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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最后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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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扶着身前的酒桌和座椅,将本身的身子拖向舞台,举起手指向我说:“键盘……我……我来键盘!”

我咬咬牙,拉动把手,锁门下楼……叮叮咣咣地拖着箱子下了几层楼,忽而又叹口气,将箱子丢在一旁,伸手狠抽了本身几巴掌,冲上楼开门,将随身听拿起,装进了口袋……

迎着酒气异化着放纵的喧哗冲了出来,像是跳进了一个闷浊的地窖。我目空统统地走向舞台,将行李箱丢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袋,翻开拉链取出了吉他。待魏航、尕龙、崽崽和小厮正筹办演唱的歌曲结束,我抱着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快点!”

一曲作罢,我听到了绝对是我演出生涯中,最聒噪的扯破耳膜的全场嚎叫。在抒发了原始情素的叫声中,有人狂灌烈酒,有人砸了酒瓶……

“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

鼓手小厮无法敲敲鼓边,对魏航抱怨道:“老迈,这歌没有键盘的话,我和尕龙如何切出去?”

取出夹克里的粉底、眉笔和纯玄色唇彩,是的,一个哥特摇滚歌手是具有这些设备的。我涂了粉底,挑了两条极放肆的眉,再用力涂抹了纯玄色的唇彩。

45秒后,小厮的架子鼓切进,鼓点带来的微弱节拍令花逝的琴声更加有力,一分钟的键盘和架子鼓的前奏过后,我扯破般的声音,伴着尕龙的贝斯,像被惊醒了就寝的雄狮那样,收回了一开端就将歌曲推向顶点的吼声。

酒吧暗淡的角落里,摇摇摆晃地站起了一个男人,他举起面前的酒杯,颤颤巍巍地灌进嘴里,然后缓缓回身,从暗影里步步沉重地走出……

……

我悄悄封闭了林裳的寝室门,痛苦地蹲倒在地,用双臂紧紧搂紧了脖子,指甲在脖颈上划出了一道道红肿的血痕,我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好久好久,心疼得不想再疼了,麻痹了,泪流得不想再流了,泪干了。我偶然再睡,在狭小的客堂里来回浪荡,像一头憋出了脾气的困兽。逃离的动机方才产生,便像火星落在了干柴上,熊熊烈火,烧尽了统统的不舍和沉沦。

魏航的摩托车上改装了重高音的声响,我将手机连上声响,找到Lacrimosa乐队的文件夹,将音量开到最大,点着发动机,转动油门,催促摩托车速速进发。几秒钟后,吼怒的夜风吹得我几近睁不开眼睛,并且身上的热量敏捷被带走,背上背着的吉他袋像一只飘飞的鹞子,卷着氛围的阻力,像是要拖着我不让我进步普通……我却不顾统统地发狠持续加快……摩托车突突突地轰鸣着,车载声响咚咚咚地聒噪着,我却啊啊啊地嘶吼着,像一个骑着哈雷摩托的悲伤的牛仔,在50号公路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路上飞奔……我宣泄着情感,可这些情感却像肺泡里紧紧沾满的烟焦油,黏糊着肮脏着,离不开我的身躯。

魏航扭头答道:“我用电琴代替键盘吧,跟我的点儿进……”说罢,魏航试弹了几个音,定了节拍和曲调,说:“开端吧!”

肇可可看了看我,却没说半句话,红着眼睛扭身跑开了。我没表道理睬较着是受了魏航委曲的她……我连本身都搞不定,我还能搞定谁?

这一夜,仿佛我和花逝,和魏航,同时在音乐中找到了相互的共鸣……我们的豪情在摆布着我们对一个个音符的节制,是以这支狂暴的摇滚,竟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哀伤。

我取出唇彩,花逝醉笑着疯疯颠癫地给本身也涂了个黑透了的嘴唇,扑在键盘中间,向已然躁动的全场听众摆出噤声的手势,而后对劲地点点头,手指俄然发力,一串在他即兴改编下难度极大,但极衬托情感的前奏已然奏响。

台下世人欢闹着将酒瓶和骰钟在酒桌上砸响,吹着锋利的口哨,有节拍地喊着:“三儿!三儿!三儿!”

这是一首德语的哥特摇滚歌曲,是瑞士哥特摇滚乐队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赶赴残破的路上,我已经单曲反复了很多遍这曲我非常爱好的摇滚。此时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认识地扫动着琴弦,收回一阵不调和和弦的杂音……我要亲身唱响这支歌。

魏航无法笑笑,举起酒瓶对麦克风说道:“各位,喝酒!今晚我就陪这个疯子玩玩……他妈的三儿,玩音乐的内里,也就是你个傻逼,端着民谣琴唱哥特了……”

魏航和崽崽共同着弹奏电琴旋律,而在歌曲停止中,他向我投来不解的目光,仿佛是在问我:你不是在家和媳妇儿共度良宵呢吗?如何俄然打扮得傻逼一样来唱摇滚了?瞧你那棒棰一样的手指,陌生地像五根大葱……

看向镜中的本身,除了眼神是阴霾的,其他统统,仿佛都变成了六七年前阿谁桀骜不驯的疯子。

“三儿,这歌嘛,我们缺个键盘手……要不,换首歌?”

将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后一次环顾这间老屋子,固然我仍然很不舍,但妆容后的我的目光,是阴狠的冰冷的,毫无波澜的。拖起行李箱,翻开房门,将行李箱提了出去,转头预备锁门,俄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随身听,刚才被我顺手放在了桌角,此时正孤零零地躺着。

花逝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天花板,乃至是以暴露了大部分的眼白,他跟着节拍大幅摇解缆子,再加时不时醉醺醺的诡异笑容,那神情,仿佛他不是在弹键盘,而是在嗑点头丸。

第一张稿纸的语气是虚假的轻巧,写了一半撕掉揉成一团丢在一旁……第二张稿纸的内容是详确解释我没法接管她豪情的启事,没写完就感觉本身脆弱,撕掉……撕掉揉烂了十来张纸,叹口气,晓得统统都是徒劳。最后一张纸上,仅仅写了然我要去外埠事情,要她帮手照顾喵妹儿。

林裳,不是我不爱你……只是,我仅仅是一只爱上了鸿雁的麻雀,当你远途跋涉累了的时候,临时停在了我身边的枝桠上喘气,你我并肩站立,乃至相互依偎……可当有一天你伸开翅膀向天遨游的时候,我竭尽尽力扑腾翅膀,却也只能和你越来越远……

背起我的吉他,抱起喵妹儿和它好好亲热一番……分开家之前,我找出一叠稿纸,取出笔来,心想不管如何,也应当跟林裳说些甚么……

拖出灰尘铺满的行李箱,将衣柜中一件件物事丢了出来,满满铛铛地紧紧塞成一个大包裹。换上粗帆布的破洞牛仔裤,穿起久违了的哥特T恤和夹克,擦亮了棕色的马丁靴套在脚上,拿起卫生间的电剃刀,将鬓边两侧的头发剃得干清干净,再将头顶的长发高高梳向脑后,喷了很多的发胶。从收藏的饰品盒里取出好久没有戴过的耳钉和骷髅戒指,将耳廓和手指导得闪闪发亮,再给脖子套上一条缀着一颗被匕首洞穿的心脏的金属项链。

花逝几近是被酒客们推着爬上舞台的,他走到我的身边,扶着我的脖子,用苍茫的眼神看看我的脸,俄然眼神迷离地笑道:“打扮……打扮得挺像那么回事……”他伸脱手来问我:“唇彩,你的唇彩呢?给我。”

顿时,酒吧里的人开端紧缩越来越浓烈的情感,仿佛雨前的天空,卷起了越来越厚的积雨云。一些年青的女酒客已经忍不住镇静的情感而惊声尖叫了起来,像是阵阵电闪雷鸣。

魏航能够是一下没认出是我,愣了一下,这才带着些许的惊奇的语气,指着我,对在坐的早因我的呈现而镇静和交头接耳的酒客们说道:“这是三儿,乐队的前主音吉他手,今晚能够是抽风了,打扮成这幅模样现身。”

固然我的民谣琴在一系列插电乐器的轰鸣中底子听不到任何音量,但我仍然切确地按着每一个和弦,像是一种典礼化的宗教礼节。我唱着不甚标准的德语,内心想着这支歌的含义:对你对我,这都已不是甚么奥妙,糊口常常充满艰苦,但是我们斗争,有失亦有得,终究统统停顿顺利,经历这统统真好,但当我们仍在喝彩,就已有人作梗,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太多人对战役说得太多,而一些人亦为之尽力,但是我们要的老是太多,如果没有人赐与,又从那边讨取?我们的糊口、我们的爱,统统几近完美,但却呈现了寄生虫,喷出毒液把统统破坏,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

摩托车径直开到“残破”,锁了车,拖下行李箱,背着吉他,一把推开大门。

我一样向他投去别成心味的目光,你他妈的把肇可可如何的了?好不轻易有个至心对你的女人,你傻逼却不珍惜……却也不知这傻逼有没有读懂我的眼神。

竟然是已然喝得烂醉的花逝!

我端着吉他久久没法停歇,含着热泪狠恶地喘气……我终究没法接受这铺天盖地的感情的崩塌,跪倒在舞台上痛苦地干嚎,直到狠恶的咳嗽令我几近没法呼吸……堵塞的痛苦包抄中,我扭曲地吼着声音,终究站起了身子,双手握紧了吉他的琴颈,将琴身高举在头顶,像开天辟地的盘古,抡圆了一柄砍碎了人间统统束缚的大铁斧般,狠狠地砸在了舞台上!

我俄然觉着本身就像演唱会上猛地跳上舞台,生硬立着,还未开口就整晕了一票歌迷的迈克尔杰克逊。我喘着粗重的呼吸,将吉他背带背在身上,将魏航挤在电琴的位置上,本身占有了主唱的中间位置,向乐队吼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

我还没走进大门,却先由门里跑出一个女人,她穿戴玄色紧身外套,捂着嘴掉着眼泪,耳垂上带着“航”字的耳钉闪闪发亮。

但垂垂地,我的视野开端空旷和恍惚,大脑逐步开端空缺,一个个阴霾的神采,一段段沉重的回想便开端走马灯似的搅和我的脑细胞,像一只只顺着鼻子钻进了大象脑筋里的老鼠,不安地窜动个没完没了……我开端感到垂垂减轻的压抑……太压抑了……太压抑了!

“等一下……”台下俄然传出一声带着沧桑的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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