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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第一页:灾难前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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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麦格!你看看这是甚么东西!”弗兰奇高傲的摊开手掌“哦!让我们看看我们的主子,天哪!哦!弗兰奇你真是走了狗屎运了。你把哪个富豪给抢了!”麦格惊奇的说道。“他或许是去当街头艺人了,靠着那沙哑的国歌赚来的。”说道最后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哬呵呵呵哈!这个笑话可好笑多了,弗兰克说实话,他们是不是用100索比让你闭嘴,这但是一比割肉型的行动不过这可符合实际多了哬呵呵哈哈”麦克笑的有气有力的说道,那皱纹更加夸大了。的确想一向哈巴狗,想想便好笑。弗兰奇被说得两腮发红。嘭!他狠狠地锤了一下桌子“这是我的爱好,你们无权干与!”

内里可真冷,我低声抱怨道,一团红色的雾气从我的口中飘向天空,这个小镇不算大总攻三条街,大抵就是那样!对!没错!就是你所想的那样!一其中间广场坐落在中心三条街通向广场中心,统统的街道不到1000米。北面是一座100米高的大山,西面是小镇的出口,东面是小镇的入口,则南面是一个丛林。传闻那边有很多野活泼物,我一向想去那边打一只兔子返来,可惜那边设置了哨卡并不让村民颠末。我的小土胚房位置最好,向右面走能够达到广场,前面则是阿谁大山。左面便是小镇的出口,恩如果有甚么突发事件我还能够快一点逃窜。氛围中满盈着战役的气味,刺鼻的火药味源源不竭的挑逗我的鼻腔。传闻四周不承平呢,不过谁会来穷户窟搞事情呢?除非他们贫乏烂布条。

我则顺着街道向右走去,去酒吧拿我的宝贝龙舌兰,哦不,应当是换,我但是一个非常讲事理的人,如果随便拿别人东西可不好,我跟你讲,这个是我父母从小就教诲我的,以是他们在战役中死去了,恩。。想想真是悲催,他们如何都不肯意去拿别人的食品。不过我可不想回想那些细节。跟着我的每一脚踩在地上都有滋滋的声音,看来温度已经靠近或者超越零度了,这该死的地盘已经开端结冰。

“哈哈!你一如既往的聪明!”他高傲的摊开了手,一枚银制的100索比硬币呈现在了他的手中,“哦!我的天!”我不由惊呼出声,我毫不是能被100索比所震惊的人,但是酒吧的门槛能够!酒吧的门槛太低,我的头已经和它来了一个密切打仗。我拽着弗兰奇进了酒吧,这是一个特别小的酒吧,小到只能容下8小我,但明显这个容量已经够了,暗中的酒吧里只要三个桌子,每个小桌子旁都有三把小木椅。而酒吧老板——麦格则在他的小吧台内擦杯子呢。麦格是个38岁的中年人,诚恳的麦格已经有了妻儿,明显比我好一点,麦格这小我看起来很慈爱,或许是他脸上的皱纹太多以及鼻子太大的启事,每次笑起来都特别显得慈蔼,并且还伴跟着哬呵呵呵的笑声。“哦老天,我们的故国卫士光临我们的酒吧了,恩?看起来另有他的主子哬呵呵呵”“算了吧老麦格,明天的豪杰是这位”说完我拍了拍边上的弗兰奇。而中间的弗兰奇则摆出一副臭脸,活像了当年的耶稣。就差个十字架与遮羞布了。弗兰奇气势冲冲的坐到吧台前,我也只好无法的跟了畴昔。

先写这么多啦,我是新人我是新人我是新人QAQ首要的事情说两遍,我接管任何弊端。也但愿多多支撑

凌晨的第一抹该死的阳光照在了我的眼皮上,正在做好梦的我俄然面前一红,天杀的!我但是正梦到一瓶敬爱的龙舌兰正要吞入我的肚子呢!恩。。。这真是该死的一天。翻开被子,我怠惰的下了床,脚踩在地上收回了滋滋的声音,可爱的土胚房。我敏捷的穿上鞋将窗帘拉了开来,激烈的阳光照的我的眼睛发晃。我胡乱的用水洗了洗脸,抬开端却发明一个颓废之人贴着我的鼻子站着。他的头发蓬乱,胡子的确都能够当作刺刀来用,恐怕独一能够看得处所就是那蓝色的眼睛,可惜的是眼睛边上另有一个刀疤。但那眼睛里流暴露来的是历经存亡的神情,哼。。。嗯,这小我不恰是我吗,自从A国这个该死的国度邻近政变。天下各地都发作了抵挡军与当局军的战役,天杀的谁都不会晓得他们为甚么会挑起战役,恐怕是看这个国度办理太脆弱,连公众都看不下去了吧。

时候:1948年四月旬日凌晨:七时五非常地点:A国穷户窟.

“嗨嗨!!”弗兰奇干脆挡在了我的前面,他那张大脸直接映入了我的视线,如果我能够。我真想给跳起来打他的脸。“弗兰奇,我可没有多余的酒,如果你想喝的话,或许你能够去给阿谁酒吧的老头高歌一曲,或许他听不下去就会赏你一大瓶。”我低着头说道,对的!我连说话都不想昂首。“唱歌是我的爱好,你无权干与!谢里尔。”弗兰奇一本端庄的说道,爱好?哈,不晓得是哪个蠢货曾经在步队中高歌一曲几乎让别人给当作叛徒措置。“不过你看看这是甚么?”弗兰奇将他那乌黑的大手摆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我可没时候去看他的臭拳头,那拳头上除了不幸的泥土甚么都没有。“有甚么东西?莫非你能给我变出100索比来给我买酒?天真的弗兰奇?”

“好,好无权干与,不过这个小宝贝能够能够。”麦克边说边从小吧台下拿上一瓶色彩深至极龙舌兰。叮~咚咚咚咚~咚咚~咚!上帝的血液灌满了小酒杯。“我发誓这是天下上最美的声音。”我拿起一杯边闻边说到,一股又香又辛的问道从我的鼻腔拥抱我的满身内脏。我的口腔已经接受不住的流了口水。我一口干了下去,那感受真是太美好了。老麦格又倒满了酒,双手托着下巴问想刚喝完酒的弗兰奇:“那么,给我说说你那100索比的来头吧。”弗兰奇又拿起酒杯干了下去,舔了舔嘴唇上的酒。摆出一副胜利人士的模样说道----

“嗨谢里尔!你如何无精打采的模样?如何明天没睡好吗?”话音刚落,我的右肩一颤,一股力量几乎把我弄倒,“去你的!”我狠狠地回了一句,想都不消想这小我必定是我阿谁老战友弗兰奇。你应当晓得,我在前面说到过的,我同一个战友一起住在了这个镇子。我扒开他的手,低着头持续走着我的路。要晓得我不想转头看他有两点:1.他是个一米八九的大个子,我这个一米七五的人老是要昂首看他,而我最懒得昂首。那会显得我很矮!很矮!而他必定会嘲笑我是个矮个子!“嗨矮个子!”弗兰奇见我并不睬他,与我并排讽刺道,而我并不想理他。2,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每次他都抢走我的龙舌兰!这是最可气的,连兑了水的都不放过。

说来也是该死,谁让他们不给我根基的扶助金呢?两年前,我还是一名意气风发的青年,一名20岁的军官。当时候但是风华正茂,英勇之士。可国度恰好以裁军为由将我们这些年青人裁了下来。并包管会:“虐待”我们。可谁不晓得呢?这个当局恰是因为资金的题目才开端大讯断。全都城处于贫苦阶段,富豪们毕竟只需求坐在初级沙发内喝着上帝的血液数钱,谁有空来管别人,退休的糊口的确很“虐待”当局给了我100索比,现在他们已经变成了我肚子里的龙舌兰。想想真是甘旨,可惜100索比才只能买一瓶,贫苦得志的我只能和另一名战友来到穷户窟居住,这里的环境不算太差,有阳光有水,有山另有该死的苍蝇和暗中土胚房。不过好的是,前面那条街的酒吧老板特别喜好我的战役经历,每次他都情愿用半瓶新的龙舌兰和我换,固然我晓得那兑了水。但是他每次想小孩一样托着下巴看令我非常对劲。啊哈!多么美的事情。我已经忍不住要去阿谁酒吧了。我穿上牛皮夹克和一个充满艺术气味的补丁牛仔裤。戴上我帅气的贝雷帽走出了门口,狠狠地关上了门。门是木制的,四个木板有三个已经断裂,谁会怕被偷呢?归正这里是穷户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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