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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小仙哥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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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知命用小刀解下一截肥美鸡翅,夹到许小仙碗里,感喟道:“小仙哥,还是北俱芦洲那会,偷来的鸡儿吃着香啊。

许小仙斜躺在树屋顶,鹿知命却摘了一片树叶,放在嘴里,吹起了不着名的曲儿。

夜,静悄悄。

王剑子。

弯弯的新月爬上天空,光彩没了中秋的滑头。

许小仙鹿知命对视一眼,双双瞠目结舌。

角里兰月端起酒杯,小酌了一口,立即皱起眉头,借着那股酒劲,看着王剑子大声道:“我不学剑,要剑侍何为?听徒弟说,你做过‘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的剑侍,徒弟说你了不得,丫丫却不如许以为。

昔日的那些点滴,回想起来,就像是这老酒儿,越年长越绵长,越收藏越回味。

现在倒好,再美艳的小娘,再白,樱桃小嘴再见叫喊,也都是云雨过后的累坠,软肉一堆,三天不换就反胃。”

一十八道菜肴也连续上桌。

一向以王者剑道和脾气见长的王途鸟也不觉得意,端起酒杯,闻了闻,便放下了,看着角里兰月,不依不挠道:“老话说,‘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剑与道就是剑子的灵和魂,怎可按捺。”

第九十六章

没心没肺道:“藏头露尾的鸟样,这鸡脑袋都比你坦诚。”

女人目前不懂今后毕竟是会懂的。

不恰是被本身咔嚓了的旱魃十三娘么?

那白纱花魁现在就在城里‘清风巷’,小仙哥要不要去看看?”

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的痛饮,王途鸟却一向用手摩挲着酒杯,等着小女人的回应。

忠臣不侍二主,好女不嫁二夫。

也许是带着面具久了,她显得毫无活力,就像是阴庙祭拜的‘有应妈’。

残暴。

酒儿辛辣,也是代价令媛的好酒,是鹿知命的城主父亲鹿抓虎,收藏了近三十年的‘潇湘老酒鬼’,老酒醇香年份足,度数也不低,入喉烧心,却回味绵长,满上一杯再一饮而尽,铺天盖地的辛辣过后,就有种像是耸峙在云端的感受,让人神魂都丢了,独留飘飘欲仙的无穷遐想。

她整天白纱着面,鲜花裹体,不晓得她胸口那两坨肉大不大,小嘴儿唱曲倒是一等一动听,能把人的骨头渣子都酥了。

擒龙掷象。

角里兰月瞥了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一眼,不再说话,从鹿知命手中接过酒坛,纯熟的拍开酒泥,倒满四杯,分开一杯酒,意味性的向王剑子那边推了推。

沙城‘回顾’花船上的花魁?

王剑子这是要做两姓家奴么?丫丫可不会奇怪。”

许小仙爬上树屋顶,鹿知命因为体型过于彪悍只好坐在踏实的树枝上。

许小仙笑了笑,端起了酒杯。

酒香四溢,满屋飘香。

……

那一年,在北俱芦洲,许小仙十岁,鹿知命九岁。

不知怎的,鹿知命就学了去。

女人生而剑子,剑对于女人来讲,就像是摆布手,也像是第二生命,更像是女人骨子里流趟的鲜血。

许小仙连翻白眼,眯眼道:“那年你几岁?小兄弟懂事了?”

鹿知命强忍着笑意撇过甚去,许小仙扯了扯小女人的衣角,随后又哈哈大笑。

许小仙眉头一扬,做了一个鹿知命熟知的神采。

九岁就懂小娘的好?

王途鸟轻声道:“好。”

不悲不喜。

终究在一杯‘老酒鬼’下肚后,缓过劲来的角里兰月,竟然匪夷所思的夹了一个鸡脑袋,塞到王途鸟的汤碗里。

金桂园里有两颗相伴相生的庞大桂花树,两树纵横交叉发展的庞大枝干上有个树屋。

星斗满天,虽远却看得逼真。

曲毕,鹿知命没由来的正色道:“传闻白土城来了个女人,是沙城那艘名动南瞻部洲的花船‘回顾’里下来的的花魁。

王剑子面上那张看不出材质的玄色面具,刹时摧枯拉朽的碎成粉末。

角里兰月撇过甚去。

“你神采不好,多喝点汤。”角里兰月不去看王剑子,反倒从牙里挤出了几个字。

王剑子看着角里兰月一口反对,还是轻声道:“你徒弟是许小仙,并无毛病我王途鸟成为你的剑侍。”

当时候咱裤裆里的小兄弟才方才懂事,有了念想,感觉村里的娘们,甭管春秋大小,个个都貌美如花,水灵灵的。

另有其人么?

王剑子也不回应,慢条斯理的从‘老参杜耳汤’里舀了小半碗靓汤,拿起一片小汤勺,浅尝辄止。

角里兰月有些讨厌的摇了点头,端起那杯小酌了一口的‘老酒鬼’,一口喝了个底朝天。

鹿知命与许小仙觥筹交叉,一饮而尽。

乡里的小娘也看得扎眼。

一席,再无话。

另有残留的金桂花香偷偷的融入了夜色里,不那么浓,也不那么香。

单体格来论,当时年仅九岁的鹿知命,光用体格诧异来描述,还远远不敷。

曲,是许小仙小时候乱哼出来的,没个主题,没个主旋律。

酒儿辣,小女人喝得太猛,眼泪都呛出来了。

当年在北俱芦洲,不管是筹办去偷鸡鸭,还是去偷看朱大姐白花花肚皮的时候,他两人怕老道人李大牛晓得,就是这类你知我知,天不知地不知的神采。

两姓家奴……

解下束缚了她十六年的面具,就像是解下了心灵桎梏一样,王途鸟长长的嘘了口气,朝着角里兰月咧嘴一笑,柔声道:“女人你看,想要坦诚,并不算很难的。”

早几天我右眼一向跳,金桂园的喜鹊都不敢回家,彻夜喜鹊又返来了,揣摩着是兆头又好了些。

鹿知命摸了摸脑袋,为莫非:“人家长个长得早。”

那张有些怕人的惨白脸,笑起来也不美。

秋夜。

因为他,曾单手抓住牛角,轻描淡写的将近千斤的老黄牛,扔到了十丈以外。

那是一张表面秀美的脸,看不出春秋,鼻儿高挺而小巧,薄薄的嘴唇并不红润,神采却有种丧芥蒂狂的惨白,左脸上有两道翻飞的疤痕更将这张病态,连眼神里都流露着惨白的脸,映托得触目惊心。

“啥都不说,咱兄弟走一个。”

做过‘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剑侍,剑道修为不下于何六指的王途鸟缓缓昂首,放下汤勺,单手抹过脸颊。

许小仙伸手抹去她眼角呛出的眼泪,拍了拍小女人的后背,看着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歉意的笑了笑。

小女人将这四字咬得尤其重。

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看不入迷采,小女人却有些鄙夷的对着大块头,撇了撇嘴。

至于鹿知命第三条腿,能在九岁生长到一个甚么惊人的高度,许小仙没个观点,只是比鹿知命矮上近两个头,他单手一托便能将许小仙举过甚顶,再放在刻薄的肩膀上,翻山越岭,如履高山。

有一道天然是许小仙最喜好吃的‘叫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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