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懒人神器
身为穿越者,跟陌生的“父母”一起糊口,必定会很别扭。出于善心,他在分开之前,想跟“父母”做个交代,算替宿主尽最后的孝道。
“是我的左手把庙给摧毁了?”
从实际上说,只要他站得够高、照得够远,的确能轻松灭世。珠光一刷,就能让这六合跟小石子一样,化为齑粉,随风消逝。
他现在巴望灵气,瞥见啥都想分化,毫不踌躇地扫向那只蛤蟆。
俗世众生修行,需求吸纳外界真气,吸大半天赋稀释出一点儿。而他,只需伸个懒腰,随便挥挥左掌,清理杂物,金色灵气便轻松到手。
都说江山易改,赋性难移,希冀他穿越后变得昂扬图强,尽力修行,怕是脑筋瓦特了。
他顺手翻几页,内里密密麻麻,满是经络、穴位的名字,他摸不着脑筋,乃至连一些冷僻字都不认得。
换言之,化六合万物、为我所用!
一念及此,他抬起左手。
打劫朝气,为我所用,才是灵珠的最强奥义!
“让爷下跪?狗屁夫子庙,原地消逝吧!”
在他脑海里,仿佛瞥见天女群舞、仙子吹箫,美不堪收。
他决定了,从本日起,必然要日日修行!
他再次调转锋芒,用灵珠扫向路旁的灌木丛。公然,跟着珠光扫过,那些灌木仓猝萎缩成灰烬,进献出很多金色灵气,涌入他体内。
“这……”
“《封神演义》里有个孔宣,能开释五色神光,无所不收,凡是被它刷过的事物,都会被拘走。莫非这珠子也有不异的服从?”
贰心神一凛,下认识地想今后躲,却又从这些金色丝缕中,感遭到莫名靠近的气味,怔在了原地。
他正感到绝望,异变陡生。
他恍然大悟,分化有生命的事物,收成应当会更多。
金丝在空中蜿蜒向前,刚触碰到他的皮肤,便如春日细雨,轻柔地没入此中。下一刻,他身躯蓦地颤栗,销魂地嗟叹出声。
咸到极致便是仙儿。
趁便拿点糊口费。
突如其来的刺激,令他措手不及。
没走出多远,他模糊感觉不对劲,便回身回望。这一望不打紧,他目瞪口呆。
很明显,金色灵气让他敏捷变强!
嘶……
他本希冀像昨晚那样,一口吞掉夫子庙,但现在看来,一口气吃不成瘦子,他只能渐渐蚕食,逐步将古刹分化完。
“这珠子通吃统统,的确无情!奥秘人唤醒它时,最后一句是‘辟地、开天’,不如就叫‘开天珠’!”
他明白了,灵珠不但能让目标烟消云散,同时还将其分化成奇特的金色灵气,充当津润他本身的养料。
他将册子揣进怀里,走向庙外。
“偌大夫子庙,还不如一只癞蛤蟆?不对!庙墙是死物,毫无生命力,而蛤蟆是活物,朝气畅旺,导致产生的分化物更多!”
他伸出左手,拿脚边一块小石子做尝试。在严峻地谛视下,明黄色珠光洒落空中,构成蒲团大小的光圈,将石子覆盖此中。
陈闲翻开册子扉页,三个字映入视线。
奥秘人还算有点知己,让他去闯龙潭虎穴前,留下了一部掌法。但不知,这部空明掌是何品阶,有多大杀伤力。
陈闲按捺不住狂喜,放声大笑。
他凝睇着草灰,被开天珠的强大佩服,感慨道:“幸亏,它落在本咸鱼手里,不会用来残暴殛毙。若被哪个野心勃勃的大佬掌控,怕是会……”
盯着这副诡异气象,他傻愣半天,恍然想起来,本身夜里跟和尚对峙时,曾面朝南边伸掌。也就是说,前半座庙被他掌心的金光覆盖过。
轻风吹过,石灰粉飘荡到空中,了无陈迹。
他发散思惟,继而想道:“等我今后晋升修为,超出九霄之上、光照万里国土,那我岂不是能……分化全部天下?这挂开得有点大啊!”
掌中珠的技术竟是分化,只要被它扫到,必被分化!
“能从待拆迁的烧毁修建中,分化出如此奥妙的灵气,它比我设想得还牛逼啊!咦,这里有只癞蛤蟆,我来尝尝看……”
他转头看向北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耸峙起来。
更香的是,金色灵气入体的滋味非常美好,令他欲仙欲死,刹时迷上了这个自我安抚神器。
“就这?昨晚的雄风如何没了!莫非那是灵光乍现,只要初度能发作出来,没法耐久?”
“这是甚么?”
不会真是天坑吧!
在珠光晖映下,那蛤蟆化作一阵白烟,同时飘出道道金色灵气,竟然比拆解夫子庙产生的分量还足。
在他体内,金丝好似迷路的小蝌蚪,活泼而慌乱,四周游走着,不竭挑逗着敏感神经,令他飘飘欲仙,说不出的舒爽。
但是,明光并不强大,远没法跟昨夜的浩大威势比拟。他尽力以赴,也只能覆盖一小片地区,没法将夫子庙囫囵吞下。
甚么摧山吞海、辟地开天,并非虚妄!
这修行体例,真香!
现在,他体内的肌肉伸展、骨骼咔咔作响,好像被春雨灌溉后的草木普通,孕育出勃勃朝气,带来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啊~”
他固然还不知,浅显真气入体是啥感受,但非常确信,这类金色灵断气对比真气更精纯,是更极品的大补之物。
这时,掌中珠感到到仆人的情意,再次闪现出来,绽放明黄色光彩,澄净而温和,妙不成言。
“孔宣在封神天下里无解,号称贤人之下第一,我比他更无解!交兵时,我只要祭出这灵珠,就能当场将仇敌火化,挫骨扬灰!”
现在好了,有了这颗灵珠,最大的困难便迎刃而解。
昨夜金光光辉,而面前,较着暗淡很多。
“要想修行,就得先学会辨穴识脉。这倒不困难,我能够去集市上买本书,或者随便找个郎中问问,只是时候题目,不消急……”
倏然间,满盈的烟尘内飘出几道丝缕,好像纤细金线,闪动着灵动的晶光,仿佛比珠光更精纯,轻飘向陈闲。
难怪不对劲,从庙门、天井到院门,夫子庙的前半部分都平空消逝,将内堂暴暴露来。他仅仅走了十几步,就已站到荒漠上,能对劲才怪!
他干脆闭眼,沉浸此中。
“空明掌”
面前,他筹算回一趟天坑镇。
只见石子突然冒白烟,像被放大镜折射的强光灼烤普通,还没来得及燃烧,便化作一小堆灰粉,散落在地。
话没说完,他想到些甚么,神采顷刻惨白。
“啊~”
他夜宿过的夫子庙,只剩小半座!
他踏步向前,左手探向残存的半座庙。在乎念催动下,掌中灵珠绽放光彩,道道明光迸发而出,晖映到断壁残垣上。
陈闲享用着更狠恶的爽感,再次嗟叹。
宿世他是出了名的懒,能考上大学,完端赖聪明天禀。同窗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陈咸鱼,对此他并没放在心上,还爆出一句典范口头禅。
古刹被谁当蛋糕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