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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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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卫是大明保卫北疆的边防重地,曾是元朝上都,由元世祖忽必烈命令修建,在元朝定都燕京后改成陪都。元世祖在这里登基,元顺帝从这里被赶往应昌,历经百年风雨,它见证了一个王朝的鼓起和式微,见证了游牧民族与汉家王朝在元末烽火中的盛衰更迭。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现在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普通无二。

“果然如此?”

跟着旅途的持续,孟清江时候勤练以眼杀人的绝世武功,孟虎一向朴重仁慈且光芒万丈着,前郎中大人逮着机遇就孜孜不倦,孟清和如枯萎的神仙掌般日趋蕉萃。

前郎中大人必定被磕出了脑震惊,并且短期内毫无病愈的迹象。

“十二郎,如何办?”

“然!”

“标下明天刚来,未及到有司报导。”孟清和尽量以最简练的说话表述他与孟虎等三人的身份,“标下的父兄便是死于鞑子之手,与鞑子之仇不共戴天!乃是为父兄报仇主动当兵!”

孟清江又被非志愿的坑了一把,常常看向孟清和的目光,深切表达着恨不能喝其血、啖其肉、寝其皮的激烈欲望。

城墙上有泥土和瓦砾重修的陈迹,本来的七门已封闭六门,只留南门收支。城门上方的开平二字,被黄沙感化,带着一种汗青的厚重,沉淀着大明甲士的硬骨与刁悍。

孟清和晓得不能持续做背景板,只能上前一步,老诚恳实的解释,不忘递出随身的牙牌和路引,这的确就是护身符有没有?

“然!”

孟清和听得盗汗潸潸,可见犯官放逐已成了潮流,每月不来上几次实属希奇。

“好!大好男儿就该杀敌报国,甭学那些酸丁,整天之乎者也,真赶上事,屁大的本领没有!虽说是你如许的……总之,故意就好!”

两位差人明显是做惯往边塞押送犯人的活计,熟门熟路的走到城门之前,守城的兵卒竟是熟人,打号召的第一句竟然是:“这回是几品的官?如何才一个?难不成都砍了?你是不晓得,这段时候,我们这缺人啊。”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马队正如蚁蝗般堆积而来。

“然!”

“你哭甚么?”

“你主动参军?”

不想总旗大人听了他的话,上高低下的看着他,脸上的神采愈发带着思疑。

“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部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守城的兵卒像是拎只猫似的把孟清和拎进了城内,孟清江和孟虎紧随厥后,城头传来了号角声,孟清和挣扎着转头,能见到穿戴絆袄的步兵和扛着耕具的壮丁正从四周堆积,吃紧向城门处涌来,另有十数匹没有配鞍的战马,五六个步兵挥动着鞭子,冒死将它们赶进城内。

再没有比被别人“唐僧”更难受的事了,他终究体味到了孙行者的痛苦。早知如此,他绝对不踹孟清江那一脚!

在某个差人再次溜号的空地,前郎中大人凑到孟清和跟前,叹道:“小友浮石沉木之能世所罕见,实乃我辈表率。若在朝堂为官,定能伏虎降龙扶摇直上,弃笔从戎实在是可惜了。鄙人如有小友三分之能,也不会落此了局,呜呼!话说,你真的不重新考虑一下?若要再行科举之路,并非没有体例,鄙人可觉得你举荐……”

明太祖,威武霸气!

差人带着前郎中大人进了城,孟清和上前一步,将随身牙牌和路引递上,在兵卒检察牙牌时,抬头望向城门和包着砖皮的土墙,胸中涌起一股近似豪放与苦楚交杂的情感。

闭上双眼,脑海中不由得闪现出千军万马在草原上厮杀的场景。

光辉,光荣,战乱,火-焚。

“……”

“……”

孟清和持续抹眼泪,“标下感激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孟清和嘴角抽了抽,这夸人的话,如何总听着像在骂人?

孟清和却做不到这么轻松,刚到开平卫,来不及去相干部分报导就赶上鞑子来犯,该说他孝打动天还是背运到了顶点?

孟清和靠在城墙之下,大口的喘-着气,远处的天空中腾起一股又一股浓黑的烽火,这是内奸来犯的警示。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顿时骑士的呼喝。

“果然!”

“不消太感激,这是我应当做的。”

“标下是打动的……”

他是真正的活在这里,活在六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城门终究合拢,是否仍有人被留在城外,不得而知。

“快!”

“要杀鞑子为父兄报仇?”

孟清和咂咂嘴,身边不时有穿戴大红袢袄的明军走过,却好似压根没重视到他们三个大活人。直到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总旗“发明”了这三个“碍眼”的,单手按刀,走过来大声喝问:“汝等何人?!缘安在此?”

“本来是个墨客?还考中了童生?”

守城门的兵卒早已查抄过牙牌,孟清和却半天没有反应,直到孟虎拍了他一下,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对上兵卒猎奇的视野,捏了一下拳头,歉意一笑,“费事了。”

心累,身也累。

城头世人全数严阵以待,伸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刹时染上了赤色。

那口气,大有一言不对就拔刀,一劈两半的架式。

总旗大人貌似被他压服了,咧咧嘴,脸上的刀疤跟着他的笑容扭曲,或许他只是想表示的可亲一点,不想却愈发显得蜂目猿口,面庞狰狞。

“到处所了。”

每年都要来上这么几次,不希奇。

涌进城内的明军和壮丁脸上并不见多少惶恐,有条不紊的盘点马匹,查抄兵器,跟着军官的号令列队,或是走上城墙,或是在城内设防,仿佛内奸来犯不过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摆脱了,终究摆脱了!

这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现在和将来将为之斗争的统统。

要么北元过来,要么明军畴昔。就算北元已经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这类睦邻互访也一向没有停过。

人叱马嘶,刀光血影,从草原上吹来的风仿佛都带着血腥的味道。

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越说越有底气。

这类环境之下,后代只需求几个小时的车程,孟清和等人硬是走了几天。再加上前郎中大人时不时的“唐僧精力”,当终究到达目标地,看到开平卫那高大的城墙时,孟清和差点趴到地上嚎啕大哭。

“……脑筋普通吗?”总旗大人嘀咕道,“莫非是个傻子?”

从兵卒手中接过牙牌,孟清和深吸一口气,正要迈步进城,面前的兵卒神采蓦地一变,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拽住孟清和的后领,“快进城!”

大明朝的交通运输奇迹尚处于起步阶段,路况不佳,交通东西匮乏,在边塞之地,初级一点的马车都是传说中的神话。

拎他进城的兵卒早不见了踪迹,据孟虎说,是上了城墙。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消担忧,不谨慎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脑袋上顶着个大包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却对孟清和表示出了极大的美意,走在路上,时而回眸一笑,带着文人的风骚和武人的明丽,尽是灰尘的脸上充满着酒逢知己,相见恨晚的感慨。

“总旗大人,”孟清和挺起胸膛,义正词严,“你能够质疑我的品德,但不能欺侮我的智商!”

“十二郎?”

孟清和看着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这位都如许了,还为他举荐?

这不是一场游戏,也不是一场梦,而是实在的统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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