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四十七章 强悍巫仆
长矛的柄,必定是坚固的,少有弹性,即便有,也只是为了不过刚易折,招式直来直去,简朴,暴力。
刘凤筹算给雷神留点面子,一个平局,是最好的成果。
刘凤一笑,这个雷神还真是有点敬爱啊,恰是这个祭坛,雷神都不晓得,他第一次上祭坛争斗,他的气味就已经被刘凤的魔幡记录下来。
最后的成果,如果本体胜了,刘凤天然是毫不客气,如果本体败了,刘凤也不介怀认输,胜负对他来讲,真没雷神眼中那么首要。
刘凤很不要脸的正在偷师,操纵煞气分化神雷,解读此中雷神对于紫霄神雷的贯穿,如果换了别的大巫,即便是祖巫,也没有如许的本领,但刘凤能够,因为他本体就有修炼紫霄神雷。
刑天氏的兵器,是一面大盾和一柄大斧,按说,得了刑天氏传承的刘凤,对于这两样设备,应当有偏好,但他获得的巫族传承有点多,他对兵器并没有甚么讲究。
祭坛是大巫境地以下的巫族才会利用的巫器,刘凤现在天然用不到了,不过祭坛另有另一种用法。
李莫风就很喜好长枪,刘凤刚开端也觉得本身喜好的是长枪,乃至还偷师李莫风的枪法,不过最后,刘凤发明,他喜好的不是长枪,而是长矛!
刘凤伸出右手,手掌仿佛能够无穷放大,转眼覆盖全部祭坛,一股黑红色的血气涌出,祭坛渐渐熔化,直接融入刘凤手掌。
如果换了本体出站,前面做的统统,都是华侈时候,要晓得,他但是想了好久,死了不晓得多少脑细胞,才本身想出的这么个瞒天过海的主张。
这类小手腕,对于雷神现在的境地来讲,一眼就能看破,刘凤天然不会再把魔幡插上去,祭坛天然也就无所谓有没有了。
他等因而玄门之子,或者说鸿钧道祖之子的身份,而雷神也没有愧对这个身份,他就是一小我形雷炮。
“靠,还好爷的本体没有放在脑袋里!”刘凤看着那大水普通的七彩雷霆,闪动着点点紫色光彩,源源不竭向着巫仆的脑袋瓜里涌。
刘凤本意,这些神雷就让他本体来对于,大巫顶峰的身材强度,说实话,刘凤对于雷神开释的这些神雷能力,还真有些摸不清楚边界。
他已经封印了本身本体的统统气味,连神都城用那一丝盘古真血粉饰了气味,这如果本体出战,立马就得露馅。
实在,这部分神雷,倒是被他暗中引入体内,截断雷神掌控神雷的意念,这些神雷就只能无头苍蝇般在刘凤体内哄窜。
刘凤意念谨慎翼翼的跟从在七彩雷霆堆积的海潮上方,还好的是,这些雷霆固然暴躁,却有着进步的方向,仿佛是被甚么吸引一样。
就连被紫霄神雷围殴的最藐小一缕大巫神煞,也没有被神雷毁灭,明显,煞气的凝练程度和神雷的凝练程度,不在一个层次上。
看看刘凤惨痛的憬悟吧,不是本身差点被八岐大蛇暗害死,就是眼睁睁的看着本身的儿子垂老迈去,那种有力的感受,没有人情愿接受,比拟刘凤,雷神荣幸的多。
出乎料想以外的是,这些神雷在体内哄窜以后,竟然个人冲向了脑袋,吓了刘凤一跳!
想要摸索神雷的威能,巫仆之身是毫无能够的,只能刘凤的本体来尝试,而这些神雷却没有遵循刘凤预留下的通道,去丹田本体处,而是涌上脑袋。
刘凤一笑,看来,前次的擂台决斗,给了雷神很不好的印象啊,不过晓得民气险恶,晓得防一手,对雷神的脾气来讲,吃一点小亏就能够有如许的收成,充足申明他气运很强。
想了好久,独一的体例,也只能是巫仆迎战,然后引神雷入体,封住神雷,堵截神雷和雷神之间的感到,再用本体化解,如许,应当便能够算是一战了吧?
不过,他没有脱手,而是老诚恳实的站在原地,淹没在雷霆当中,大要看起来,他和大地一体,动用地煞耗损神雷威能,引一部分神雷被大地耗损掉。
这类直来直去的气势,他很喜好,以是他肯定下了本身的兵器,长矛和拳头!
雷神承诺的很利落,但他没有健忘前次本身是咋输的,话音还没从落地,雷神脚下已经呈现一团泛着紫色光点的红色雷光。
雷神才不管刘凤想甚么,看到刘凤踌躇不决,他就自顾自的打量庄园。
这一方虚空被刘凤布下幻阵,对于一个巫修来讲,利用煞气安插一个小小的幻阵,很轻松。
“呵呵,一点小手腕,让雷神兄弟见笑了。”没有魔幡插在祭坛上,祭坛的感化会小很多。
他的本体就是最合适查验雷神开释的残破版紫霄神雷,能够用来对于甚么人,能力在甚么境地。
刘凤有些难堪,用这具巫仆之身吧,那较着是欺负雷神了,并且,雷神的应战,但愿战役的工具是刘凤的本体,而不是这具巫仆。
纯粹煞气凝集的祭坛,本身就是一件巫器,有着各种诡异的妙用,但品级却有点跟不上了,现在的雷神,一雷劈下来,估计祭坛就得垮台。
只是,现在这个幻阵在浅显人眼里,已经开端扭曲,煞气和紫霄神雷?绝对敌对的两种东西。
他感受,以他现在的反应速率,固然躲不畴昔,但防备的话,应当能够挡住。
“巫仆的脑袋里,吸引紫霄神雷?莫非,是......”刘凤心中一动,如果是真的,那还真有能够是功德上门了。
庚金神雷、丙火神雷、甲木神雷、葵水神雷、戊土神雷......无数神雷如雨般落在刘凤身上,那种麋集的守势,让人有种被雷雨淹没的感受。
前次来这里,还是百年前,当时候,这里固然冥冥中给他很大的压力,但那压力光亮正大,非常恢弘。
相对于大盾和大斧,他更喜好长矛,矛和枪,都属于长兵器,看起来很像,却别却很大。
作为一个至正之心的具有者,他并不喜好这类感受,以是,在看到刘凤点头的一刹时,他大喜,直接飞身而出,再次现身,已经呈现在机场内,和刘凤第一次战役,被刘凤阴了的那座擂台上。
此次,雷神成了神仙,公然有了感受,登上祭坛的一顷刻,雷神脚步一顿,眼神警戒的看了一眼随后呈现的刘凤。
换了巫族空间部落的大巫,他绝对不信赖人家追不上他,但刘凤现在已经和脚下的大地一体,天然是土属,那另有甚么好思疑的。
刘凤的煞气神兵,已经凝集出来,不过对雷神,不需求利用,他一点亮兵器的意义都没有,乃至,连拳头他都不筹算动。
和刘凤布下引雷阵引来的紫霄神雷根基上一样,神雷速率极快,不过刘凤也不是昔日阿蒙,气力超越了太多太多,无数神雷的轨迹,他已经能够看个清楚。
紫霄神雷和地煞之气天生对峙,都不消雷神决计指导,这些开释出来的神雷就猛往刘凤体内钻,刘凤用煞气裹住一部分,悄悄的拉进体内,看起来就仿佛是被煞气耗损掉了一样。
和他之前来的时候有所分歧,这个庄园给他的压抑感受,还是很大,但那种气味,却截然分歧了。
长枪不一样,枪柄是软的,有很强的弹性,在妙手手中,长枪比剑术更加诡异,那一点红缨,迷煞人眼,一点寒芒,诡异莫测。
“好!”雷神很利落的承诺,他没有甚么思疑,雷霆遁法,本就是出了名的快,玄门修士都没几个追的上的,更别说一个炼体的巫族。
刘凤如果然想暗害他,即便他灵魂当中融会了紫霄神雷,刘凤也能污了他的灵魂,让他的资质降落一大截!
每一个大巫,都有一件或者两件,对本身最首要,用的最顺手的兵器,那是煞气异化本身血气凝练出来的不灭神兵。
此次,压力仍然强大,感受却换了,并且换的极其极度,光亮正大变成了阴沉可骇,仿佛之前面对的是一个光亮的神灵,此次,面对的倒是一个可骇的魔王。
“雷神,你晓得我是炼体的修士吧?我最强的就是我的肉身,你固然尽力脱手就是,能突破我的肉身防备,就算我输,打不破,计算平局好了,毕竟你的速率很快,我也追不上。”
刘凤意念跟着紫霄神雷,穿过皮肤,穿过血肉,穿过经络,穿过血管,浩浩大荡一起冲进脑袋瓜里,巫仆之身,竟然一点伤害都没有。
毕竟,木刀和钢刀,都戳不破本身的皮肤时,如果对两种材质没有体味的话,那还真的闹不清楚,木刀和钢刀哪个更锋利不是?
“雷神另有这本领?”刘凤骇怪,这雷神莫非对《地煞魔典》已经贯穿到这等境地了?大巫顶峰级的煞气,都没法隔断他对神雷的操控?
庞大的手掌却长在相对来讲非常袖珍的刘凤身上,看起来有点好笑,但这类气血搬运的圆转自如,举重若轻,足以让任何一个巫族对劲点头。
不然,以雷神的脾气,还真能够记他一辈子,今后没完没了的过来应战,那也忒烦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