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番外三薛绍寻武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可贵的好酒,薛绍不晓得这酒叫甚么,却能闻到那沁民气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几乎流下口水。只是面前之人俊朗超脱,薛绍不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当中的肮脏形象,徐行走到他面前,“这酒……”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处所--云南,大理,洱海。
吴阳阳几近被勾了魂,一回身,只见那瘦肥大小的身影,穿戴一身麻布褂子,空荡荡的几近像个麻袋,却还是粉饰不住她眼角眉梢的清秀与风韵,她一手提着一个藤壶,一手却抓着两根狗尾巴草,额角还躺着晶莹的汗珠,脸上倒是镇静的笑意。
永久得不到的可儿儿聂多情……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偶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师父,我给你送茶来了,路上我还找到了蚀心草,这草入蛊能噬民气肺,不出三日,中蛊之人便能蹊跷流血而死。”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内心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甚么模样啊……
这人间有没有永久?
吴阳阳咽了一口口水,终究不再说话。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糊口……
但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俄然滚下一滴泪来……
第488章 番外三薛绍寻武
刘媚认识到吴阳阳的谛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无知,仿佛完整不熟谙吴阳阳了。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还是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面庞般稚嫩吧。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短长。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抵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如果真的返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媚儿真短长,真有资质,又找来希世珍草,师父都将近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垂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快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固然想要仿照出那人的超脱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以后,薛绍又有些悔怨,感觉本身的确是没有出息。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整在他料想和打算以外,他确切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统统人的女人重新带归去。但是,大巫师的脸颊几近憋成了紫色,看模样确切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安在山村糊口了这么多年的刘媚还是肤白若脂……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脱手捂着嘴,吴阳阳重视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示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不晓得。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碰到了一个男人,白袍胜雪,不堪孱羸,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恋慕不来的神情--薛绍天生开畅,再加上师父的教诲,更是不知愁闷忧愁为何物。
当然不是统统人都能体味到酒的甜的,恰好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他仿佛活得没有烦恼,但是他毕竟还没有离开精神凡胎,如何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薛绍起家,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儿。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方才还一无所谓的大巫师,一下子就像死尸翻活过来一样,将手中的稻苗往水面一扔,当即便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淤泥当中踩了出来,临上田埂之前还不忘哈腰将手洗洁净了。
另有,另有阿谁该死的阿武!
薛绍一听,一颗心欢愉地几近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今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劈面,因为人家没有多筹办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内里另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面前的男人却满目标阴霾,薛绍此人自幼矗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恋慕起面前此人的愁闷来了。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本身。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青的羽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颠丢到人间历练,年青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利诱,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碰到可心的女人,却发明了天下上独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不知为何,吴阳阳的心就揪了起来。
本身那样脏,却从上衣的胸口口袋里取出一方很洁净的手帕子,将刘媚的头拉了过来,就像服侍小孩子普通,将她的头脸上的汗珠都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跟动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他有超卓的表面,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竭返老还童的道术,另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每一次到了功力颠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期间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痛苦持续一遍……
把我当甚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的确就是可爱!薛绍常常在内心这么想。此时现在,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动机便更加的激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美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普通,蔫啦吧唧的。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咀嚼出甜。
刘媚像个孩子普通,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返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以后,让敬爱的男人服食,可令其神魂倒置,永久离不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