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该死的鼻子
他刚分开不久,一匹枣红马嘶鸣着奔驰而来,顿时骑乘的,恰是追来接“少爷”的老道森。
诚如依莎拉所言,东南边十千米处的确有兽人,鹰眼术绝对不会看错,这一点,程晓天完整能够证明,因为他也瞥见了。
鹰魂刚飞过,地平线上人头攒动,又有几位兽人军人逐步现身,徐行走上了那座小土坡。他们行动迟缓而有力,目光果断沉稳,一起不言不语,虽隔着好几十米,程晓天犹自能感遭到杀气劈面。
程晓天当即鉴定!从速按了按头上的“一叶障目”,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严峻的谛视这一队兽人的意向。
不过转念一想,自从醒过来后,这位少爷的确有些不对劲,刚才他逃脱时的身法,只怕连本身都略逊一筹。可现在人都丢了,想这些也没用,还是先把少爷弄返来再说。
闲话少提,那只鹰魂刚飞畴昔,程晓天正筹办持续赶路,兽人便不期然呈现了。
“找到了吗?”老道森早就等得心急火燎,见她展开眼,赶紧问道。
唳!
伴跟着沉重的脚步声,火线丘陵顶端呈现了一头庞然大物。
但是,这不是重点,真正让程晓天严峻的不是这位兽人,而是他胯下的坐骑。
她这时穿戴合体的半身皮甲,身背雕花角弓,腰两侧配着一对短刀,脖颈上系着的红丝带顶风飘舞,说不出的英姿飒爽。这一身打扮,艾泽拉斯人一眼可辨,赫赫驰名的暗夜精灵女猎人!
顺着依莎拉所指看畴昔,老道森面上阴霾越来越重,那边,恰是阿拉希盆地中间,艾略特家属庄园地点地!
老道森蹲在地上,目视火线摇了点头:“我们的这个少爷,明天但是给了我太多不测,我的追踪术到这里就断了,感到不到他去了那里,你来用鹰眼术看看。”
依莎拉居高临下,看清老道森方向后,反手掣出角弓在手,纤长的腿发力,身形如离弦之箭般疾奔而下。
不过赞归赞,程晓天可不筹算上去套近乎,这些兽人脾气暴躁,本身又是外族,可别闹不好打起来了。
不怪程晓天恼羞成怒,这时如果以兽人和程晓天作为两个点,拿尺子画一条直线的话,这一帮人的行进线路完整和直线重合,比练习猫步的模特儿还标准……
“少爷去了那里?”跑到老道森身边,依莎拉仓猝问道。
依莎拉面色沉重摇了点头:“没有找到少爷,却看到了兽人的巡查队,就在东南边十千米外。”
约莫一刻钟过后,依莎拉一向紧闭的双眼蓦地展开,神采有些惨白。
与前面几人分歧,他并非步行,而是骑着一匹毛色灰白的巨狼!
从这一点来看,当初凌风子的话一点没错,玉真子的确太娇纵程晓天了,这不是帮着门徒学坏嘛!
主张已定,程晓天一头扎进了花海,向东走去。
这统统,只因程晓天脑门上贴着一片树叶。
要说单挑,他还不惧这个兽人,毕竟本身也有些修为,并且武技不俗,对于这么一个大块头应当不在话下,可题目是,如许的大块头可不止一个!
闭上眼,依莎拉将一只手掌按在前额上,口中小声诵念着陈腐的精灵咒语。半晌后,她按在额头的手掌蓦地向前一指,一只红色的雄鹰虚影在她肩头闪现。
这是鹰眼术,猎人的看家本领之一,借助于和鹰魂签下的左券,能够短时候具有鹰的视界。
“依莎拉,快过来!”老道森向后大吼一声,语气孔殷凝重。
这是一个很典范的兽人军人,赤#裸的上身肌肉肱结,发财的可骇,胸前交叉打着两道皮绑带,上面钉满泡钉,算是简易皮甲。他右手拿着一根狼牙棒,扛在肩头,正昂首目视天上飞过的鹰魂。
当那只雄鹰之魂飞过期,程晓天就这么直愣愣站在原地,昂首目送它拜别,可那只鹰魂就是看不见他。
不过,他并没有像程晓天那样一头扎进花海,而是在边沿勒马停了下来,目视火线,神采垂垂沉了下来。
可不但地球人,就连艾泽拉斯人都清楚一件事,狼不但目光灵敏,另有一个比人类活络600倍的鼻子!
这些绝对不是普通的兽人兵士,必定是精锐!
“……唔,还是先弄点吃的填饱肚子吧……”程晓天自语着,反手抛弃了手里的半块黑面包,这么一番折腾下来,黑面包已经邦邦硬了。
雄鹰收回一声清越的鸣叫,有力的双翅一振,顺着依莎拉手指的方向飞了出去。进入鲜花草原,雄鹰开端振翅高飞,灵敏的鹰眼不住四下刺探,很快消逝于天涯。
“就你们那乡巴佬模样,给你穿上龙袍,你也不像个太子啊!”程晓天的确要骂出声来了,可就在他破口一顷刻,他又将话给吞了归去。
这片树叶是程晓天当初为了遁藏师姐,要求玉真子给他炼制的,它并不能使你隐身,却能够让别人的视野很难在此聚焦,说白了,就是让旁人视而不见。
巨熊身边,另有一道窈窕倩影,恰是依莎拉。
跟着这兽人身形一点点拔高,程晓天内心不由“格登”一声,暗呼糟糕!
各种迹象表白,这是一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百战懦夫,手上也不知感染过多少人的鲜血!
只见那座土坡上,再度呈现了一道身影,又一个兽人到来。
依莎拉闻言,不敢置信瞪大了眼,自家少爷是个甚么货品,他可太清楚了,除了能吃,任嘛本领没有,如何能够躲得过老道森的追踪?要晓得,老道森但是人类中驰名的悍贼贼!
程晓天看得直骂娘,大草原那儿不是路?风凉的处所多的是,干吗偏冲要着我来啊?!
风吹动兽人长长的乱发,跟着野草一起舞动,这粗暴有力的画面,看得程晓天暗赞一声好。
这一帮兽人聚在一起做了些简朴的交换,此中一人抬手向后一挥,接着他们就走下了土坡。
要说这兽人的形貌打扮,和先前那一帮也差未几,乃至还瘦一些,不过他那尽是疤痕的躯#体,充满了无形的爆炸力,仿佛他本身就是一件凶器!他的眼神里既没有放肆,也没有凶恶,有的,只是安静无波的冷酷。
火线是一片茫茫大草原,开满半人高的野花,不但风景恼人,灵气更是浓烈万分,比地球强出太多了。作为一名修真者,对于灵气的爱好自不待言,程晓天深吸几口,但觉心旷神怡。
那是一头棕熊,表面与浅显棕熊无异,独一的辨别就是大!普通棕熊高不过一米五,可这一只,肩高足有三米,体长五米不足,体重怕是不下3吨!
程晓天现在的筹算很简朴,先找个比较繁华的集镇,然后开端刺探师姐下落,本身和师姐与这里的原住民差别不小,想来,应当不难寻到蛛丝马迹。至于找到师姐后该去那里,反倒更让他伤脑筋,是先去达纳苏斯看风景,还是先去找蛋哥谈天给他顺顺气?亦或者,溜到塞拉摩和吉mm归纳一段超友情的故事……
咚咚咚!
普通来讲,“一叶障目”这件小玩意结果还是不错的,起码凭师姐吕霞的修为,如果不借助点小宝贝,还真看不见他。至于前面这帮子兽人,如何看也不像是比师姐还强的人物,程晓天本该有恃无恐静待擦身而过,然后再扬长而去。
他猜得不错,这一队是兽人的窥伺兵,近似于特种军队的存在,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