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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小说 >玄幻奇幻 >邪神旌旗1 > 第71章

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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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睛设想毁灭之雷轰但是下,将一个个不守端方的神祇挨个儿爆头,那场面,真是赞啊!生命女神的确是威武霸气!”隋雄将这一段故事说完,忍不住赞道,“如果她还活着,我必然对她翘起大拇指,赞一句——女人,你真是条男人!”

至于实在按捺不下去的,该如何办呢?

那是一个修建在树上的村庄,一座座树屋构成了这个空中的村庄,如果不昂首看的话,任谁也想不到戋戋一片林中空位的上方,竟然埋没着一个村庄。

野精灵的生命周期有些奇特,他们在少年、青年和中年期间,都和人类没有太大的辨别,仅仅只是稍稍活得久一点。但比及了老年期间,他们常常就会呈现“老而不死”的奇特征象。一个野精灵或许八十岁摆布就已经白发苍苍,只能做一些简便的事情,但他很能够一向到一百八十岁还是如许……冗长的,超越了整小我生一半的老年期。

这趟观光,竟然能够碰到那位传说中的人物,真是好运气!

常见的精灵有三种,别离是树精灵、野精灵和日精灵。

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们,大略用的都是本身的兼顾,他们并没有真的来临主位面,只是把本身的意志复制了一份,加上一个承载着少量力量的躯壳,就完成了所谓的“神祇降世”。

但树精灵的附魔技艺却有很大的范围——被他们附魔过的设备会认主,除了仆人以外,别人就算把它拿到手,也只能当作浅显设备来用。

不过就是在毁灭之雷的击杀名单上增加一个呗。

瓦伦细心回想了一会儿,不是很肯定地说:“我仿佛传闻过……大师已经很老了,头发髯毛都白了。穿戴玄色的袍子,身上有较着的药水味道。他的身材不如何好,常常咳嗽……大抵就这些了。”

“呃?你不喜好?”丝蒂尔立即愣住,“不喜好你早说啊,滚来滚去很不舒畅的。”

“如何了?”

真正用真身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也要把本身地点的那一片地区临时神国化,将其和主位面分开开来。这会耗损很多力量,以是即便是那些最强的神祇,也不会随便真身来临,更不肯在这类环境下和别人争斗。

到了现在,就连半神层次的强者们常常都要为离开主位面做筹办,因为谁都不晓得,那一道悬在头顶上的雷霆,究竟会在何时轰下来。

“那他长甚么模样呢?你传闻过他的边幅吗?”

“那么,这位大师除了附魔以外,是不是还善于炼金术?”

泰初丛林固然树木富强,但并不是多么伤害的处所。这里是精灵一族发源之地,相传当年生命女神在这里缔造了最早的聪明生物——高档精灵。固然跟着光阴的推移,世事情幻,高档精灵在人间已经几近见不到了,但他们的后嗣,多种以精灵为名的生灵,还是在这丛林内里繁衍生息。

这下,轮到隋雄哈哈大笑了。

那一战以后,她也耗极力量,就此陨落。“生命”这个巨大的神职至今仍然空悬,固然有很多神祇打擦边球沾点光,却没有哪一名神祇敢真正去担当这个神职。传说她的意志仍然留在这片丛林内里,守望着她所深爱的天下,一旦有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就会将其触怒,巨大女神的力量会化为无可抵抗的雷霆,将那越界者当场轰杀。

野精灵是在大陆上最常见的精灵种类,他们的身材和人类差未几,一点也不纤细,乃至有很多非常强健的个别,一身铠甲手持战斧的也不在少数。他们的身材特性,大抵就是尖而略长的耳朵,以及非常和婉的头发。

“不清楚,我们只晓得他是特瑞安大师。”瓦伦说,“大师很孤介的,已经有快五十年没见过客了。并且就算是五十年前,村庄里的人见到他,也只是简朴的几句话罢了……”

雷忍不住笑了:“当然,他非常驰名!只是谁也没想到,本来他隐居在这里。”

“看来……生命女神是真的死了。”雷可惜地说,“要不然早就一个雷劈死你了!”

假定地球上也有野精灵,并且他们构成一个国度,那么这个国度的老龄化题目,必然会非常严峻,严峻到让国度元首彻夜难眠的境地。

瓦伦一愣,惊奇地问:“你如何晓得的?特瑞安大师很驰名吗?”

只要想到这个,就算有天大的火气,也都能按捺得下去。

这么多年来,被毁灭之雷轰杀的强大存在已经超越了两手手指的数量。而那条“不准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的恍惚法则,也终究成为了强大的神祇和邪魔们都不得不遵循的端方。

现在,他已经完整肯定了。

学者们普通以为日精灵是高档精灵的直系后代,也曾有险恶法师捕获日精灵,试图从他们身上萃取出高档精灵的血脉。但是成果是很悲剧的……每一名日精灵都遭到精灵一族神祇们的重点存眷,一旦有人对他们动手,瞬息之间精灵神祇们派出的制裁者就到了,百试百灵,从无例外。

“本村没有附魔大师,我们的设备附魔,都是请住在四周的特瑞安大师帮手的。”办事员瓦伦是个年青人,行动非常健旺,一看就晓得技艺不错,他对于明显技艺高强的雷很有好感,奉告了他首要的谍报,“大师脾气有些孤介,不爱见人。但他实在很好相处,只要你们带着美意拜访,就能够获得好的成果。”

泰初丛林,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丛林。传说当初天下斥地之时,光亮和暗中两位大神争斗不休,他们鲜血稠浊在一起,化为了最后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绝大部分变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润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葱葱的广袤丛林,就是位于大陆中心偏南地区的这一片大丛林。

当年,第一代雷神感觉本身是诸神当中最为强大的,又独占着“雷电”、“毁灭”之类神职,应当不怕毁灭之雷,因而祂就大摇大摆地踏入了主位面,想要依托天赋上风独占这个天下。

隋雄他们并没有决计埋没行迹,以是在很远的处所就碰到了村里的尖兵。那是一名穿戴树皮铠甲的中年人,背着长弓,提着法杖。铠甲和兵器上都有邪术的光芒闪动,明显毫不凡品。

树精灵的附魔技术,在全部大陆上都赫赫驰名。每年都有很多人带着本身敬爱的兵器去泰初丛林拜访他们,请他们为兵器附魔。

除了这三大种类以外,精灵族另有诸如“山地精灵”、“海精灵”、“地底精灵”、“月精灵”等多个分支,不过那些数量都很少,不值得特别申明。

“有这么好笑?”雷有些迷惑。

树精灵的寿命约莫在四五百年,称得上是长命种,加上天发展于施法,以是这个种族团体的战役力很高,在全部大陆上都是屈指可数的强大权势。如果不是他们天生就不喜好分开泰初丛林的话,或许早已建立庞大的帝国了。

雷面无神采地看看暮色沉沉的天空,等了一会儿,摇点头,叹了口气。

雷对于树精灵们的附魔技术非常推许,当他们通过查问,在村庄内里临时住下以后,他就向旅店的办事员扣问这村里有没有附魔大师,想要制作几件附魔设备。

隋雄顿时噎住,丝蒂尔则哈哈大笑,笑得在地上滚来滚去。

树精灵的特性是有着树叶普通的绿色头发,他们天生就能够和植物交换,能够如同德鲁伊一样利用天然系的神通。固然身材有些纤细,不敷强韧和魁伟,但他们的神通才气已经充足安身立命。

这片丛林是生命女神的最爱,很长一段时候内,她一向居住在此,和她缔造的浩繁生灵为伍。直到幻灭之年,光亮和暗中的争斗终究以同归于尽为结局,大神的陨落使得天下本源狠恶动乱,地水风火具现为各种可骇的魔怪,它们和诸神交战不休,残虐大地、涂炭百姓。生命女神不忍她所爱着的众生刻苦,拔剑而起,斩杀魔怪,分别位面,摈除诸神,终究敲定了这个天下的法则。

最后一种常见的精灵种类就是日精灵。这类精灵身材高大健美,一个个好像艺术家们经心雕镂的雕像普通。他们差未几能够算是较为完美的物种,不管体能还是智力都没出缺点,施法者的比例也相称高。独一的缺点就是繁衍困难——日精灵没法和已知的任何种族混血,而一对日精灵佳耦,一辈子能生下四五个孩子,就已经算是非常可贵。究竟上,大多数日精灵家庭,只会有不超越两个孩子。

隋雄他们在泰初丛林内里行进,才走了不到一天,就见到了一个树精灵的村庄。

每当太阳落山以后,人们都能看到一轮明月渐渐划过天空,那就是这不利家伙的残骸。

“特瑞安大师?”雷想了想,蓦地想起一个闻名的人物,惊奇地问,“他就叫特瑞安?还是仅仅姓特瑞安,名字是别的?”

假想一下,如果争斗中“临时神国”分裂,祂的气味散逸了出去,下一刹时多数就是毁灭之雷从天而降……

比拟之下,法师们的附魔技术固然本钱更高,结果略差,可胜在没有限定,甚么人都能够利用那些附魔设备,以是反而比树精灵的附魔技术更有市场。

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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