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南明武士(2)
借着暗淡的光芒,童建国向他使了个眼色,两人翻过底楼一扇窗户,跳出去恰好是内里的自行车棚。
劈面的狼狗当即狂吠起来,缓慢地冲到自行车棚外,却被层层铁雕栏挡住了。它的爪子扑在雕栏上,因为身材过于庞大,难以从底下的裂缝钻出去,只得恶狠狠地嚎叫着。
童建国加快了抽烟速率,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疆场,硝烟满盈向钱莫争的双眼。
“该死的,我们被这条狗困住了!”
“是。”童建国并不坦白,悄悄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他转头对钱莫争说:“你想骑自行车吗?”
另有,一把手枪。
或许,保存在重重盔甲中的,是当代将士不朽的灵魂。
谈着谈着竟变成了哲学话题,钱莫争真想打本身一耳光,如何和这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一起谈天呢?
“是的,但第二次杀人就再也没感受了。不感觉本身是在杀人,更像是练习时打脱靶心。那些飞溅起的鲜血,不过是靶子上的木屑,底子用不着眨眼睛。”
孙子楚绕了这副盔甲一圈,手电上高低下照了个遍,如有所思地抚摩着甲片:“天哪,莫非是——”
这类用当代盔甲做装潢物,在欧洲和日本非常流行。客岁叶萧去英国旅游伦敦塔,便见到了无数中世纪盔甲。但中国式盔甲则极其罕见,就连中国本土也难以见到,要么就是些粗制滥造的影视道具。像面前如许的明朝盔甲,即便是后代的复成品,亦是令媛可贵的宝贝。
“甚么意义?”
至于那双目光逼人的眼睛,则是镶嵌在面具上的两只玻璃珠子。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握着扳机的手指生硬了。我的枪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劈面那人的胸膛,间隔不会超越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材里,面前和脑筋里血红血红的,今后连着一个月都做恶梦。”
“南明。”
随后又跳着后退了一步,防备那家伙鞘中的宝剑。声音在宫殿走廊内回荡,对方的目光却又暗淡了下去。
“冲出去再说吧!”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点起一根卷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竭闪动,很快被他吸完了。
刹时,氛围凝固成冰块。
两辆自行车,两个男人,一条狼狗,六只眼睛,八条腿。
他又细心看了看甲胄形制,从护鼻看有蒙古气势。但护心镜和山字形的铠甲,又很像明朝初期的模样,特别是护耳的锁子甲,明显遭到了中东和欧洲影响。孙子楚鉴定这是一副明朝盔甲,而从甲片制作工艺来看,则是先人的仿造品。但这访的工艺确切很棒,从规格设想到各种质料,完整遵循古书记录手工制作,放在这宫殿的走廊里,显得非常威武精彩。
“对!‘南明’这两个字已经申明统统了!”孙子楚越说越镇静,像发明了新大陆,“汗青上也有一个‘南明’政权,就是明朝灭亡今后,明朝的遗老遗少们,拥立南边的明朝亲王为君,持续竖起明朝大旗抵挡清军。”
“本来不是人啊!”
在这狭小的幽深冷巷里,两旁也没有其他路可逃。钱莫争绝望地回过甚来,狼狗已及时杀到面前。
“你用过枪吧?”
“还不晓得杨谋他们三小我如何样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们吧。”
但它并没有放弃,顿时跟在前面追逐。钱莫争转头大惊失容,只得用尽浑身力量蹬车。但这辆车恐怕一年多没动过了,链条里都生了锈,积了很多灰,哐噹哐噹好像八十年代的“老坦克”。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检察上面的情势。公然,在街道劈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鲜明趴着呢。
“啊,它竟然还没走!”
钱莫争给他做了个总结性发言。
钱莫争踌躇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说:“好吧,我包管不说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别人晓得。”
此次是林君如答复道:“这座宫殿是以才叫‘南明宫’,这里才会放上一副明朝的盔甲?”
“莫非是明朝遗民的后嗣?你看这副完整仿真的盔甲,另有这座宫殿的内部形制,全都是明朝的气势——你们想想为甚么?另有,这座都会叫甚么?”
叶萧仍然打断了他,并替他说出了推理成果。
他连开了两辆自行车锁,轮胎里的气也算充沛,便和钱莫争各骑一辆,冲出了自行车棚。
“当年,很多不甘心做亡国奴,也不肯剃头留辫子的人,都流亡到边疆那边去了。当年大名鼎鼎的民族豪杰,李定国将军就是死在异国他乡的,而他部下的很多部将和兵士们,持续尽忠于大明王朝,在缅甸、泰国、越南等地策划反清复明。”
“生命就像烟头?长久而脆弱的火光。”
美国人伊莲娜听得一头雾水,固然学了那么多年中文,对中国汗青却还是一知半解:“WHAT?”
“你的意义是——这座都会是南明政权的遗民们,流亡到泰北丛林中所建的逃亡城邦或国度?”
“把稳啊!”
孙子楚最讨厌别人打断他:“小女人别乱插嘴!在云南的边疆线内里,就构成了很多汉人部落,他们至今仍然糊口在缅甸境内。”
林君如点了点头:“我晓得啊,郑胜利光复台湾就是为了反清复明。”
“反清复明?”林君如不由又插了一句:“我想起了《鹿鼎记》里的六合会。”
叶萧猜疑地上前两步,谨慎地摸了摸那盔甲——满是真正的当代铁甲片,而非电视剧里道具的皮甲。
十几辆自行车都蒙着厚厚的灰尘,童建国低头摸了摸车锁,竟然一下子就翻开了——公然是个偷车妙手。
俄然展开甜睡百年的双眼,凝睇来自21世纪的不速之客。
两个年青女子异口同声提示,叶萧还是摘下了那副铁盔下的面具——内里竟然是空的!
“当你感遭到本身是在杀人时,你另有忏悔的能够。但当你不感受是在杀人时,那你就成为妖怪了。”
“那跟这里有甚么干系?”
钱莫争也发明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灵谨慎了。它悄悄躲藏在劈面,只等他们两小我下楼,便会从背后俄然攻击!
“你也讨厌杀人?”
“或许——是吧!”童建国只能苦笑一声,用力丢掉将燃尽的烟头,火星在地上一闪就灭了,“当时候你杀一小我,就像扔个烟头似的简朴——如果本身被别人杀掉,也是一样的感受。”
童建国悄悄地走下四楼,每一步尽量不发作声音,他晓得楼下的狼狗正竖着耳朵,聆听着他们每一步动静。钱莫争也只得屏声静气,就如许踮着脚尖走到底楼,相互都不敢说话。
孙子楚擦了一把盗汗,面具之以是会射出目光,不过是玻璃珠是敌手电的反光罢了。他伸手抚摩盔甲,钢铁甲片非常沉重,穿在身上起码有八十斤,再配上各种兵器和设备,更别说冲锋兵戈了,当代人的体格恐怕难以胜任。
第二组。
在眼睛的位置开了两个洞,凌厉骇人的目光,就从这两个洞里射出。
“它真比人还聪明。”
“跟我下去吧!”
“枪不是个好东西。”
两人都憋足了力量,冒死蹬着脚下的踏板,风驰电掣地骑上马路。狼狗一下子措不及防,被他们远远甩在了前面。
“当然,实在我很讨厌枪。”
构造算尽,却误了卿卿性命!
“可我们现在本身难保的状况,并且就算能逃出去,也不知那三小我跑哪儿去了,说不定他们也在寻觅我们呢。”
“南明最后一个天子,年号叫永历天子。当清兵追杀到云南后,他被迫和大臣们逃到了缅甸。他在那过了一段逃亡生涯,最后被缅甸国王送回给清朝。汉奸吴三桂亲手用弓弦,将明朝最后一个天子绞死在昆明。”
“当然。”
“不,人不会给狗困住的。”童建国拍了拍他的肩膀,皱着眉头说,“不晓得玉灵他们三小我如何样了?必须快点去找到他们。”
“你杀过很多人?”
这句话让相互沉默了好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好像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诘问别人的畴昔,或许观光团每小我内心都藏着奥妙。
奥秘而庞大的南明宫,二层楼暗中走廊绝顶,一个满身披挂甲胄的军人。
“OK!以是这里才会叫‘南明’,就是为了记念故国——南边的大明王朝!”
钱莫争嘣出一句话,眼睛埋没在暗淡中。
“抄巷子!”
说罢童建国走到阳台上,先看了看楼下的狼狗一眼,又细心扫视四周环境。上面是个十字路口,狼狗趴在劈面转角处。在这栋未完工的楼下,有个自行车棚,透过阳台底下的裂缝,能够瞥见内里停着十几辆自行车,内里用铁雕栏隔着。
“不存在的骑士!”
孙子楚设想躲在面具后的脸,究竟会是如何一副尊容?是秦皇汉武麾下的年青军人,还是唐宗宋祖阵前的威武将军?
叶萧的心脏拧了起来,林君如和伊莲娜瑟瑟颤栗,躲藏到了他背后。只要孙子楚还饶有兴趣,持续用手电向盔甲里的脸照去。
不,那不是一张脸,而是狰狞的面具。
林君如看到他神经质的模样,心想他又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了吧?
童建国的自行车技也实在了得,轻巧地转进中间一条巷子。而钱莫争常常骑山地自行车,也能拼集着对付一下。两人紧握笼头,在冷巷里七转八拐,常常脱出狼狗的视野。固然狗鼻子仍能捕获到他们的方向,但不竭减速转弯却非狼狗所长,它几次差点在弯角跌倒。
他重新束起狼藉的长发,严峻地走到阳台边,看看时候已经两点非常了。悄悄把头往外探了探,那条机灵奸刁的狼狗,仍然在楼下等待着。
“甚么?”
孙子楚念出了卡尔维诺闻名的小说称呼,一个整天穿戴盔甲的欧洲骑士,实在满身的甲胄里却空空如也,只是作为一副盔甲而存在。
当他们觉得要抛弃狼狗的时候,面前却呈现了一堵坚毅的墙——本来这冷巷是条死路!
这副盔甲披发着金属的寒意,仿佛经历过很多闻名战役,受过无数刀剑弓失的浸礼。
他大胆地走到盔甲军人跟前问道:“喂,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