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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末世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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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旋一圈后,秃鹰再次爬升而来。

不过这三天不是没有好动静。

不由想到了血祖临走时,那句未说完的话。

叶风想想,当初不是碰到王心歌,不是她的泪水祝贺,本身比这些人更惨,恐怕不是暴尸荒漠,就是被虫子啃得只剩下一付森森白骨了吧。

……

……

“开枪!”

但是,只需求它这一点儿恍忽就行了。

看来天下末日,也是有范围性的,并不全天下一片混乱。

“目前起码得晋入三阶,才气感安然!”叶风攥了攥拳头。

三天时候,叶风仰仗本身二阶初期的气力,几次外出捕猎,猎杀了几头一阶怪兽。

为了晋升气力,他每天翻阅血祖保存在识海中的《血祖大典》和《仙古秘密》,急得本身焦头烂额,一样找不到晋升气力的体例。

这一刻,叶风的脸黑得如焦碳。

秃鹰见一击,不得利,当即扑腾着又重回天空。

因为她笨手笨脚,差点一刀把本身胸前的岑岭,削成平顶山,叶风仓猝伸手接住那一刀,厥后,便没有厥后了,不敢教她练习任何冷兵器。

三天后,离聚居地不远的一片空位。

扑扑扑!

滋!

并且这妞还很没有练武的天赋。

但是,这一次叶风有了筹办。

一个较着的究竟摆在面前,他现在乃至能预感到,若本身再不吸人血,便再也没法进阶了!

竟然生生把一块大青石头砸得粉碎,可见这家伙肉身的刁悍,钢化后的翅膀比石头还要硬的变态。

三天前,洛大安为了便利找寻失联的妻女,已经插手了军方,成为一名军方倚重的异能者。

本身还这么弱,仇敌都是强者,压力好大。

不轻易啊,本身已经二阶初期了,连一头一阶秃鹰都杀得这么吃力,如果被它从背后偷袭,恐怕二阶也得吃大苦头。

前天教这妞练剑,把叶风头顶的头发削去了几根。生生地停止了这个动机,因为如果让她练下去,说不准那天,就不是削本身几根头发,而是把头给削下来。

“咦?”叶风用手掂了掂秃鹰尸身,没有想到这家伙这么重,一只手差点拿不起来。

一天前,他竟然发明本身除了吸血,还能吃别的食品,看来不吸人血,还是有福利的,总算放下心中一场大石。如果被迫一辈子吸血为生,尝不到食品滋味那也太惨了。

眼看就要来不及,叶风目眦俱裂地对愣在一旁的秦红丸吼道。

吸了它们的血,却哀痛地发明,底子没法有涓滴进阶的迹象!

刷!

快速扭转,一手拿住了秃鹰如同利剑的翅羽末端,用力一甩!

这几天,叶风都快放弃本身修行了。

秃鹰只觉一阵的眩晕。

再转头时叶风眼神凌厉地盯着身后看,只是白晰的脸上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轰!

叶风用行动证明本身的话,一手拿起地上的秃鹰尸身,就往回聚居地走去,因为自从荣幸鞭策后,他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谁猜想,方才让她本身打猎,结果很明显,一枪把一头翅宽四米的变异麻雀打了下来。

揭示极速的叶风伸开双手。

叶风抱着秦红丸在泥地上,滚了数滚,才停下来。本来秦红丸站立的处所,已经被一庞然大物砸出了一口土坑来。

秃鹰一下子被踩三十多脚,已经奄奄一息时,叶风脱手拧断了它的脖子。

两天前,官方终究接了上部分电力,聚居地终究能与外界通信。叶风等人花了数个戒指,打了几通电话,此中叶风得知,本身的故乡,底子没有虫族入侵,一下子放心多了。

这不,晓得本身没有但愿后,带着秦红丸出来源练来了。那知,本身的气力还是差一些,差一点就没有罩住小妞。

“走,把东西带上,我们走!”

“它好强。”秦红丸走来,看到一地的狼籍,感喟道。

第二天,当叶风翻开大门时,吓了了一大跳。

“啊?”秦红丸惊诧,叶风这个教员一贯很严格的,三天来没有少折磨她,明天赋出来没有两小时就打退堂鼓了?这颠覆了秦红丸的认知。

正在轻松舒畅的叶风,但是突变徒生,叶风只觉一阵心悸。

“谨慎后背!”叶风大喝。

……

翅宽三米的秃鹰,被叶风抓住借力抡动,砸向中间的石头堆。

持续的三枪。

竟然全数被那黑线让开。

只见街道上,横七竖八,躺了无数人。有些有前提的,就扯了一块布,起一个临时帐篷,有的没有前提的,简朴就是抱了几张报纸缩在墙角。昂首远了望去,如许的人各处都是,这是一幅活生生的季世气象。

“现在天下上的小植物,已经长得比本来大了数十百倍,不晓得本来的庞然大物会不会缩小,或者长得更大呢?”叶风自言自语,据这几天的体味,像季世前的小麻雀长到了展翅就有四米的事情,叶风并不吃惊,他但是瞥见过,长达三米多的大老鼠呢。

未等脸上的血流下来,伤口已经主动愈合。

而她也是兴高采烈上前,正要清算这头方才被她击毙变异后的麻雀。

“吐,明白了!”看着与本身硬撼一拳,只是后退三步的秃鹰。叶风吐掉嘴里的野草,恍然道:“本来小鸟们产生了质变,从小鸟变成大鸟,但还是肉身;而大鸟却产生了质变,形状窜改不大,肉身却变成金刚铁石般!”

现在教她用枪,结果还不错,她的枪法固然差了些,但叶风却吃惊地发明,她竟然能将本身的异能,附着在枪弹上,这但是一个极大的发明!

惊出一身大汗来。

轰!

噗!

感喟一声,这不是应当感慨的时候。血祖印记再次被本身轰散,现在不得不顾忌血祖那名吸到仙古族人血的荣幸儿,那但是三阶妙手。再者,这个临时聚居地四周另有三阶的怪兽,和四阶的怪兽,这绝对不是甚么好动静。

当即昂首望去,大声喝道。

“呼,竟然是一头秃鹰!”

这块田野的空位上,有一头身长达四米的禽类,方才被秦红丸击毙。

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天空中一道黑线,俄然极速爬升而来,站在不远处张望的叶风,明天是指导的角色,没有太靠前,与秦红丸拉开了有十米多的间隔,嘴角叼了一根野草,渐渐咀嚼,脸上有着笑意,轻松天然。

“一阶美满,气力和你差不了多少,不过这身钢化后的羽毛,防备太惊人了。”叶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道。

砰!

“不对,这家伙身材如何没有窜改?”叶风一阵寂然,这植物如果充足大,他绝对不成能让对方飞到身边才反应过来,和设想中不一样啊。

叶风放下秦红丸,出拳头与展翅宽三米多的秃鹰双爪硬撼了一记。

(未完待续……)

叶风极速而来,很没有节操。站在它的身上,就是一通乱踩。

在聚居地的三天,叶风终究深切地明白了血祖,对不吸血的血族没法进阶的预言是多么精确。

可惜没有想到,一头突如其来的秃鹰禽兽,把这份高兴轰成了渣。

明天教她学刀,她一刀把叶风手砍得鲜血淋漓。

只是猎奇,那些本来就很大的植物,碰到六合元气净化后,又会变成甚么样呢?叶风不知,迩来也没有见到过。

崩崩崩!

“莫非是荣幸女神祝贺的后遗症?”叶风迷惑,自从那天轰走血祖后,就没有再荣幸过。本身修行停滞不前,带着天赋异禀的小妞习武,一事无成!还差点被怪兽撕碎,太惊心动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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