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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不敢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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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惨的是蓝玉。

这还不是最惨的。

大师能够想获得,如许的话,不会是甜文。

----常遇春的外孙,只能做藩王。

最后我是想写明穿的,一句话案牍是“穿越成常遇春的小女儿”,或是“假定洪武二年,常遇春没有暴毙……”,厥后查质料查得头晕,决定还是架空,但是首要情节、人物设定和汗青上相差不远。

蓝玉案太驰名了,不消我多说。蓝玉骄横,这是真的,但是他为甚么骄横呢?谁敢说和常遇春的女儿做了太子妃没有干系。

不管写得好不好,我之前还没有坑过文,我不想开这个头。

实在对不起大师,我要告假,不肯定多少天。

常遇春的长女于洪武四年被册为皇太子妃,按明会典的记录,这位常大蜜斯是庶女,在她和太子朱标的婚礼上,她的生母还呈现了。

这还不算甚么,惨的是朱棣靖难胜利,常妃的小儿子、常遇春的外孙朱允通被囚禁在凤阳,郁愤而终。

传闻蓝玉的死,和他劝朱标的这句话大有干系。

常家出了这么位太子妃,好处没多少,坏处却太多了。

蓝玉是一心一意投奔太子朱标的,还对朱标说,让他防备燕王朱棣。

我得细心想想。

我现在真是有写不下去的感受,固然已经有三万字了,但我对文中的人物没有豪情,转头通读一遍,这个文我不喜好,很不喜好。

想过以后,应当是有两个能够:1、标停息,再构思新文;2、修文。

我是因为这段汗青才有了写的动机。

如果标停息,对我来讲搁置就认识着放弃,等因而坑了。

我一贯有些拘泥。比方说,如果我在案牍中标了“甜文”,那我写文的时候如果本来有些小虐的情节要写,就会踌躇再三,终究放弃。如许的话,全部文总会显得情节平平,过分顺风顺水,没有波澜。

明初的景象大师也晓得,比较残暴,以是我就没敢标注甜文或爽文的字样,只是说,作者会是女主亲妈。

但是,我仿佛只会写甜文……

从十六号开文到现在,一周了,华侈了大师的时候、精力和豪情,我万分抱愧。

敬爱的们,请答应我请几天假。

如果能修,我会一下子放十章出来,起码三万字。

令人唏嘘。

常家能出这么位太子妃,启事是多方面的。常遇春是名将,但是他生前就比不上徐达,身后当然更不可。朱元璋之以是会定常家长女为太子妃,我猜想应当是因为常遇春已经归天的启事----朱元璋猜忌心很重,从一开端就很重视限定后妃、外戚的权势,常家长女既顶着个功臣之女的名头,又没了位高权重的爹,自是太子妃的抱负人选。

常妃生下两个儿子以后,她死了。以后她的大儿子短命,次妃吕氏被扶正,成为继妃。吕氏成为继妃后她的亲生儿子朱允炆的身份就变了,因为朱允炆比常妃的小儿子大一两岁,他成了皇太孙。

成果,太子朱标刚死,第二年蓝玉案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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