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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小说 >玄幻奇幻 >骑山羊的大领主 > 第1章 穿越的林瑞

第1章 穿越的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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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向东穿过郊野,另有更加令人绝望的戈壁。

身材倒是高大结实,两只手臂像两根青铜柱,肌肉饱满,在火光和汗水的交叉下闪闪发亮。

奈斯宿世作为一个务实的白领,感觉有门技术还是靠谱的。打打杀杀太伤害,毕竟安然第一。

矮人也是信奉力量的种族,靠拳头说话。

林瑞临时感受不到身材,眼睛也睁不开,他模糊听到呼呼的风声,另有一些嘶喊声,他听不逼真。

据体味这个天下是一整块大陆,名叫伊恩大陆,大陆三面环海,只要东部有着广漠的戈壁带。

不但有野兽,地精,蜥蜴人等,还要面对池沼干旱各种绝境,乃至有传闻另有巨龙藏在郊野的某一处。

又如许过了不晓得多久,他的身材垂垂有了知觉。他尽力想展开眼,终究眼皮松动了。

鲜明发明本身是个小孩子。

除了打斗喝酒,林瑞也学会了打铁这一餬口手腕。矮人铁匠的程度在统统传说故事中都是首屈一指的,如许的徒弟可不能放过。

不过现在大陆的主宰是人类,占有了大陆中间最好的地区,他们地点的位置也属于一小我类国度,希斯帝国。

他发明本身的打扮近似于当代人的装束,看模样真穿越了。

缓过来后脑筋里只要两个信息,本身的名字叫林瑞,九岁。名字倒是和本来天下本身名字一模一样。

灰岩矮人们称好久好久之前,这里有一个叫瑞克斯的矮人帝国。昔光阴辉一时,厥后莫名的式微了,族人也纷繁四散,他们这一支是遗留下来的独一族群。

这下的雷声如同在他耳边炸响,一刹时他就头晕目炫,四周的声音也开端恍惚,面前也变得乌黑,头开端痛起来。

他终究缓缓支撑起家子,心中已经有了些不好的预感,和某种套路很类似。

在奈斯长到18岁的时候,他已经比统统矮人高出三个头,满身的肌肉在矮人长年熬炼下发财有力。和矮人在一起,耳濡目染,也使林瑞的脾气有了窜改,不再像宿世那样外向,倒是多了很多朴重和开放。

俄然窗外一声炸雷,唰一下子,房间全黑了。

卷角羊是东部郊野常见的植物,长于长途奔驰,耐力极佳,并且因为耐久在绝壁峭壁间寻食和遁藏捕食者,腾跃力也是惊人。

矮人收养了这小我类小孩子,矮人长老感觉他黑发黑瞳非常特别。

悠远的北边另有着独一的一个矮人王国,冰钻王国,都城是在庞大冰山当中的钻石堡。

那天早晨气候不大好,大雨一向不断,天上闷雷滚滚,电闪雷鸣,林瑞早早下了班,宅在家里。

房间劈面的墙边有一个几近占有大半墙壁的木制置物架,上面密密麻麻的放着各种钉子锤子,打磨东西,另有一些耕具,马蹄铁等。

不晓得畴昔了多久,或许是一刹时,或许是沧海桑田,黑暗中缓缓闪起一些亮光,朦昏黄胧的认识也垂垂复苏。

年青铁匠咧嘴一笑:“手上另有点活,明天得去岩羊峰一趟,你的镐子早就修好了。”

说完回身从身后的架子上拿起一把小铁镐,朝老夫递了畴昔,这是一把锄花种草的小铁镐。

另一边是个马厩,只是内里现在栓了一头棕白相间的卷角羊。

每当议论起这个,矮人们眼神中总会透出炽热的高傲光芒,但随即又很快消逝。

传闻只要矮人有极少的顺服,不知怎的在这里有一头,倒是乖得很的模样。

各种大小制式,种类繁多。柜子中间的墙上更是伶仃挂了几件物件。

细心看看鲜明是一些兵器,一把长剑,一把单刃战斧,锁子甲,盾牌和一堆护臂,看模样仆人想要死力揭示他高深的技艺。

林瑞本来是个浅显白领设想师,朝九晚五的糊口,30岁了也没有结婚,正所谓一人吃饱百口不饿,他感觉如果没有不测,像如许糊口也没甚么不好。

他认识到环境不妙,想大声呼救,还没想完,一阵麻痹感袭来,人已经垂垂落空认识,一片浑沌。

搞甚么?跳闸了?还是停电了!林瑞刚筹办起家看看,又是一声惊雷。

矮人当年也是伊恩大陆上的王者一族,建立了无数庞大繁华的都会,产业艺术也是极度富强。

铁匠铺只要两间屋子,另有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一边是个草棚,堆放着各种杂物。

这群矮人自称灰岩氏族,是一个很小的族群,也就三百来人,住在伊恩大陆的最东边的东部郊野。

接下来他碰到了一群矮人,就是西方小说中常呈现的那种矮人。

老夫叫博格斯,是贩子比利家里的仆人,兼莳花种草等。

只是光阴不包涵,几千年时候让这个高傲的种族也没法制止的式微了,现在很多矮人族群四散在大陆的各个位置。

颠末不晓得多少年的艰苦保存,现在也只要几百人。

但是当时他并不晓得,他的金手指只是还没激活罢了。

房间内的铁匠转过身,漏出一对玄色的眼瞳,头发也是玄色,少见的剃得很短,一张脸上固然脏兮兮,但是却出奇的年青,实在也才不到二十岁。

久而久之传说戈壁的东边就成了死神的故里,天下的绝顶。

起首是激烈的光,让在黑暗中待久了的林瑞及不适应,好久以后才缓了过来,身材也答复了一些力量和体力。

东部郊野位于大陆的最东边,这里有着广漠的平原郊野,戈壁荒凉,但是气候卑劣,火食希少,此中不乏无数伤害。

“叮~叮~叮”清脆的金属敲击声在铁匠铺回荡,这是一间小型打铁铺,火炉上的炭正在狠恶地燃烧着,上面已经有几块炽热红亮的铁块。

门外来了一个老头,衣服也是破陈旧旧,看模样好多天没洗了,一脸胡子稀稀拉拉,进门就喊道:“奈斯,明天如何不去绿蛤蟆喝酒?”

两人闲谈了几句,约好下次一起喝酒,老头便摇摇摆晃地分开了。

毕竟别人穿越左手屠龙右手禁咒,法力无穷。

待人走远,奈斯自言自语道“该去趟山里,太久没喝矮人火酒了!”

这也让林瑞在这异天下找到了一个安身之处,和矮人糊口的时候里,他学习了这边的说话,改了个西方的名字,就叫奈斯·卡尔,入乡顺俗。

汗青上无数人想穿越戈壁,看看极东之地有甚么,但是要么失利而归,要么再也没有返来。

矮人的脾气热忱又暴躁,英勇又好战,公理也刚强,或许这是矮人骨子里的通病。被收养的奈斯在这类环境下,整天就是和矮人喝酒打斗,倒是练出了一身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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