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相见不见
叶长歌推着轮椅如跳舞般的走着,然如果细心察看,他走得步子连起来,就像是邪术中的七芒星。
“你才是野种,你们百口都是野种!”一个锋利的嗓音猖獗地叫着,还不竭地往前面扑着,她要咬死他们,“他不是野种,他是我哥哥……”
“嗯哦!”他挪动了下轮椅,靠近陶菀,俯下身子,从她的部下拿出了一颗鸟蛋,另有手心的温度,就是黑了点。他拿在手中玩了一会儿,又吃力的弯下身子,将鸟蛋放回她的手边,“起来吧!”
叶长歌轻呼一声,这事他给忘了,今儿个将她们送回住处,便奔回厅堂,把这茬给忘了,他单膝跪地:“部属该死!”
叶长歌的脚步有些短促,男人的双眸微微展开,随即就闭上了,在进屋的时候,他方才开口:“把那件裘衣拿去给她盖着,趁便把阵给收了!”
叶长歌望望自家主子,又看看地上的女孩儿,交来回回看了几眼,终究决定还是把主子送回屋里先。
“庄主,你如何--”站在树后的叶长歌见主子划着轮椅回到这儿,非常惊奇,“来了?”
陶菀睡得并不结壮,耳边总感觉有人在说话,可仿佛又与她无关,她想听得逼真些,却又被梦中的人拉进梦境。
“庄主?”叶长歌摸索地问了句,“要不要唤醒她?”
走出阵子,转头看却没法发明那儿一个女孩儿躺在内里,这也就导致庄内的婢女和侍卫没法看到有个女孩被困在内里。
好似想到了甚么,温润地开口:“中午可曾给她们送去午餐?”
地上的人儿此时如一只烤熟的虾普通,完整伸直在一块儿。
暮色渐浓,鸟儿倦归,地上的木灰被冷风吹起,落在了红色的衣服上,那洁白得空的衣服变得点点灰色。
叶长歌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家主子,又望望那件挂着的裘衣,主子也不是狠心的人啊!他无声地笑了。
“嗯,可……”叶长歌好似还要说些甚么,却被男人给打断了,“明天我累了,要归去歇息!”说完,便懒洋洋地倚靠在轮椅上,不在有所行动。
“谢庄主!”叶长歌接过衣服,便朝着那阵法走去,女孩儿还是睡得很熟,只是那伸直的身子布告着她很冷,他将裘衣盖在她身上后,便悄悄拜别,随后遵循着男人的叮咛将阵法收了起来。
男人摇点头,目光还是逗留在陶菀身上,她的部下是鸟蛋?随即又看了眼那已经燃烧了的火堆,她在这儿烤鸟蛋?
小人儿猛地扑上前,便将咬住了劈面男生的脸,狠狠地一口,直至血不竭地流出来还是不松口,被推到了,爬起来,持续如疯狗般的咬人,只想着身后的人不会被欺负到。
这时候,两小我影越走越近,最后逗留在陶菀的身边。
“你们不准欺负他!”一个娇小的人儿立在一个满身是伤痕的男孩面前,“我咬死你们!”
“她做恶梦?”男人轻声咳嗽了下,微微蹙眉,意有所指:“她有哥哥?”
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看了眼睡得并不平稳的女子,轻皱起都雅的眉头。
“你咬啊!你咬啊!……”
“嗯?”男人仿佛对夫人这个称呼有些不悦,“由着她去!”
“没教养的孩子,野孩子,野种就是野种……”四周开端传来阵阵唾骂声。
“陶庄主就两个女儿!”叶长歌照实禀告,可紧而认识到甚么,目光投向地上的女子。
“他不是野种,他是我哥哥,你们不能欺负他,不然,我咬死你们!”眼泪随之流了下来,落入泥土当中。
“把她送归去,最好别让她们晓得!”男人转动着轮椅,返身而回。
“庄主,那……”叶长歌看着伸直在地上的女孩儿,动起了怜悯之心,“夫人她会不会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