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围攻(下)
当然,这个大能力的手枪并非用于军事用处,而是和戈壁之鹰的设想初志一样:用于打猎大型猎物,一枪当场撂倒一头老虎狮子之类的猛兽不在话下!
以是吸血鬼天生就很傲岸,底子看不起人类,他们感觉人类都太脆弱了,如同猎物。
她那道足以切割钢铁的火线,打在余越身上,就如同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但更可骇的是站在中间、被世人围攻却风轻云淡的余越,连这么多怪物都何如不了他,他岂不是最大的怪物?!
M500大口径转轮手枪全枪长457毫米,枪管长266毫米,全枪高165毫米;全枪不带枪弹的重量是2.32公斤,靠近一只轻型冲锋枪的重量,握把为聚合物质料,不管从哪方面来讲,它的确算得上是手枪中的大炮了。
但是明天,几大吸血鬼妙手感受本身的三观被颠覆。
比拟起来,吸血鬼比人类更轻易觉醒异能,天赋也更强。
M500转轮手枪号称天下上能力最大的手枪,具有12.7毫米的大口径,能够发射。50马格努姆大能力手枪弹,因为枪弹太大,普通的转轮手枪弹膛能装六发弹,而它只能装下五发!
“这家伙是甚么怪物啊?!”当看到古斯塔夫、黑金刚洛克以及本身接连脱手无功后,奥尔森俏脸儿之上色彩已变,惊呼出来。
他猛地把背心撕成粉碎,夸大的两胸胸肌夸大地颤栗,浑身黑铁疙瘩般一团一团的肌肉也在蹦蹦跳跳,额头上青筋暴突,眼瞳完整被血丝充满,终究如同魔兽般吼怒着。
他不信赖,余越能达到至尊法师和大罗刹宗宗主那样的高度、强度,如果他真有那么逆天,又怎会籍籍知名?
饶是如此,古斯塔夫也仍然充满信心,就算余越再强又如何,世上有几小我能够对抗五大血族妙手联手?扳着指头就能数得过来,至尊法师丹吉瑞斯一个,大罗刹宗宗主一个……
“大块头发疯了……”奥尔森惊道,随即双眼当中的猩红之意愈发浓烈,如血如火。
面前这个中原青年,绝对不是如大要这般人畜有害,绝对是他们平生仅见之强者。
她站在火焰当中,如同烈焰女王!
血火、狼群、暗影、黑人金刚、如蛇普通兼具搏斗术与刺杀术于一身的妙手,的确如同好莱坞大片普通。
余柚、黑猫昆昆,乃至姜柔都似已风俗余越的强大,就很淡定地站在一旁围观,只要妮娜,已经呆若木鸡。
何况,他拿的,是镁国史女人?韦森公司的M500转轮手枪。
见到余越在三大血族强者的围攻之下安然无恙,世人都是神采丢脸,就连阴魂高思也前所未有地目光凝重起来。
俄然之间,一声巨响,大地动颤!
霹雷――
身为搏斗家,他非常架空利用热兵器,但身为杀手,他又很清楚,枪械的效力有多高,就算是顶尖搏斗大师被一个浅显人用枪打中也有能够去见上帝。
她以左手指甲划破右手掌心,几滴鲜红的血液滴落,落在雪地上,白雪刹时熔化,空中起火,即便没有可燃物。
并且,刚才只是三小我脱手,沃夫和高思还在袖手,最关头的,是高思。
竟是黑金刚洛克形成的,他一边猖獗跺着脚,一边收回阵阵可骇的嘶吼声。
它所发射的枪弹的枪口动能,是大名鼎鼎的。50口径“戈壁之鹰”的一倍!3517焦耳,已经达到了大能力步枪弹的动能!杀伤能力完整能够用吓人来描述,称其为“手炮”一点也不过分!
古斯塔夫也动了,这一次,他丢下三棱军刺,取出了他最不屑利用的兵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