里的匕首?”挡住两个青年男人来路的,天然就是薛天衣了,他不屑一笑,伸出右手的食、中两指晃了晃,“你有匕首,我有手指,看看谁的更短长!”
头顶风声飒然,仿佛有甚么东西以极快的速率飞掠了畴昔。
我的手指,也能让仇敌丧魂!
这条胡同是他们早就打算好的逃窜线路,只冲要到胡同的另一端出口,和开着面包车在那边卖力策应的火伴汇合,他们就能溜之大吉。
短发青年一脸邪笑,点头晃脑的道。
“不晓得陆小凤就算了,不晓得加藤英……我呸你一脸口水!”
两个青年男人却不管甚么“鬼胡同”、“妖胡同”,他们掳掠到手以后,没有半晌逗留,尽管咬牙向前疾走。
“龟儿子的,本来是个小屁孩!”秃顶青年紧绷的神经蓦地放松,挥动了一动手中匕首,恶狠狠的瞪视着薛天衣,“小兔崽子,瞎了你的狗眼,黑吃黑竟然吃到我们头上来了!我一刀捅死你!”
“加藤英?陆小凤?”薛天衣一怔,“这两小我……手指工夫也很短长?”
眨眼时候,薛天衣的身形就已从广场排椅前,闪电般掠行到了两名劫匪逃进的小胡同里,跟着涌入胡同的一股风势,他双足轻点空中,整小我如柳絮般随风飘起,轻飘飘的落在胡同北侧的高高墙头上。
两个青年男人同时倒抽了一口冷气,齐齐顿住身形,第一个反应就是“见鬼了”。
紧接着,他右足踏地,左足跨出,反复了一下刚才的阿谁行动,因而身形再一次向前飞掠出去,这第二步,更是直接超越了十几米的间隔。
胡同里的一盏陈旧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只不过那昏黄的灯光不但不能带给民气机上的安然感,反而平增了几分诡异沉寂的气味。
半年前的时候,胡同里产生了一起掳掠杀人案,而后就再没人敢从这里颠末端,特别是每天日暮傍晚时分,胡同里一副阴风恻恻、幽秘可怖的气象,让人不自禁的头皮发麻,心中发怵,是以这条胡同也被四周的市民们戏称为“鬼胡同”。
“把你们抢来的东西交给我,一个小黑包、一串宝石项链。”
只不过是短短一瞬,女孩儿却惊奇的发明,刚才还在排椅前伸着懒腰、冲本身暴露浅笑的阿谁帅气男孩,竟然人间蒸发了似的没了踪迹,只要阿谁旧承担和阿谁褪了色的军用水壶,仍然还遗留在男孩坐过的排椅中。
“咝……”
秃顶青年怪笑道。
出山之前,薛天衣曾听师父说过当今武学界的一些闻名流物,但是这两个名字实在是很陌生。
那身影背对着灯光,脸部藏匿在一片暗影当中,五官辩白不清,从身材表面上能够看出,那是个春秋不大的男人。
“猎奇特哦,如何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你能强得过陆小凤?”
这条胡同幽深狭小,几经盘曲,传闻距今已有上千年的汗青,是以固然处在市中间的黄金地带,却作为一个古遗址被保存了下来。
“嗖……”
两边间隔垂垂拉近,男人的面貌也一点点清楚起来,秃顶青年眯起眼睛,看清那男人竟然只是个十6、七岁的少年。
“手指?”
男人俄然开口说话,语气平平,不徐不急,却自有着一股不容顺从的霸道气势。
“**还是男人吗?是男人有不晓得加藤前辈的吗?”
他哂然一笑,身形展动,如履高山般向前追了畴昔。
薛天衣没有躲闪,也没有作出任何防备行动,仿佛被吓傻了,呆呆站在那边一动不动。
“哦,那我和后者比较像了……”薛天衣凝睇着本身在昏黄路灯下泛出一层淡淡光晕的右手食、中两指,“因为我的手指,也能让仇敌丧魂!”
秃顶青年的脾气明显要比火伴暴躁很多,他神采阴冷,目泛凶光,冲上几步赶在火伴身前,手中不知何时已多出一把匕首。
薛天衣左足在空中用力一个蹬踏,右足顺势向前跨出,身形跟着这个简简朴单的行动,如脱弦怒箭般激射出去,落地时人已在7、八米开外。
我靠,赶上黑吃黑的了?
仅仅只是数步,薛天衣就“奔出”了几十米远的间隔,别人眼里能够看到的,就只是一道如有若无的淡淡虚影罢了。
秃顶青年俄然间明白了薛天衣刚才所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丧你妹的魂!”
两个青年男人急着逃离这里,哪有闲心和薛天衣闲扯下去?秃顶青年见他不肯让路,目中凶芒大盛,怒骂声中,身形一个加快冲上前去,手中的匕首如毒蛇吐信般刺向薛天衣胸口。
他的行动姿式,和正凡人奔驰时无异,但是速率之快、每一步跨出的间隔之远,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凡人能够了解的范围。
…………
两个青年男人看得出薛天衣不是在装,而是真不晓得加藤英、陆小凤其人,不由一脸的鄙夷。
当几片枫叶飘落空中时,站在枫树前的阿谁斑斓女孩儿再次把目光投向薛天衣刚才的站登时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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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告你,听好了,记着喽,我们说的那两位,都是手指上有绝活的妙手。嘿嘿,加藤英的手指,能让女人**……”
匕首有半尺来长,在昏黄路灯映照下闪动出令民气悸的寒芒,如同一条随时筹办都会扑噬而出的毒蛇。
秃顶青年不满的瞪了朋友一眼,仿佛怪他抢了本身的话头,当即接道:“至于陆小凤……他的手指,能让仇敌丧魂!”
秃顶青年蓦地昂首,看着薛天衣嘴角出现的一丝讽刺笑意,不由瞠目结舌,心中的震惊之情难以言喻。
广场上灯亮光如白天,而高墙讳饰下的胡同里,却愈发显得幽深暗中,内里的一景一物已经难以看清,但是薛天衣目光如电,放眼看去,等闲就发明了正在仓猝逃窜的两个身影。
两个青年男人到处流窜作案,都是刀头舔血的逃亡之徒,当然不会被戋戋一个拦路者吓住,最早回过神来的短发青年一步步向前逼近着,话间透出一股江湖味儿。
两个青年男人面面相觑,这类事情他们之前也碰到过几次,可对方都是在人数占有绝对上风的环境下才敢黑吃黑,像如许单枪匹马前来挑衅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锋利无匹、吹毛可断的匕首,被薛天衣的食、中两指稳稳夹住,看似轻描淡写,浑没用力,可秃顶青年不管如何用力,都不能再向前刺进一毫,也没法抽回一寸,仿佛只要薛天衣两根手指不松,他的匕首就会永久牢固在那边。
女孩儿原地站了半晌,俄然间想到书包里沉重如山的家庭功课,只好悄悄叹了口气,两片粉润有如桃花花瓣似的嘴唇儿嘟了嘟,欣然若失的一步步走开,还没完整长开的娇小身形一点点没入火线的灿烂灯光里。
在以往的这个时候点上,已经不会有人再敢踏进胡同里半步了,但是当两个青年男人转过胡同的第二个拐角时,却鲜明发明火线的昏黄路灯下,竟然鹄立着一个高大削瘦的身影。
“和他啰嗦个鸟!想死就挡着,想活就他娘的快滚蛋!”
两个青年男人脚步如飞,在胡同里快速奔行着。
寒光冷冽,白芒疾闪,匕首锋利的锋芒刹时就触及到薛天衣胸口的衣衫,直到这时,薛天衣的右臂才微微一动,然后秃顶青年就惊奇的发明,本身凝集了满身力量刺出的匕首,竟已落在了他的右手食、中两指之间。
“**的手指再短长,能短长得过加藤鹰?”
秃顶青年脸上带着森冷残暴的笑意,耳边恍忽听到了薛天衣受伤倒地后收回的凄厉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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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顶青年男人先是一怔,随即面面相觑,放声大笑起来。
小胡同到了这里,狭小的只能包容两、三小我并肩通过,那男人站在正中间的位置,固然身形有些削瘦,但给人的感受却如同一尊万斤巨石堵在那边,没法轻松的超越畴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