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命运 5
葛兰没有当即答复阿谁祸首祸首提出的题目,固然他晓得本身正面对着一个施法者,但他的心已经被嫉恨与绝望占满,他不感觉本身还需求惊骇些甚么,但他还能做些甚么,这儿正在堕入暗中,而作为纯熟的盗贼,即便只要着纤细的光或是一点也没有,也并无毛病他盗窃或是刺杀。
“他们是一群好人。”葛兰说,不无讽刺地:“法师,他们没再把我扔进一个洞窟里,也没再把我拴在一根木头上,固然我还戴着枷锁,但我有了一个房间,房间里有床,看管我的骑士还拿来了净水、酒、烤肉和面包,我吃的饱饱的,又睡了一觉。他们就在我的房间内里扳谈,毫无避讳,或许是因为他们以为我将近死了,又或许是因为他们所议论的算不得甚么奥妙――雷霆堡能够沦亡,以是内里的人都会被撤走。我听到了,以为这是一个好机遇……”
“我把他藏在了臭咸鱼桶里,”葛兰说:“但兽人的鼻子但是非常活络的,我不包管他必然会安然无恙,但我能包管我分开的时候他还活得好好的。”
“但我没有杀人,”葛兰紧接着说:“他们能够会头晕一阵子,但不会死,如果他们的爵爷没把他们丢给兽人的话,尊敬的法师,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极其的轻信与贫乏警戒心,您晓得吗,他们乃至对我抱有惭愧之心,因为我获得了不公道的报酬,哪怕我是个盗贼。”他借着最后一丝微光瞥了一眼法师的眼睛,黑眼睛,就像是深渊,埋没着你难以设想的伤害与奥妙。
如果没有灭亡之神的谩骂,巫妖很情愿把葛兰留给异界的灵魂――葛兰之前说的很清楚,遵循高地诺曼的法律,他已经赎清了他之前的罪,他是明净的,他有权得回本身的性命,但一个盗贼,一个被公会丢弃,无人存眷也不受制约的盗贼,他在凡人聚集的村庄或是城镇中能够形成多大的风险谁也猜想不到。
现在就算是他也只能模恍惚糊地看到一个影子――红色的外袍,就像是个牧师的施法者,他屏息静气,尽力以赴地嗅闻和感受着氛围中的气味与动静,盗贼们杀死的施法者并很多!不,等等,或许他身上会有着防护性的邪术,葛兰曾经看到公会里的法师发挥这个法师,并将他遭到的伤害转嫁到向他刺出刀剑、射出弩箭的蠢货身上――那么这个法师会这么做吗?他有没有预备和学习过这个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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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明天利用这具身材的是另一个灵魂,巫妖思忖,它必然会非常纠结――面对着一个……嗯,本色意义上的罪人,能够必定的,盗贼葛兰不会如他所描述的那样是个只拿过餐刀的纯粹小女人,他不但是个盗贼,还是一个公会分部的首级――但没人能拿出甚么证据或证人证明他确切犯下过如何的罪过,毕竟他之前远在尖颚港,与雷霆堡间隔着海湾与陆地。
“他的木桶里。”葛兰说,他晓得狡赖是毫无用处的。
“以及衣服仆人的身份。”巫妖说,他略微低下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光,葛兰现在的模样与他之前大相径庭,完整能够说是成了另一小我。如果站在那儿的不是曾经的不死者,而葛兰也不是他预定的首要质料的话,他该当能够仰仗这个风趣的小把戏远远地逃之夭夭:“你把他扔在哪儿啦?”
它也要比那些疏松的树枝更加敞亮,浅显的树枝火把只能照亮一到两小我,而这类火把投下的光能同时覆盖到三到四小我,但不管如何,它是没法与真正的阳光或月光比拟的,离开了这个范围就是一片浑浊冰冷的暗中。
而另一个灵魂所属的阿谁位面里有着许很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品德标准与法律――全都仁慈地近似于好笑,而它在这类带有捉弄与麻痹的平和氛围中度过了近三十年,能够设想,的确就是又甜又软――在面对着一个兽人、半身人或是食人魔时,它的表示只能说堪堪在巫妖的忍耐范围以内,但如果它面对的是一个和他一样的人类,或是和人类差未几的东西,比方精灵,它的软弱与天真几近令让一个曾经的不死者发疯。
“哪怕我是一个盗贼,”他反复道:“但我在泰尔的骑士面前遭到的报酬并不公道,您看,如果他是要以杀死了阿谁小杂种的罪名来审判我,很遗憾,您已经为我作证了,那晚我的脖子上缠着您的绳索,为了给您找到一个温馨的船位与挖空公会的堆栈而奔波了整整一夜,我晓得,您一向在谛视着我,我底子不成能杀死某个远在千里以外的人,对吗?那么,如果他是以杀死了某个灭亡之神的牧师的罪名来审判我,敬爱的法师,又或者是其他的甚么,那也是我被押送到雷霆堡之前的事儿,而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和那些罪不成赦的混蛋们一起被踢出了城墙,丢在数以千计的兽人面前,啊,强健而又饥饿的兽人,如果我不是另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好运气,我已经在他们的胃袋里了――但我并没有痛恨他们,我乃至还完成了他们交代的任务,即便我无罪可赎,但我还是做了,为了人类的胜利,我杀死兽人,摧毁了他们的东西,还救了一个精灵的命,我做了那么多,法师,我另有甚么罪名不能获得赦免的呢――但尊敬的伯德温爵爷还是没能把我应得的自在还给我,以是我只好本身去拿了,但我没有拿走任何人的性命,以我母亲的宅兆发誓,我顶多拿走了一套衣服。”
直觉奉告他他是否在流亡的过程中杀了人将会导致他走向两个完整分歧的结局――他确切放过了那两个自发得是的小铁罐头,他毕竟不是个刺客,行刺不是他的主业,并且他不必定本身的流亡是否能够胜利,在他们没能找到受害者之前,他只会被关起来,但如果真有那么一两具鲜血淋漓的尸身前来控告他,那么雷霆堡的仆人伯德温爵爷必然会很欢畅地用他的宽剑砍下他的头。
“你必然把他藏的非常隐蔽,”巫妖用一种难以捉摸的语气说:“兽人也一定能够发明的那种。”
人们的脚步声与火把带来的光逐步远去,空旷的通道里只留下了两小我――施法者克瑞玛尔与盗贼葛兰。
它会如何做?
前行的步队已经走出很远,四周堕入一片浑浊而安好的暗中,葛兰的手指抚摩着他的臀部,在那儿藏着一块碎裂的黑曜石,薄的就像是一片冰――他盗取并敲碎了一块黑曜石的护身符,从碎片里挑出了最锋利的那一片,这类连手掌也没法刺穿的小碎片放在一个浅显人的手里能够连一条鱼也没法杀死,但在葛兰手里,它的致命性毫不减色于弩箭或是短刀。
然后他听到了一声惨叫。
葛兰晓得本身必须做出决定。
雷霆堡的人们采取一种相称古拙的体例来制造火把,起首,他们会削出一根长度约在两尺长的木棒,在木棒的顶端凿出一个锥形的凹坑,卷一根灯芯放在凹坑里,再用干松脂填满压实,松脂烧完后能够增加――这类火把比那些用树枝草草捆绑而成的燃烧的时候更长,如果火把的顶端充足粗大,在这个锥形的凹坑被烧毁之前,它能够持续上一格(一小时)之久。
本来他并不筹办和这些人一起分开,太伤害了,城外的郊野与荒漠更能为一个流亡的盗贼供应庇护――但他被发觉了,一队骑士而不是一个骑士,幸而他熟谙阿谁被他代替的人――雷霆堡的狱卒之一,他身材衰弱,脾气古怪,不讨人喜好,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