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四章 官渡之战
“嗯,那我就归去结婚吧,不过可惜那几位将军智囊,没时候见证我的大婚了。”特别是赵云,本身的大哥竟然也见不到,这个在刘丰内心多少还是有点遗憾。
“徐晃?”刘丰愣住,张郃还好说,徐晃固然有才气,但是自他投降以来,一贯低调,再加上冀州向来没有战事,是以倒是没有多少人晓得他有多大才气。庞统如何会想着派他去那?
因而决定以所能集合的十万兵力抗击袁绍的打击。为争夺计谋上的主动,他作出以下摆设:派臧霸率精兵自琅玡进逼青州,在关头时候占据齐、北海、东安等地,管束袁绍,稳固右翼,制止袁军从东面攻击许昌;
其次,官渡地处鸿沟上游,靠近汴水。鸿沟运河西连虎牢、巩、洛要隘,东下淮泗,为许昌北、东之樊篱,是袁绍篡夺许昌的枢路和必争之地。加上官渡靠近许昌,后勤补给也较袁军便利。
建安四年,也就是次年,公元一九九四年,三月初,袁绍遴选精兵七十万,战马万匹,诡计南下打击许昌,官渡之战的序幕由此拉开。
刘丰对着他点了点头,俄然眉头一皱,似是想起甚么普通,朝庞统道:“智囊,常山驻军也只要五万,我大哥全数带出去,那谁来驻守?”
庞统见刘丰接管了本身的定见,心中也微微镇静,持续道:“至于幽州,大人可派麴义将军,荀彧为智囊,带领雄师奥妙前去中山,只要袁绍一死,他的儿子们开端内斗后,我们便能够一举定乾坤,全收袁绍的地盘。”
建安四年。公元一九四年,四月中旬,当曹操正摆设对袁绍作战时,刘备起兵反曹,占据下邳,屯据沛县。刘军增至数万人,并与袁绍联络,筹算合力攻曹。
袁绍举兵南下的动静传到许昌,曹操部将多以为袁军强大不成敌。但曹操却按照他对袁绍的体味,以为袁绍志大才疏,胆略不敷,刻薄寡恩,刚愎自用,兵多而批示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
同时以主力在官渡一带筑垒恪守,以反对袁绍从正面打击;派人镇抚关中,拉拢凉州,以稳定翼侧。从以上摆设看,曹操所采纳的计谋目标,不是分兵扼守黄河南岸,而是集合兵力,扼守要隘,
刘丰无语,想来必定是谁流暴露去的,不过此时他也不在乎了,因为这是迟早的事情,晓得就晓得吧。
庞统看了刘丰一眼,俄然哈哈大笑,道:“我传闻主公此次回到邺城后,就要大婚,这般首要的事情,可不比别人轻松,主公还想去哪儿?”
刘丰点了点头,他自是不会有别的设法,只是又想猎奇罢了,见庞统如许说,也就点头同意了。
庞统微微摆首,叹道:“邺城统统将领中,我观公明将军和儁乂将军最有大将之风,青州举足轻重,干系我冀州更下一步的打算,还望主公慎重。”
庞统的打算可谓天衣无缝,刘丰听得也是一阵热血,但是说了半天,这接管打算,如何没有半点本身的事情啊,他不由急道:“那我那?我去哪儿?”
刘丰见庞统打趣本身,老脸禁不住一红,讪讪道:“这,这你如何都晓得?”
曹操为保持许昌与青、兖二州的联络,制止两面作战,于四月末,亲身率精兵东击刘备,敏捷占据沛县,转而打击陷邳,迫降关羽。刘备全军溃败,带着残部逃往徐州投奔陶谦。汗青上刘备本是先投奔袁绍,厥后去徐州的,没想到此次倒是先投奔陶谦去了。
公元一九三年,曹操击败吕布,迫使吕布带领残部,投奔徐州。接着操纵张扬部内哄获得河内郡。今后曹操权势西达关中,东到兖、豫,节制了黄河以南,淮、汉以北大部地区,从而与袁绍构成沿黄河下流南北对峙的局面。袁绍的兵力在当时远远赛过曹操,天然不甘屈居于曹操之下,他决计同曹操一决雌雄。
曹操率兵进据青州黎阳(这里黎阳归于青州,与汗青分歧适,没需求叫真),令于禁率步骑2000屯守黄河南岸的首要渡口延津,帮手扼守白马的东郡太守刘延,停滞袁军渡河和长驱南下;
重点设防,以逸待劳,后发制人。从当时情势而言,这类摆设是恰当的。起首,袁绍兵多而曹操兵少,千里黄河多处可渡,如分兵扼守则防不堪防,不但难以禁止袁军南下,且使本身本已处于优势的兵力更加分离。
庞统奥秘的笑了笑,缓缓道:“张燕!”
张燕?刘丰心中一震,此次的呈现在常山的竟然是张燕?刚投降就让他带领本身的军队,去镇守常山,也不晓得是庞统过于自傲,还是太信赖张燕的虔诚,刘丰叹了口气,不过这也相称于一块试金石,就是不晓得成果是不是冀州能接管的,想来庞统也必定有所筹办,思及这儿,刘丰反倒不如何担忧了......
庞统看着刘丰,笑道:“大人大婚但是最为首要的事情,这关乎道我冀州的千秋万代,身为臣子的,那里能不晓得?”
庞统仿佛看出他的迷惑,淡淡笑道:“莫非主公以为公明将军不能担负?”
庞统哈哈大笑,看着刘丰道:“主公慧眼,青州既然我们帮忙袁绍领受了,还能让出去不成?据我察看,主公可派公明将军和儁乂将军同去,任田丰为智囊。可保无忧。”
所谓殊途同归,刘备和吕布这对朋友,却始终再次与徐州相遇。(未完待续。)
庞统自是不晓得他的设法,目睹刘丰通盘接管了本身的定见,看了眼天气,转头道:“大人也能够筹办筹办了,估计也就这两天,官渡大战一起,也是我们敏捷处理常山的事情,赶回邺城的时候了。”
刘丰自不会这般设法,点头道:“我当初让他镇守邺城,就是信赖与他,又怎会有此设法,只是,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